第11章 發布懸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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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宗坊先是一愣,接著就編上瞎話了:“哦,我那天取下來忘裝回去了,這會在家放著呢。今天我回去就把它給裝回去。”
    李欣妍繼續追問:“你確定是忘了帶?那你當時這個牌是在哪掛的呀?我打個電話問問。”
    王宗坊沒想到會被問這個問題,他哪去上過牌啊?於是就說在派出所上的牌。
    這時候,李欣妍就想聽聽他還能編出什麽花樣來:“在哪個派出所?車是偷的吧?”
    李妍又說了:“你呀,編個瞎話都不會編。自行車的牌照不歸派出所管。”
    和邢繼國一起把王宗坊帶進了屋裏,帶到了王雲麵前。此時,邢繼國一搜身,就發現他身上的手槍了,立刻就摸出來遞到了王雲手中。
    王雲一看這個情況,用自己的槍抵住王宗坊,讓同事把他捆起來。其餘3人就開始上繩子了。
    王宗坊一看情況不好,於是立刻大聲喊叫,同時在地上一通打滾。他這是又開始給王宗瑋發信號了。其實,王宗瑋看他被帶進屋的時候,就摸了上來,等他開始喊救,就已經在門口等好了。
    這個屋不大,此時王宗瑋衝進去就是幾槍,當場就把李獻言、王雲還有那個工人給打死了,邢繼國也被打成了重傷。
    緊接著就給王宗法鬆了綁,此時不但拿回了自己的槍,這下連王雲的槍也歸了兄弟二人了。
    幹完這一切,按照正常邏輯,該往城外跑了,對不對?結果王宗瑋突然來了主意,決定來個燈下黑,來個返回市區的神操作。
    他覺得倆人血洗了檢查站,那麽警方肯定會以為兩人已經向外跑了,那麽此時注意力肯定被調往城外了,對不對?
    他的想法還是和之前一樣,城外太空曠了,一旦遇到搜查,連個躲的地方都沒有。但是城裏就不一樣了,到處都是建築物,人多反而容易隱藏行蹤。就這麽愉快地決定了。
    於是,倆人放棄自行車,開始往城裏跑。在回去的路上,迎麵碰上了一輛東風牌貨車。
    司機師傅看兩人神色慌張,而且手裏還拿著槍,就覺得這倆人十分可疑。於是他立馬掉頭,猛踩油門就超過了兩人,決定開去離這附近最近的岱山派出所報案。
    很快,派出所的指導員帶著三個民兵就出動了。他們四人決定在大街上就把二人給堵住。就這樣,兩撥人快要碰上了。
    王宗瑋一看前麵有警察,於是趕緊拉上王宗坊,跑向了旁邊的小路。不過這一片是岱山派出所的轄區啊,指導員對路再熟悉不過了。
    他知道小路的盡頭分別是武漢軸承廠和長航的科研所,於是就朝近路去堵兩人。
    就這樣,雙方在長航看守所附近迎麵碰上。這時候就得真刀真槍地大戰一場了,就看誰的槍法準了。
    不過警方這邊隻有指導員有槍,還不是很好用,其他三人更離譜,手裏拿的都是板磚。
    就這樣,戴山派出所的指導員帶著三個民兵,在長河開研所附近就和二王正麵碰上了。
    除了指導員手裏有槍,其他三人拿的都是板磚。就這樣雙方對峙了一會。
    王宗瑋一看對方這個情況,就對王宗坊說:“二哥,一會咱倆一起朝著他們射擊,趁他們沒反應過來的時候,你緊跟我,咱倆一起衝過去。”
    於是他手持兩把手槍,對著警察就是一通點射。消防員這邊因為火力不足,所以都沒敢抬頭。
    二王兄弟就趁著這個空檔,一口氣衝到了長航科研所。兩人本想在這裏麵繞幾圈,找個合適的位置跳牆就可以出去,沒成想進去以後差點被困住。
    科研所的圍牆都快趕上監獄了,這不廢話嘛,畢竟是重點科研單位,那肯定要防止外人進入嘛,對不對?這可給哥倆急壞了,根本就跳不出去啊。
    此時已經不能再耽誤時間了,不然等對方搖來人,那就真的跑不了了。就在王宗坊急得直跳腳的時候,王宗瑋發現了不遠處的排水溝。
    當時那個年代不像現在一樣,都是深埋地下的下水道,當時都是在牆上開一個洞,用來排水排汙。此時二人也顧不上許多了,對著這個小洞就徒手開挖了。
    挖了好一會,終於可以鑽過去了。於是兩兄弟捏住鼻子就鑽了下去。
    二人出去以後啊,正好旁邊路過一個男人,他叫翟小健,當年26歲,此時正用自行車推著兒子出去玩呢。
    隔老遠就看到倆人了,心裏還想著:這倆貨怎麽從排水溝爬出來了?這是遇到什麽事了吧?太慘了!尤其是老二王宗坊,渾身都是黑泥巴,都快看不出來人樣了。
    要不說好奇害死貓呢,翟小健就因為多看了一眼王宗坊,抬手就給他送走了,接著扔下他兒子,倆人騎上車就跑了。
    整個過程,正好被不遠處的一位70多歲的老大娘看到了,隻不過她當時被嚇壞了,沒有及時作出反應。她就這樣一直等到警察趕到,把當時的情況都跟警察說了一遍。
    警方沿著二王逃跑的路線就追了過去,不過並沒有追上,最後隻是在一個公廁裏麵,發現了二王換下的髒衣服。
    線索到此又中斷了,這可給偵察員急得夠嗆。雖然已經大麵積發下了通緝令,但是到目前為止並沒有什麽收獲。
    經過進一步研究,警方這邊就有人提議:“不行,弄個懸賞通緝,這樣容易調動大家的積極性。”就這樣,1983年的5月份啊,以此為背景下的新中國第一份懸賞通緝令就誕生了。當時的內容大致如下:
    “能提供二王準確行動路線線索的,給予現金獎勵500塊;提供二王藏身處,一旦警方再次將二王抓獲,將給予現金獎勵1,500塊;最後就是協助警方抓捕的,給予現金2,000塊。”
    這些錢在現在看來可能不是很多,但是1983年的時候啊,大家的每月平均工資也就幾十塊,500塊都抵得上一年的工資了。
    因此,通緝令一經發出,二王是徹底上熱門了。本來公安部提供的線索反饋熱線,好幾天都響不了一聲,這下好了,直接被打爆了。全國各地的線索紛至遝來。
    剛開始還是挺令人高興的,但最後經過梳理,發現線索基本都是有問題的。
    實際上,大家也都是好意,為了不放跑嫌疑人,隻要看到疑似人員就會撥打熱線上報。畢竟如果真的有用,那麽不就可以領賞金了嗎?對不對?所以這是一把雙刃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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