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一道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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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姓孟的正在值班。姚柏龍去了就說:“這是我朋友,今天有空,我倆過來待一會。”
說完就帶著小蘇去了裏屋,接著就開始上手。小蘇迫於這個禽獸的淫威,反抗了一會就順從了。姚柏龍剛要撲上去,這時候小女孩走進來了,小聲地說了一句:“外麵那個叔叔,他欺負我。”
姚百龍不耐煩地問:“怎麽欺負你了?”
小女孩就說了:“他抱著我摸我的臉。”
姚百龍直接就說:“摸就摸了唄,他覺得你好看,過一會肯定會給你買糖吃的。你好好跟他待著去。”
結果小女孩站著就沒動地方。姚本龍二話沒說就把小女孩丟了出去,罵罵咧咧地說了句:“真他喵的煩,淨耽誤老子好事!”
結果這個小女孩就被姓孟的給霍霍了。姚柏龍在裏屋完事後,出去也對小女孩下了手,這就是他犯的第二起案件。
第三起案件性質更加惡劣,事情是發生在1983年6月25日,而這起案件,就被最初提到的蓋雲格給碰上了。
這哥們非常有正義感,在之前他就因為見義勇為,積極維護社會治安受到過嘉獎。
他的事跡也在廣播電視台上做過專題采訪,同時他個人也被市委表彰過一次,還專門開過一次表彰大會,可以說是一個充滿正義的人。
湊巧就在這天,他碰到一群人當街械鬥。作為警察的他肯定要管啊,他當時正好帶著槍,於是就挺身而出,衝上去準備製止。
不過他沒有想到的是啊,為首的正是這個姚柏龍。蓋雲閣當即喝道:“都住手!”
衝在最前頭的一個叫王三毛的小混子,壓根就不鳥他,衝著他就喊了一句:“你別以為你有槍,我們就怕你。今天誰來了都不好使,你再不滾蛋,我們就收拾你!”
蓋雲閣一聽,這是不怕呀,於是立馬掏出槍來鳴槍示警。
王三毛此刻已經殺紅眼了,拎著手裏的片刀就衝了過來。蓋文閣果斷開槍,一槍下去,這小子就倒地了,不過並沒有被打死。
這時候其他人也停手了。姚柏龍對著手下咆哮道:“兄弟們,把他按了!他敢開槍就弄死他,放心大膽的上,今天出了事我兜著!”
接著,這幫虎了吧唧的手下就準備衝過去,不過也都是做個樣子罷了,畢竟對方手裏有槍,誰也不敢來真的。
更何況剛才這個警察還開槍放倒一個。不過麵對這麽多人啊,蓋雲格也知道不可能都給打死,況且這幫人手裏也都有火藥槍,於是他就跑向了附近的交通局,準備去那裏向局裏求援。
他們的對峙也引來了不少吃瓜群眾,很多人都準備看後續。
姚百龍也不管這麽多啊,端著壞了的槍就跟在蓋雲閣後麵追,嘴裏還叫囂著:“豁出去我爸的公安局長不當了,今天也要打死他!”
這就是他當時的原話,真是個大孝子啊!街上這麽多人看著呢,可算是坑爹的鼻祖了。後麵的人也殺瘋了,嘴裏喊著“衝啊!跟著姚柏龍幹,沒事的!”
就這樣一起跟了上去。
不一會,蓋雲閣就把電話打到了局裏,接著大批警察趕到現場支援。
帶隊的是刑警副隊長張玉良,警員們衝過去就把姚柏龍給攔了下來,接著把他手裏的槍給奪走。
不過當時並沒有上銬子。張隊長就問他什麽情況。這時蓋元閣也跑了過來,準備配合隊長工作。
沒成想姚柏龍看到他過來啊,一股牛勁就掙脫了眾人的拉扯,衝上去對著蓋元閣就掄起了拳頭,邊打還邊口出狂言。
張隊長一看這樣也沒招了,於是趕緊把姚柏龍帶上了警車,以免事態進一步擴大。不過因為姚成才的關係啊,當夜姚柏龍就平安無事的回到了家。這件事就像沒發生過似的,他沒受到一點懲處。
後來聯合調查組來北安調查的時候啊,對這件事重新做了調查。當時張玉良還大言不慚地參與了遮掩,企圖通過混淆視聽來減輕罪責。。
聯合調查組來北安調查的時候啊,他還企圖蒙混過關。當時調查組問他:“這案子是不是他辦的?為什麽沒有任何記錄就把人給放了?”他回答說是看姚柏龍喝醉了,沒出什麽大事,就帶回局裏給他醒醒酒。
專案組調查員繼續問他:“為什麽該案找不到任何卷宗,而姚柏龍持槍追殺蓋雲格沒有記錄呢?”
張玉良就說:“我怎麽不知道有槍啊?就是因為沒槍,又沒有人受傷,所以我就當作一般偵案案件給結了。這麽點小事還有必要記錄嗎?再說就算有槍啊,那認定的事情也應該是法院該幹的,這跟我有什麽關係啊?反正我不知道有槍這回事。”
專案組看他死鴨子嘴硬啊,就把現場目擊者以及當夜處警人員的證言都拿了出來,接著又把當時的火藥槍給他拍到了麵前。這時候張玉良不說話了,沉默了一會。
調查員又問他了:“姚柏龍當時說豁出去他爸的公安局長不當了,今天也要弄死蓋雲閣,有這回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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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隊長又開始搪塞了:“我不知道啊,反正調查的時候沒人聽說。再說即便他說了這句話,也就是句玩笑,法律上也沒規定他說這句話就不行吧?”
鐵子們感受到沒有啊?他的嘴是真的硬啊!不過姚柏龍當日的所作所為,確實是震動了北安。
本來這件事可能就這麽被蒙混過去了,但是姚本龍當夜就被放了出來,他是很得意啊,但這件事徹底激怒了蓋雲閣。
他就想著,這算怎麽回事啊?一個堂堂的人民警察正常執法,居然被一個小混混給當街追殺,而且他還平安無事的出來了。這還有沒有王法了?既然北安沒有人管得了你們,那我就去省裏告狀去唄!
於是就出現了本案開頭的一幕。
1983年的9月1日的當天,黑龍江省政法委書記趙德尊啊,就收到了蓋雲閣的信訪函。在經過仔細的閱讀之後,他就接見了蓋雲格。
了解完一係列問題後啊,趙書記十分震怒。剛好此事八三嚴打剛開始,各地都在雷霆執法,於是趙書記就命令黑龍江省檢察院、省紀委、省公安廳三家組成聯合調查組,趕赴北安,務必要打掉這一黑惡勢力。
因為在“五虎二狼”背後,站的是他們的父親,所以調查進行的非常艱難,經常會受到各種阻撓。
很多參與該案的嫌疑人雖然被抓捕歸案,但是在審訊階段的時候,因為是在北安當地,所以還是會受到很多人的暗中阻撓。
就比如說,他們在看守所羈押期間,所裏的看守人員就經常受到腐蝕,甚至參與通風報信,這就讓裏麵的人和外麵的人經常串供,又一次給調查組出了難題。
不過,經過調查組的不懈努力,最終他們的犯罪事實還是被掌握了。
其中,郭英俊被審訊的時候最為搞笑。當時辦案人員問他懂不懂法,他說他懂,同時還炫耀著說:“別說我還天天學習啊,就是不學習,聽我父親給別人講,我也懂法。”
辦案人員微微一笑地說:“既然你天天學習,那我考你個問題。你說5月1日、6月1日、7月1日、10月1日分別是什麽節日?”
郭英俊回答說:“五月一日是國際勞動節,六月一日是兒童節,七月一日是建軍節。”
辦案人員吃驚地問他:“你說七月一日是建軍節嗎?”
顧英俊反映了一下,又說了:“哎,不對,八月一日是建軍節,7月1日是馬克思誕生紀念日。這下沒錯了。”
辦案人員投來了看大聰明的眼光,接著說了一句:“幸虧你天天學習啊!”
鐵子們別笑啊,這就是稅務局幹部顧衙內的水平。
隨著進一步的審訊,他還交代了一些問題。他說他經常帶著朋友們回家跳舞,大半夜的關上燈,在家把音樂開到最大聲,趁著屋裏一片漆黑,男女之間就互相跳貼麵舞,一點也不注意形象。
老顧和顧太太看到這一切,不但不生氣,反而覺得兒子出息了,在男女關係這一方麵處理的很好。
這就是他們聚眾多人運動的場景啊。同時,他還組織參與賭博等一係列罪行,反正是罪惡多到他自己都數不過來了。
就這樣,事情都交代完了,接下來他們要麵對的就是審判了。
他們的案子驚動了高層,當時公開報道也不少。不過很可惜,因為年代久遠,沒有找到審訊過程的信息,隻有當時的審判結果。
他們的案子引起了兩次抗訴。首先是第一次的判決結果難以服眾。
1984年8月1日的時候,黑龍江省檢察院向省政法委提出了第一次抗訴。
時間過去四個多月,於1984年12月8日,黑河市中級人民法院將案件發回北安市人民法院重審。
4天後,北安市人民法院作出判決,隻有姚柏龍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其他案犯的刑罰反而減少了許多,所有案犯無一人被判處死刑。
這下省檢察院有關領導也憤怒了,於是再次提出了抗訴。
最後還是黑龍江省省長陳雷介入,才做出了從嚴處理的決定。
當時陳省長出國路過香港,當麵有記者向他提問:“您對北安‘五虎二狼’有何評價?”陳雷回答說:“我們敢抓他們,就足以證明我們敢處理他們。”
至此,才對該案作出了嚴肅處理。
時間來到1984年12月23日,黑河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判決:顧英俊、姚柏龍、孫建國、張喜軍、劉慶凱被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孫景生、劉軍、羅誌強、梅日芳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任春達被判處無期徒刑;
其餘26名案犯均受到了不同刑期的處理。同年12月28日,北安市召開公審大會,當眾宣布案犯們的罪行。
公審結束以後,以郭英俊為首的5人被押赴刑場,執行了槍決。
同時,他們的父輩處理結果如下:任春達的父親任景榮,因參與包庇遮掩以及知情不報,被開除黨籍,同時撤銷人大副責任職務,司法機關另行追究其刑事責任
顧英俊的父親顧國棟,因為縱容親屬犯罪,對親屬管教不嚴,決定開除黨籍,同時撤銷政協主席職務
北安市公安局科長劉青田,給予黨內警告處分;其餘涉及該案的21名幹部,給予嚴肅批評,同時責令深刻反省檢查。
好了,至此北安“五虎二狼”大案全案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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