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定規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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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後,警方在現場勘查的時候啊,去過現場的所有人都感覺不寒而栗。
    有幾個新來的警員啊,當場就吐了出來,同時也被氣得渾身發抖,誓要抓住凶手,還王家一個公道。
    不過,也正是周向陽的這個行為啊,後麵的破案方向很長一段時間都被放在了仇殺上。
    他這個舉動啊,也成功誤導了警方挺長時間。不過,由於周向陽最後被擊斃了,直到破案那天,他的真實動機啊,沒有弄清楚。
    即便是吳寶玉和張國強這兩個參與者,也不明白。他們倆也很納悶,怎麽好好的開著車,就非要一頭撞向兩個路人呢?
    他們就知道,周向陽幹什麽他們都會跟著。並且,周向陽這人吧,平時的風格就是高冷,眼神也挺嚇人的,所以他們也一直不敢問。
    所以這個動機啊,最後就隨周向陽而去了。
    我個人感覺,當時他無非就是兩種可能:其一,就是覺得可能是被追上了;其二,就是當天做事太不順利了,開了一天一夜的車,煩躁心裏莫名的憋著一股火,純粹就是隨機想找個倒黴蛋撒撒氣。
    不過,這件事啊,可惹怒了警方。當時亳州市幾乎所有的警力都出動了,先後調查了7個省,被調查的人啊,多達2萬多人,排查的車輛就多達1萬多輛。
    甚至為了破案,還把當時的一位70多歲、已經退休的名偵探給請了回去,誓要抓到這幫歹徒。
    不過,周向陽聽到風聲後啊,也有些後怕。畢竟,這件事鬧得太大了,他的心態也隨之發生了變化。甚至連鄧永良知道後啊,都主動找了周向陽。
    他當時就說了:“這次吧,你們做的這事雖然很大,但是問題還不嚴重。不過,如果再這麽幹下去啊,末日也就不遠了。況且,你們這麽沒頭蒼腦的到處亂招啊,到手也沒多少錢,不是嗎?這都弄了兩年多了,也沒見上大錢啊。我聽寶玉兄弟說,運氣好的時候幾萬,運氣不好的時候啊,才幾百。為了這點錢去冒險,顯然不明智。咱們不如換個方式,直接搞大了,你看怎麽樣?”
    周向陽這時候就說了:“我的媽,老騷,你終於開金口了。我們這兩年就想讓你出山,可是每次要找你,你都在泡妞,我們怎麽好意思攪了你的雅興?我早就想弄大的了,可該從何處下手呢?具體又該怎麽做呢?你別給我賣關子了,快點的吧!”
    這番話也給鄧永良說的不好意思了,撓了撓頭就說了:“哎,你想想看,這麽多玩命的,最成功的要數海對麵的張子強了,對吧?我覺得幹脆我們就向前輩學習,等以後說不定幹的比他還大呢!不知道老大你覺得怎麽樣?”
    結果,周向陽聽完一頭霧水,當時就問了:“張子強是誰啊?”
    這裏說一下,不是周向陽土鱉啊,也不是他不看新聞,而是當時張子強剛被抓,內地還沒有報道。
    海對麵離廣東省近,鄧永良常年在廣州混,自然就很早就知道了他的案子。
    也正因為這樣,他就從張子強身上受到了啟發。所以,他就給大夥說了一下張子強的事,以後再出手要有計劃,不能再小打小鬧和隨機作案了。
    沒想到,聽完張子強的案子啊,這幾人是群情激憤啊,聽的那是熱血沸騰呢,也得到了全員的認可。
    大家都覺得綁架這條路比較靠譜,就找有錢人下手,綁了他們的孩子,索要贖金。
    他們為了孩子小命,大部分不敢報警。最關鍵的,他們手裏有大錢,對不對?
    也就是從這裏開始,他們總共做了18起綁架案和一起勒索案,一舉成為了新中國武裝綁架第一案,至今無人超越。也有了“香港張子強,大陸周向陽”的評價。
    不過,他們也知道,要想搞綁架,那難度可就大了。
    畢竟,整個過程啊,環環相扣,一旦出現一點意外,那就栽了。
    所以他們要好好的策劃一番,於是沒有立馬開搞,而是先研究以往發生在國內外的綁架案,從裏麵研究警方的偵破思路,從而汲取教訓。
    如果有相關的影視資料啊,那可是舍得花大價錢購買的。反正是隻要跟綁架有關的資料,那家夥準備的老全乎了。
    隨後,還製定了一係列的整改措施。
    首先,就是彼此之間的代號。之前的那些外號統統改掉,就比如周向陽自己,他不是叫老狼嗎?現在就改叫老梁;
    鄧永良的老騷啊,改為老邵;吳寶玉這頭老虎改為老胡。
    其次,就是分配問題。周向陽這個人啊,從不多占。他的建議就是每次分配都不固定,完全看這次行動中的個人功勞大小,或者是功過得失,按勞分配。
    這一條大家也都沒有意見,沒有規矩不成方圓。
    周向陽團夥的案子之所以被稱為天下第一案,那不是沒有原因的。
    首先,就是他們紀律嚴明。既然他們準備轉型,從此以後開始做綁架的案子,當時總共製定了5條規矩。前兩條說完了,接下來說下後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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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條,是身份隱藏的問題。從今天開始,作案前後的一段時間內啊,任何人不準吃喝嫖賭。
    一是這些活動容易誤事;二就是這些地方魚龍混雜,說不定就被什麽人給記住了容貌。
    互相之間,除了私下的時候啊,平時在公共場合遇到了,也要裝作不認識。大家之間的關係跟任何外人都不要說。
    最關鍵的一點是啊,踩點和藏匿肉片都需要住的地方,每次做,大家都分頭出去租房。行動結束後啊,也不要立馬退房,等過了風聲再說。
    走的時候啊,一定要把屋子打掃的一塵不染,不然說不定哪裏就會留下個指紋什麽的,哪怕是一個酒瓶蓋,也必須裝走。
    第四條,就是交通工具和通信工具。交通工具一律從外地搶,搶到以後再跨地區作案。
    用過的車輛事後一定要扔掉。通訊工具方麵,全部由小老弟張國強負責,用的電話卡都由他提供。他當時不是在電信公司工作嗎?搞這個輕而易舉。
    還有一個便利就是他關鍵時候啊,甚至可以通過電信訊號來掌握警方的信息,這可對轉移起到了關鍵作用。
    第五條,也是最重要的,如果有人在行動中啊被抓住了,該怎麽辦?
    這一條是鄧永良單獨提的。他經過對近期案子的研究,看到了很多審訊方式,同時給大家專門培訓過幾次。
    其中最關鍵的就是啊,如果碰上大記憶恢複術的時候該怎麽辦?鄧永良再三提醒:“設計的過程很嚴密,一般不會被查出來的。很多時候審訊都是在套口供,一旦獲取不到有用的信息,那很有可能要給你恢複記憶。一旦用到這個,就說明審訊沒有結果。你隻要能咬牙堅持下來啊,那麽兄弟們一定會想辦法救你出來的。”
    這就是他們轉型後,最初定下的幾個規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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