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搶老四撫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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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還有一個最重要的原因,這老大和老二的槍法還特別爛,腦子也不夠用。要是他不參與的話,估計這次哥三個都要刪號重練了。
所以無奈之下,他也隻好加入了。
他說的也沒錯 ,雖然他年紀最小,但在其中 ,發揮著很重要的作用。這小子嘴皮賊溜,為人處事呢也很圓滑,平時穿的也很好,不像張顯光似的,來回就那幾件衣服。
所以每次回老家,村裏人都覺得這小子混的挺好,沒人會懷疑他是個罪犯。
而且隻要有人問他做什麽生意,他就告訴別人,他給一個大佬當安保,偽裝的特別的好。
也正是因為這樣,他也可以用這個作為借口,購買武器——前幾次他們作案的獵槍 ,就是他這麽弄來的。
所以這次弄炸藥的事,順理成章的也落到了他的頭上。
他立馬就回到了老家,找到了接替父親工作的老四張顯正。這個時候張顯正還沒出事,之前提到過他,他這個人特別好,在十裏八村 ,也是有口皆碑的,屬於是鄰居中別人家的孩子。
老三剛把事情跟他一說,他就知道不是啥好事。
但是老三這個人 ,能說會道的,沒費很大勁就把他給忽悠住了。
最後無奈呢,去找了礦上的組長,說家裏想翻蓋房子,需要炸點石頭用。這個組長呢叫做王福友,一看這個張顯正都親自來了,特別的給麵子,當時就給他弄了一包炸藥和一些雷管。
這張顯正還給了他200塊錢的好處費。
老王一看很高興“都在一起住著的,還這麽客氣”。
當然了他也是客氣一下而已,說完他就把錢揣兜裏了。不過也因為這個,後麵在去弄炸藥的時候,就更順利了。
前後兩次,張顯正一共弄來了6公斤炸藥和25根雷管。這次張顯正直接送了老王一部手機,摩托羅拉的,這玩意在當時可是稀罕物,所以老王再次開心的收下了。
接著,張顯輝就帶著這些東西回到了沈陽。接下來三人就開始做實驗了。
他們跑到了虎石台鎮的大山裏麵,經過多次試驗,最終發現這些東西威力足夠,不管是炸車還是炸人,都是小菜一碟。
隻不過,這麽大的威力,到時候錢袋子也會炸沒的,那到時候豈不是白忙活了嗎?
於是怎麽定向爆破又成了關鍵,這個如果處理不好,是費力不討好。不過都到這了,肯定不會放棄的。
俗話說三個臭皮匠頂上一個諸葛亮,很快他們就想出了一個辦法,那就是在炸藥裏麵加入一些鐵釘,隻要炸藥一響,釘子就會把人幹廢了,這樣錢袋子就不會有事了,對不對?
接下來就是考慮作案的時候,炸藥包放哪的問題了。
最終他們決定搞一輛自行車,炸藥包放到包裏,然後結實的捆到後座上,推到銀行門口,也不會有人注意的。
等動手的時候 ,一按遙控器就完事了。
好了,接下來就是踩點和準備了。為了這次搶劫 ,他們總共用了近一年的時間準備,把能想到的所有問題都考慮了進去。結果到2002年12月份的時候 ,老家突然傳來了一個噩耗,那就是張顯正死於礦難。
張顯光,也顧不上自己是通緝犯的身份了,帶上二弟三弟就回到了雞西市。
這小子沒憋好屁,他回去是為了要老四的撫恤金的。
跟鐵子們說,當時的製度不是很完善,死於礦難的撫恤金,隻有幾千塊。
同時老太太這時候還在住院呢,也等著用這筆錢。張顯光才不管這麽多呢,回去就問老太太要錢。這裏屬實是過分了吧?
自己在外麵大吃二喝,又找女人又揮霍了,現在家裏突遭大難,不給老太太錢也就算了,居然還惦記親弟弟的撫恤金。
這裏就可以看出來 ,他身上一點人味都沒有了。這些事情都是張顯輝被捕後說的,當時有對老太太和鄰居的采訪,同時也印證了這一切。
在張顯光的逼迫下,老太太就把錢給他了。他拿上錢,扭頭就回了沈陽,接下來就是準備幹這起“大案”了。
此次李彥波也加入了。介紹一下他的情況:李彥波,1973年4月5日生日,是李彥斌的親哥哥,同時也是張顯光的大表弟。
他聽李彥斌說上次分了,當時就動心了。自己平時就好吃懶做,窮的都要吃土了,一聽說有來錢的買賣,他才不管是害命還是放火了,早就窮瘋了。
再說這4人到現在都好好的,還能吃香喝辣的,當時就強烈要求入夥。張顯光呢,還是老樣子。
本來這個李彥斌就是個累贅,你這次又來個突然襲擊,我們用不了這麽多人,你抓緊回家找媽媽去吧,別耽誤我們幹正事。
這好不容易準備了一年,別再因為這個生瓜蛋子給整黃了。
結果這李彥博,他就是個滾刀肉,當時就跟張顯光說了:“大哥,你讓我走是不可能的,你要不想要我,現在就把我整死,要不然的話,我現在就出去殺人放火,到時候我要是進去了,說出什麽來可就不一定了。”
看到沒有,說什麽都不好使,我就必須跟你幹了。這也給張顯光整煩了,無奈之下也隻好答應,但是他提了一個條件:“我醜話說在前麵,別看你是我弟弟,但是如果行動的時候你不聽指揮,我當場就會送你走。”
好了,接下來就是本案的重點了。時間來到了2003年的1月18日。關於為什麽選這一天 ,張顯光覺得118這個數字吉利。
如果回顧他們每次作案的時間,裏麵都會帶一個8,因為張顯光這個人 ,有點迷信。這次的不同之處在於,出租車不是提前搶的,而是作案當天弄的。
因為,一個大活人突然晚上不回家,家裏肯定會懷疑的,而當天再搶就不會有這個風險了。
到時候幹完了把車一扔,神不知鬼不覺。
但是司機必須提前找好,於是張顯明,就找上了一個司機,這人叫張景揚,當年是36歲,家住沈陽市於洪區,就是一個普通的出租司機。
之所以選這個人,也是提前物色好的,因為老張平時就給人開車拉活,對誰都非常的客氣,而且麵相和善。這不張顯正就覺得這人合適了嗎?
畢竟是要搶車,總不能找個比自己還凶的人吧?既然你熱心腸,那就決定是你了。鐵子們想想他多損,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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