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又是屈打成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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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晚上的時候,又帶著陸洋喝了一頓大酒。這下好了,借著酒勁,陸洋居然答應了。真是酒壯慫人膽!
這小子喝完以後 ,居然主動說了:“我陸洋是什麽人 ?還有我不敢幹的事?不就殺個人嗎?你就說殺誰吧!”
蔣英利拍了拍手就說了:“這才對嘛!戰馬關公身上紋,掌聲送給社會人!我挺你!一會喝完酒咱就出去,碰到的第一個人,不分男女老幼,看見人就動手。”
等到晚上9點多的時候 ,倆人喝完酒就去土特產店買了把刀子,還有一把斧子,接著就在路上找目標。
當走到八道街公共衛生間的時候 ,倆人突然就感覺,衛生間應該是“餓了”,得進去“投喂一下”。
而且衛生間這地方很有特點,非常隱蔽,容易下手。要是裏麵還有其他“投位者”,直接弄死就完活。
事情就是這麽巧,倆人進去就看到有一個人 ,這人叫趙乃文,時年24歲,是肇東皮毛廠的一名職工。
而這個公共衛生間,估計很多人都見過,就是那種簡易的平房,裏麵壘起一米多高的矮牆那種。倆人“投喂”完以後 ,趙乃文還在那蹲著呢,於是二人不由分說地掏出刀斧就幹,一條鮮活的生命 ,就這麽消失了。
不過蔣英利很激動,他覺得自己終於站起來了。於是帶著陸洋就去了陶瓷大廈,向蔣英庫匯報。
進去後就說了:“三哥,我倆剛才一起殺了個人,這下都有資格跟著你混了吧?”其實蔣英庫很無語,這他喵的都找的什麽人 ,就知道惹禍。於是苦笑著點了點頭,就讓他倆滾蛋。
再說回警察叔叔這邊,這件事當夜就有人發現並報了警。警察去了以後呢,感覺很棘手。
接連幾天發生兩起命案,最難辦的就是那個老兩口失蹤,因為活不見人死不見屍的。
說是凶殺案吧,人人找不到;但是說人沒事吧,一下子兩個大活人不見了,基本上可以確定是凶多吉少了。再加上之前消失的那批人,現在唯一的線索就是,都跟陶瓷大廈有關。
於是警方就做了一次情況匯總,覺得應該先從陶瓷大廈入手,不行就來個突擊檢查,把整個大廈翻個底朝天,裏麵的所有人都單獨詢問,不信找不出來一點線索。
警方將近期所有的情況一匯總,覺得陶瓷大廈有重大嫌疑,所有失蹤者都跟這裏有關係。於是決定來個突擊檢查,從裏到外的搜查一遍。
按照正常來說,如果這件事能夠順利的進行,那麽這個案子基本就告破了。不過很可惜 ,最終還是失敗了。
這主要歸結於內鬼張兆偉,這家夥可是蔣英庫的拜把子兄弟,純純無間道選手。
這邊局裏剛把方案確定下來,那邊他的電話就打到了蔣英庫辦公室裏。蔣英庫聽完差點嚇死,抓緊把所有人都叫回來,清理鍋爐房。
等打掃幹淨以後,又把人都派了出去。做完這一切,自己則是大模大樣的坐在辦公室,跟沒事人似的。
就這樣他前腳剛處理完,後腳警察就衝進了陶瓷大廈,不由分說的就開始搜查。
結果查半天,一點問題都沒發現。這下該輪到蔣英庫發揮了,他使勁的拍了拍辦公桌,怒喊道:“我朋友的大廈,你們說查就查呀?你們不知道我是檢察院的嗎?我不管你們今天必須給我一個說法!”
這些警察也知道蔣英庫在肇東的事業,於是賠了不是,就灰溜溜的走了,就連被罵都沒吭一聲。就這樣蔣英權庫有驚無險的逃過一劫。
而另一邊的公共衛生間凶殺案,過去沒幾天,居然給告破了。隻不過凶手不是蔣英利和陸洋,而是一個叫楊雲忠的人。那麽這起案中案,可想而知,又是一個冤假錯案。
我再給鐵子們說一下案件的偵破過程 ,內容取自《法律與生活周刊》2002年第一期的報道:
趙乃文屍體被發現後,警方迅速趕到現場進行勘查。經過搜證發現被害者身上的錢還都在,據此判斷,懷疑是仇殺或者情殺的可能性較大。
這其實也不奇怪,誰能想到這倆人是喝醉了隨機殺人呢,對不對?
經過進一步調查,又排除了仇殺,覺得情殺的可能性比較大。為什麽這麽說呢?因為在走訪調查的過程中 ,趙乃文所在的工廠裏有個姓胡的女孩跟他表明過心意,但是廠裏的另外一名男子,也就是這個楊雲忠,也曾經追求過姓胡的女孩。
因此根據種種關聯,得出一個結論,那就是楊雲忠因愛生恨,“我得不到的你也別想得到”,在此情緒下報複趙乃文。
既然事情明朗了,那就別等著了。於是12月2日的時候,楊雲忠就稀裏糊塗的被帶走了。
不過他被關進去以後 ,前四天警方啥也沒問,就讓他好好想想。
到第五天的時候,之前提過的那個隊長劉永福 ,親自來了,此時他已經升職為副局長了。
當時前呼後擁的就進來了,進去第一句話就是:“趙乃文是你殺的吧?我勸你還是老實交代,我這葷的素的都有,就看你怎麽表現了。”
楊雲忠就說了:“我跟他在一個廠裏,又是一個車間幹活,別的沒了。”
這劉局長一看,這是不給我麵!於是就搬出了所謂的“殺手鐧”,“你小子,別裝了!你的鞋子上沾著血跡,肯定是殺趙乃文了!你就不要負隅頑抗了!”
這時候楊雲忠就說了:“領導,是不是有什麽誤會 ?那個地方我都不知道在哪!再說那血跡是誰的?你們鑒定了嗎?就算是我幹的,那事後我幹嘛不把鞋子扔了呢?”
劉局長一聽,呦嗬,還有點道理 !不過這是什麽地方?是你想怎麽樣就怎麽樣的嗎?
於是又給楊雲忠見識了一種神秘刑具。這種事不用劉局親自動手,用完以後,楊雲忠雖然老實了,但隻是求饒,並沒有招認。
於是一個會發光的圓柱體就插到了他的嘴裏,在他嘴裏照耀了幾個小時以後 ,他終於是受不了了。沒辦法呀,這小東西太亮了,照完以後渾身酥麻難耐,隻能是先承認了下來,想著找機會再給自己申辯了。
於是到1995年3月份的時候,檢察院這邊來提審了,楊雲忠呢是當場翻供,說自己被用刑了,真的是被冤枉了。不過現在是在哪呢?檢察院的人走了以後,看守又給他加了一道菜,具體是劈柴燉豆腐,還是皮鞭蘸碘伏就不知道了,反正最後他是簽字畫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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