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一股傲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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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真的就沒辦法了嗎?
肯定不是的。
現在隻好從他們家人那裏突破。警察叔叔輪番去做工作,不停的給他們宣講政策。不過這中間也施加了一些壓力。最終突破口是從張慧茹這邊打開的。
張慧茹壓根沒想到孫海波敢出去瞎作,於是就說了實話。
據她說,孫海波1月28日那天上午出去的,天都黑下來了才回家,並且讓我替他保密,說要是有人問起來,就說他一天都在家呆著,不管誰問都不能改口。我當時還問他為啥呢,他說礦上發生了命案,到時候肯定會有人上門查,要是說不在家,肯定會惹上麻煩的。就他這幾句話,成功把孫海波給賣了,這就足以證明這小子前麵在撒謊。
那就繼續審問吧。之前因為一點懷疑的點都沒有啊,問的時候必然好聲好氣的,但是現在不一樣了,你撒謊那就不能慣著了,不然的話,這個案子且等著拖吧。那麽好,馬上就要用術,事情終於到了他們所想的,最糟糕的一步。不過之前說過,必須要挺住。
孫海波非常硬,就一句話:“我就在家裏,你們說我外出那誰看見了?我老婆記錯了,那能當真嗎?”反正是無論怎麽上手段他都不招。
不過這麽大的案子,警方沒空跟你耗,那就加大審訊的力度。不過孫海波全都扛了下來,但是閆文宇就不一樣了,沒半天功夫他就撂了。
現在第一步就是固定證據,就問他槍在哪裏,他就把暖氣管道給說了出來。拿到這些東西以後,直接往孫海波麵前一放,這下他也知道大限將至了。
既然閆文宇都招了,自己扛著也是白費,立刻低下頭開始懺悔,並交代了犯下的所有罪行。
等他倆把問題都交代完,審訊就結束了。
這時候,專案組一個領導對他的事情很感興趣,特別想知道他最初的想法。另外也覺得這小子能幹出這事來,確實也不是個泛泛之輩,就想單獨跟他聊聊,自掏腰包,讓下屬去給他弄了幾個好菜來,出去置辦的。這段時間倆人就聊上了。
“你還有什麽要求沒有?”
“我想見見我的老婆孩子。”
“行,一會我給你安排。”
孫海波聽完,激動得熱淚盈眶,然後就主動說了:“你想問什麽就問吧”
“我敬你是條漢子。你們幹的這事雖說沒成,但也著實是做的不小。我想你要是能走正道,或許比現在更有出息。”
孫海波舉起銀手鐲,說了一句:“我要是走正道,會變成這樣嗎?”
“那案子破了,你服不服?”
“我沒什麽好不服的,隻是沒想到我們這麽快就被查出來了。看來真不能小瞧警察,你們當中能人不少。”
“那你覺得整個案子壞在哪裏了呢?”
孫海波說:“我能抽根煙嗎?”然後點上煙,緩緩說道:“我覺得最大的敗筆就在田園身上。1月17日那天,我就不該安排他去殺司機,這小子冒冒失失的,這才壞了事。另外案發當天問題也出在他身上,如果他能聽我的話,興許此刻我們已經舉杯慶祝了,他也不至於命喪當場,你們想抓住我們也沒那麽容易。”
雖說孫海波是罪犯,但不得不說總結的有一定道理。
要是1月17日那天沒有那個小插曲,也就不會有薑生魁擔任基金庫打牌的事,當天可能100萬就到手了,值班室和隊長室的人,估計一個都活不了。
如果當天真成了,想破案真不容易。這是建立在田園屍體留在現場,才告破的。況且根據他們事先的計劃,搶到錢很有可能就去南方做生意了。另外閆文宇和田園本來就是隱身人,想查到其實沒那麽容易的。
隨後二人繼續對話,當問到為什麽不跑的時候,孫海波說實在沒錢了,跑出去受罪不如靜觀其變,要是被查出來就認栽,查不出來,那就裝作沒事人一樣繼續待著。
這時候酒菜也送到了,孫海波邊吃,邊開始講述他們的作案經過,還要來紙筆還原了礦場的布局圖,並且指出了其中安保的漏洞,並提醒警方,要是這些漏洞不堵上,保不齊還會有人惦記。
最重要的一個問題是關於作案動機的,孫曉波說:“這還用說,肯定是為了錢嘛。我們想做生意沒有本金,家裏沒關係,上班永遠是最底層,就算幹出點成績也被別人占了。與其窩囊過一輩子,不如放手一搏。”
最後一個問題:“現在小命都沒了,你後悔做這件事嗎?”
關於這件事,孫海波回答的很坦然:“首先,本來我有正經生意,最終發現不管是誰都命如草芥,那既然這樣,我們也沒有必要裝清高。沒錢,過的甚至不如有錢人家的狗,要是這件事成了,多年的駝背也就治好了。”
好了,他倆的事情基本結束了。現在還有個田雨還在逃,我們看看他的逃亡之路。
2月7日那天,他帶著850塊錢坐火車去了北京,在崇文門附近轉悠了一通,最後去大興縣找了個飯店的工作,幹了一天就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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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著就覺得長這麽大還沒瀟灑過,要是就這麽被抓住豈不是很遺憾嗎?當時就去了建國飯店,住了一晚上的豪華套間,舒服完之後又在北京的景點逛了兩天,最後又覺得沒意思,就回到了鶴崗。
沒想到剛下車他就害怕了,轉身又買了一張車票打算去哈爾濱。買完發現身上基本就不剩什麽錢了,轉手又把車票一賣,跑去同學家住了一宿。
第二天醒來,就帶著同學去探望自己的中學老師。
在老師家的時候,正好看見電視上在播放他們之前案子的案情通報。當天正好是2月17日,也就是孫海波和閆文宇開始交代那天,隻不過當時還沒有把他供出來,通報上還沒有他的名字。
看了這新聞,差點就嚇尿了,於是趕緊又去了哈爾濱。當時就在南崗區轉悠著找活幹,結果這才發現自己沒學曆沒手藝,最關鍵的也沒社會經驗,根本就沒人要。無奈之下隻好又轉去佳木斯,投奔表姐。
剛住了三天,也就是2月20日的早晨8點左右,他還在吃早飯呢,警察叔叔上門直接就把他帶走了。
關於他的事情,都是孫海波和閆文宇說的。他在這次搶劫案中的表現,令所有人都感覺到吃驚,一個還沒踏入社會的小子,作案居然這麽老練。隨後就錄下了他的口供。
時間來到1995年的3月2日上午8點,鶴崗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公審128特大持槍搶劫案。
當時孫海波上庭,雖然是被攙扶出來的,但是臉上依然表現出一股傲氣。他仍然覺得自己雖然被抓了,但是也在鶴崗留下了濃墨重彩的一筆。
反觀閆文宇,見到他眼神盡是躲閃,可能是想到了當初跟孫海波的保證,多少有些不好意思。但是田雨望向孫海波的時候,表現的仍然是一臉的崇拜,他覺得他沒有跟錯人。
此次庭審現場,三人都沒有請律師,當庭承認了各自的罪行。等到所有指控結束後,審判長問他們是否還有要解釋的,閆文宇和田雨表示沒有了,孫海波則辯稱家裏所有的財物,都是張慧茹出資購買的,自己這一年沒往家拿過一分錢,這麽做無非就是想保留部分財產。
最後宣判時,他們涉及多項罪名,包括搶劫罪、故意殺人罪、非法製造持有槍支彈藥罪等,當庭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而3人均表示不提起上訴。
5天之後,經由黑龍江省高院複核,核準了幾人的死刑判決。
又過去4天,時間來到1995年的3月11日上午7時,驗明正身後,三人被押赴刑場執行槍決。臨行前三人進行了最後的交流,雖說閆文宇沒有扛住,但孫海波依然對他倆表示了認可。
隨後三聲槍響傳出,他們結束了罪惡的一生,也兌現了兄弟之間不能同生,卻要同死的誓言。
最後再說一下這個案子的後續。首先是孫海波想保住的財產,包括一個21寸彩電、金戒指一枚、高壓鍋一個、手表一塊以及現金1,500塊,這些東西全部沒收。而租給他們房子的房東,也受到了嚴肅處理,因為那是單位的房產,按照規定是不能私自轉租的。最終房子被收回,房租600塊充公,並額外判處罰款500塊。
最後還有一個沒有解開的謎題,那就是他們動手的那天,田園對孫海波說過一句“碰見拿手槍的不要射擊”,因為田園當時已經噶了,這件事是孫海波交代的。而至於為什麽要說這句話,一直沒有結論。
事後經過調查,也沒有發現當日在場人員跟田園有什麽關係,因此這件事就成了一個永遠的謎題。
好了,鶴崗128特大持槍搶劫案全案結束。
我們簡單回顧一下該案,他們團夥共計殺害14人,但最後還是以失敗告終。可見犯罪永遠不能成為致富的途徑,無論是誰想破壞人民的幸福生活,也終將被繩之以法。也告誡所有人,我們是一個法治社會,任何人都要遵紀守法。
真正的幸福生活,是要靠勤勞的雙手去奮鬥和創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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