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重返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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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劫案發生後,當地的電視台不間斷的插播這件事。
    大致內容就是說,光天化日之下,一眾劫匪公然在商貿城內持械搶劫,造成一人死亡的慘案。現場歹徒甚至用上了炸藥,影響極其惡劣。希望當天經過的市民提供線索,有發現可疑人員,也請及時撥打報警電話上報。警察叔叔這邊也查冒煙了。
    這幾個人看到新聞、報紙上關於這件事滿天飛,嚇得一直躲在家裏不敢挪窩。那幾天,隻能是家裏有什麽吃什麽,饞了也不敢上街去買東西吃。因為不管走到哪裏,到處都在播放搶劫當天,銀行內部的監控錄像。
    後來張書海實在是受不了了,他就從老家把老婆王雨給叫了過來,由她外出購買食物給他們做飯吃。
    躲了一段時間後,感覺風聲也沒那麽密了。張世鏡這小子找機會溜出家門,就回到了老家平頂山。喬紅軍看張世鏡跑了,他也有樣學樣,找機會回老家去了。一看都跑了,張書海也帶著老婆孩子回老家了。
    張書海當時拿走110萬,他拿出其中的80萬,讓王雨分多次,去鄭州和平頂山的銀行存入,剩下的30萬就放到了老家的房子裏。
    接下來看下這幫有錢人是怎麽享受的。這一次可是給那幾個小子樂瘋了,這輩子都沒見過這麽多錢。
    先從喬紅軍說起,他回到平頂山之後,拿出6萬塊買了一套100多平的大房子。接著又在商場花13,000塊,給女朋友買了條項鏈。不得不說,有錢都會花呀。
    之後他又用7,000塊,熱熱鬧鬧的在老家辦了一場婚禮。婚後出去旅遊,又用掉1,800塊。其餘部分存款則是存到了銀行。
    從那之後,他再也沒有回過鄭州。一想到電視新聞,他就有陰影。當時在鄭州租的房子,隨便托了個朋友給退了押金,直接大方的給了朋友。
    再看看張世鏡這邊是怎麽揮霍的。之前他一直住在張宏超租的房子裏,原來是沒有辦法才寄人籬下,現在有錢了必須搬出去。
    他事先也沒跟張宏超打招呼,找了一天,就撂下一句“我搬走了”,然後就狠心租下了一套兩室一廳的房子。他自己住一間,另外一間留給父親和小老弟住。
    他們不是正在生病嗎?於是直接就接了過來。後麵又存了7萬塊到銀行,存折交給母親保管。還剩下30多萬,則是讓父親去弄了個罐子,偷偷把錢藏進去放好。
    趁所有人不知道的時候,在院裏挖了個坑埋了。本以為是沒事的,不曾想老父親感覺病好了,就開始準備種菜。
    刨土的時候,不小心就把罐子給挖了出來。打開一看,這麽多錢,就開始質問張世鏡。張世鏡就謊稱,自己之前倒賣過一段時間的古董,這都是幹那個賺來的。
    雖說張世信有錢了,但還是改不了摳搜的毛病。搶來的錢,基本上都沒花在自己身上。這和之前講過的雷國明有點相似。
    再看一下團夥唯一的女劫匪張玉萍。張書海隻分給他20多萬,不過盡管這樣,他還是很高興拿到錢的。
    第一時間,先把店裏欠的幾千塊錢電話費交上。至於為什麽欠這麽多錢,真心沒查到。莫非是夜晚寂寞的時候,撥打午夜電台了嗎?
    接下來沒饑荒了,就開始買新衣服。一下子女人的天性就釋放了,去商場一口氣買了1萬多塊錢的衣服。按照當時的物價來看,她很有可能直接把一家店的一半衣服,都給搬空了。
    等從商場出來之後,碰上一個推銷保險的,毫不猶豫的買了一份人身保險,花了2,000多塊錢。不過受益人是自己的女兒雯雯。
    後麵有事沒事就去逛商場,衣服買全了,但是配衣服的包還沒有,隔三差五就換個新包。那家夥花的比那幾個男人還happy。
    隨後的時間裏,就一天換一件新衣服,三天換一個新包,高高興興的騎著自行車去送孩子去學校。
    孩子送到之後,她就去上班,十分開心的給人看病拿藥,小日子過的要多美有多美。有時候病人們輸液的時候,還會討論他們做下的這些案子,張玉萍也會很自然的參與討論,跟沒事人似的打聽最新消息。
    好了,小嘍囉們說完了,再看下大boss張書海。
    這錢,他拿了一半多,直接躋身百萬富豪的行列。我們看看這個富豪都幹了啥。
    他有錢之後也跟雷國明差不多,錢不舍得花。就連下館子都沒去過,衣服還是穿著之前的破爛,連抽的煙都沒換,仍然是兩塊錢一盒的許昌煙。
    就連帶老婆回老家,還是做的三蹦子。在鄉親們麵前仍然不忘初心。他3年時間都沒給王雨換過新衣服。
    就這樣快到過年的時候,除夕夜那天,家裏人看著王雨身上的舊衣服,就說了:“你看你不買新衣服,我們就不說啥了,你好歹給你老婆換件像樣的吧。”
    張書海滿口答應,但還是沒行動。一直到2001年3月8日那天,這不是國際婦女節嗎?張書海自己都看不下去了,於是叫上王雨去了一趟服裝批發市場,含淚掏出百元巨款,給老婆買了一條絲巾。
    王雨也沒要別的,但是看著老頭子穿著破爛,她也看不下去了,嘟囔了一路。最後張書海終於是咬牙,給自己買了一套最便宜的西裝。
    他花錢最狠的一次,發生在當年的5月份,破天荒的帶著王雨去四川九寨溝,來了個八日遊。
    張書海弄了那麽多錢,可以說是給他機會他也不中用,沒有真正的為自己活過一天。等從九寨溝回去之後,剛在老家待了幾天,就要回鄭州去。
    這時候張宏超就勸他說了:“爹,鄭州那邊還在通緝咱們呢,你現在回去不是羊入虎口嗎?不行,這太危險了。總共才過去不到半年。”
    哪知道張書海他迷之自信,居然說了這麽一句話:“咱們做的事,計劃那麽周密,現場一點痕跡都沒有留下,他們憑什麽能找到我呢?我決定的事不會改變,你害怕自己在家呆著就行,大人的事小孩少插嘴。”
    就這樣,案發後不足半年,張書海就重返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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