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抓捕範國安

字數:3412   加入書籤

A+A-


    第12章 抓捕範國安
    內容大致說的就是自己曾經犯下了大錯,現在想用範國安販賣槍支的事情來悔過。郭振平和魏振海的那些破事,他也知道不少。信裏隻是提供了簡單的線索。
    警方感覺這人,應該知道大事。經過多方打聽,最終把人給找了出來。出於對舉報者的保護原則,當時並沒有公開他的身份。
    把人請到公安分局之後,由分局局長親自接待:“來吧,小夥子,說出你的故事。不管你做過什麽,現在都是你立功贖罪最好的機會!”
    這小子猶豫了一下,就說了:“局長您好!這個範國安我知道。此人外號叫老癱,之前見過他在康複路跟一個廣州人交易。這人當時身上帶了一把手槍。後麵不止一次的跟這個人進行過交易。
    之後那人,還給他畫出了槍的基本構造圖。事後範國安拿著設計圖和一根鋼管找到了我,我給他車出了槍的零件。前前後後做了好幾把,至於他給了誰,我就沒細問了。”
    局長一聽有戲,趕緊就問了:“那小夥子,你知道範國安現在在哪嗎?”
    那人說:“我知道!不過我做槍這事能不追究了嗎?我能來,就是爭取擴大處理的。局長,您能通融嗎?”
    最後這事就這麽定了。8月3日這天,警方和他一起來到西大街布置抓捕。一直到晚上6點來鍾,就看到範國安騎著個破自行車,往這邊走。
    當時局長也在,可路上的行人太多了,萬一這小子身上有家夥,那不麻煩了嗎?他就趕緊讓大家想個辦法。
    大家七嘴八舌的討論了一下,有個偵查員就說了:“局長,要不然這樣吧!待會我們開車上去,輕輕把他刮倒。他起身肯定得罵街,我們就趁這個機會下車把他摁了!怎麽樣?”
    大家一致認同。就這樣,一輛吉普車緩緩開了過去。快到身邊的時候,駕駛員打了一把方向,接著又猛地回正,車頭就輕輕的把範國安給蹭地上去了。
    事情也是按照他們預想的那樣發展。範國安倒地之後,立馬爬起來,破口大罵:“媽的,會不會開車?撞到人了知道嗎?你們抓緊下來賠錢!”
    接著,所有人就下了車。有個偵查員就走上前去:“不好意思,大哥,我這個兄弟,剛拿的駕照,這麽多人有點緊張。那什麽,你沒受傷吧?要不然我們拉你去醫院看看吧?”
    範國安瞅了一眼這人,伸手就說:“不用了,賠我錢就行了。”
    偵察員也沒墨跡,直接給他手上上了銬子。範國安,就這麽絲滑的落網了。
    但進去之後,他也是死扛著不說,問他什麽都不開口。有人問他,他就把頭扭向一邊。警方這邊,跟他對峙了三天三夜,終於,他是扛不住了。此時,他還不知道頭夥也落網了好幾個,他就要求局長見麵詳談。
    局長來了之後,他就蔫吧了:“局長,您可算來了。我有個請求,隻要您答應了,我就交代,行嗎?”
    那意思就是想用口供換一條小狗命。局長聽完之後就說了:“範國安,我能來見你,也不想騙你。你這個人,也挺敞亮,我也就不藏著掖著了。你這個事吧,我答應了你也沒用,具體怎麽量刑,還是人家法院的意思。”
    說完,拿出了包裏的一個文件:“你看吧,這上麵寫的很清楚,不管你犯了什麽罪,隻要配合調查,就算是立功,對案情偵破有突出表現的,可以爭取免除死刑處罰。但這不是你來要挾我談判的條件,說白了吧,就是看你自己的表現了。事情的大小,得看你交代的夠不夠用法。”
    範國安一聽,覺得還是不保險,思考了一會,說了一句話:“局長,我想見見我的家裏人,見完之後,我如實交代。”
    局長也沒墨跡,直接就把家人給他請了過來。一家人團圓之後,他就痛痛快快的交代了。事後,法院也確實沒判他死刑,判他死緩兩年。他的及時回頭,還真救了自己一條命。
    範國安交代完之後,張啟祥就浮出了水麵。1987年的8月13日這天,也就是10天後的淩晨2點半多點,張啟祥在西安市黃崖村的親戚家被捕。
    又過了3個來月後,1987年12月1日的淩晨時分,團夥成員趙永勝也在酒泉市金塔縣一家複合肥加工廠的傳達室裏喝酒的時候落入法網。
    到此為止,跟魏振海相關的所有人員均已落網,警方也開始準備攻克他和郭振平了。
    從講到過的這些案子中,也不難看出,魏振海頂多算主犯之一,而且還不是帶頭大哥。不過他在外麵的關係們還在。
    本來到這把他一審定罪之後,判刑執行就完事了,他也不會成為十大悍匪之一,影響力也不會擴大到全國。可是事情沒有這麽簡單,他在臨刑前的幾天,居然奇跡般的越獄逃跑了。
    這一段出現了好多版本,因為過程差距還挺大的,就不像其他案子那樣一一列舉了。大家有興趣的可以在網上查一下,過程不一樣,但是都挺魔幻的。
    本小章還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後麵精彩內容!
    當時抓捕他的是新城區公安分局的偵察員們。當年有一項不同於現在的規定,不管你是哪個分局或者是派出所抓到了案犯,那麽所查獲贓款要留給所在單位作為活動資金或者是報案費用。
    這麽一來,分局肯定不願意把人交給市局了,這裏麵既有政績又有獎勵。所以說,新城分局就把魏振海給留下了。
    問題就出在這裏,人你們是留下了,但是總不能放在局裏吧,總歸是要送看守所。結果這個新城分局的看守所,差點意思,設施老舊加上年代久遠。為了防止他逃跑,最終局裏決定在市局看守所申請兩個房間,一間關押魏振海,一間有兩名偵察員輪班看守。
    這波操作屬實也是沒誰了,你們都不把人送給市局,還想著在人家地盤上關押犯人。反正怎麽操作的不清楚,市局還真就答應了。
    魏振海這間屋子,除了他之外,還給他安排了4個犯小事的小毛賊看守。這情況很多案子都提過,就不過多注意說。
    反正魏振海就是帶著最重的刑具,這4個人,沒事還得幫他活動活動。除此之外,就是輪班盯著他,防止自殺或者越獄。
    而外麵又搞笑了,市局的人本來就對分局辦的這個事不太滿意,再說外麵還有那麽多管教和武警。我們市局才不管你怎麽弄呢,同樣的,分局也這麽想:“你們這電網鐵門守衛的,我們就是來走個過場,過幾天怕了就拉出去執行了,也省得看你們臉色。”
    喜歡十大悍匪請大家收藏:()十大悍匪書更新速度全網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