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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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自首
警察叔叔一聽:“我去,你小子關鍵時刻變身反骨仔是吧?”
於是趕緊就把電話拿了過去,那邊陳恂敏停頓了一下,繼續說道:“警察先生,我都聽到了。麻煩你們轉告何偉光,有他這個兄弟,也是我的福分。另外,我告訴你們,這將是咱們的最後通話,以後你們都別想再見到我了。”
說完就掛斷了電話,自此就消失在了茫茫人海中,這一消失就是21年。
很快,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於2月14日和2月16日對番禺大劫案進行審理,最終判決何偉光、何永新、袁長榮、劉光、何冬海5人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袁長榮的表兄弟溫石岐和溫玉坤無期徒刑;那個幫助照顧何偉光七小的包工頭曾文斌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一審判決下達後的第二天,案犯吳兆全被抓獲,隨後2月29日的時候,連同他一起再次進行了一審宣判,加上原來的5人,一共是6人被判處死刑。到這就剩下主犯陳恂敏和司機陳海強仍然在逃。
我們說下這20多年裏,這兩個人都經曆了什麽。
1997年的6月份,陳恂敏帶著陳海強從越南返回國內,最終去到了雲南的瑞麗。這幾年兩人過得生不如死,雖說帶著一大筆錢出去的,但是風光慣了的陳恂敏依然花錢大手大腳,很快那些錢就被造幹淨了。
後麵倆人,在越南撿過破爛,要過飯,最終實在是受不了了,才回了國。在雲南那邊,池尋米重新給自己換了個身份,名字叫做莫易誌。
為了博取別人的同情和不被發現,他精心編造了一個身世,說自己是1972年生人,老家位於廣西桂林的大山裏,自幼父母雙亡,後麵活不下去了沿街乞討,最終來到了雲南。
第一次有人見到他的時候,他渾身的衣服,都是一條一條的,隔老遠都能聞到他身上的異味。就憑這點,還真騙過了所有人。因此,他的這些謊言,直至落網都沒有人懷疑。
在瑞麗苟活了一年多之後,他認識了自己的第二個妻子楊文娟。此時陳恂敏意識到,就現在這種朝不保夕的生活,不應該再留下什麽遺憾。
年近30的年紀,讓他非常渴望能平穩度過後半生。
因此在他瘋狂的攻勢下,楊文娟墜入了愛河。經過一場簡單的婚禮過後,正式組建了家庭。婚後的生活非常愜意,楊文娟先後為陳恂敏生下了3個女兒。憑著自己做生意的經驗,婚後陳恂敏,拚命工作賺錢,生意也是越做越大。
2005年,在小舅子楊文鵬的幫助下,陳恂敏在當地開了一家服裝店。店麵開張後,生意火爆,也使得全家人,都對這個天上掉下來的陳哥哥很滿意。尤其是楊文鵬,也跟著沾光了。到後麵,他甚至開始佩服這個姐夫,感覺姐姐能嫁給他,也是莫大的福分。
陳恂敏就這麽安頓了下來。再看一下司機陳海強,在兩人偷渡出國的那段日子裏,陳海強也是不離不棄,一直以表兄弟的身份追隨。
後麵回國後,陳恂敏也沒有拋棄他。但是楊子鵬非常不理解,像姐夫這麽精明的人,身邊怎麽會帶著這麽一個廢物呢?他一直想找機會把他趕走,可是陳恂敏死活不同意。直到陳恂敏被帶走的那天,楊子鵬才徹底明白了事情的原委。
日子就這麽慢慢過去,當時間來到2016年11月份的時候,陳海強忽然消失在了陳恂敏的世界裏。直到12月25日,他一個人去到了瑞麗市銀河派出所,主動自首,說自己就是當年廣東番禺大街的在逃案犯。
本來民警感覺麵前這個老頭秀逗了,但當他一五一十說出當年搶劫的情形時,警察叔叔迅速給他戴上了銀手鐲。他對當年所做的一切犯罪行為均供認不諱,唯獨對陳恂敏的下落,他是閉口不談。
瑞麗警方迅速把情況通告了廣東警方,廣東警方隔天就把他帶回了廣東,想看看還能不能從他口中得知主犯陳恂敏的藏身之處。很可惜,他仍然是一言不發。
關於陳海強忽然去自首的原因,警方對外公布的是因為他當時已經身患絕症,他感覺自己命不久矣,於是終於鼓起勇氣說出了一切。
其實對他來說,這麽多年的東躲西藏又何嚐不是一種折磨呢?他躲在雲南,哪也不能去,也不敢去。隨著年齡的增長,愈加的思念自己的親人。
為了不在世上留下遺憾,因此自首後他提出了最後一個要求,那就是跟家人再見一麵。雖說沒有告知陳恂敏的下落,但是警察叔叔還是滿足了他這個心願。
好了,接下來就到陳恂敏了。雖說陳海強並沒有出賣他,但隨著刑偵技術的發展,在陳海強投案後,根據他這麽多年的活動軌跡,警方判斷他很可能一直追隨著陳恂敏。
進一步深挖下去的時候,很快就將他的活動範圍逐步縮小。通過種種跡象,終於是鎖定了陳恂敏所在的建材市場。其實要不是陳海強自首,警方要抓到他,可能真得費一番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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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老些年,陳恂敏為了躲避追蹤,行事風格一改往日高調的做派,小心謹慎的隱藏自己的行蹤,盡量減少外出活動。
就連生活中都從來不拍照,他和楊文娟結婚的時候甚至都沒拍過婚紗照。每當別人問他這是為什麽的時候,他都會說:“我這個人不喜歡拍照。”
另外,他也一直沒辦過身份證。這麽多年,但凡要信息登記的時候,他都會讓楊文娟出麵搞定,或者是用小舅子楊文鵬的身份信息。
他在瑞麗的裝潢公司登記的法人都是楊子鵬。另外,為了不引起別人的注意,他刻意的限製公司的發展。每當有大客戶上門談生意,他都會以實力不足或者是資金不夠的名義委婉推掉,特別害怕因為一樁大生意引來別人的關注。
可見,作為逃犯是沒有自由的,這種種行為甚至還不如蹲監獄的放鬆。
不過俗話說得好,法網恢恢,疏而不漏。伴隨著陳海強的自首,警方很快就將範圍縮小到了建材市場附近。直到有一天,陳恂敏在at機取款的時候,被記錄下了信息。經過和資料庫的比對,最終警方確認,這就是逃亡多年的重犯陳恂敏。
2017年1月5日的下午時分,伴隨著建材市場內一陣急促的腳步聲,逃亡21年且改名換姓的陳恂敏被帶上了警車。
時間來到2018年的10月份,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對番禺大街案開庭審理。陳恂敏因犯搶劫罪,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這個結果,其實挺意外的。感覺陳恂敏這21年的逃亡生涯也算是逆天改命了。如果當年立馬被拿下,結果可能就是和那6名逃案犯的結果是一樣的。
好了,廣東番禺驚天大案全案結束。我們簡單回顧一下:一方麵,該案告誡我們,貪婪和錯誤選擇將帶來巨大的代價,即便是人生開局就“天胡”,也需要正確引導自己的欲望;
另一方麵,它也印證了一句古話:“君子愛財,取之有道。”不做虧心事,不怕鬼叫門。就算暫時逃脫了法網,可是這麽久的心理折磨又會帶來什麽呢?陳海強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很難說他身患絕症不是由心理因素引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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