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周望弟身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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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著,他又問:“我聽說被搶走了90多萬?”
    他老婆搖搖頭:“沒那麽多,就65萬左右。”
    這個數字,和馬漢慶交代的細節又對上了,不過還是不能確定他們到底分沒分錢。
    張軍心裏還抱著一絲希望,覺得周望弟可能是臨時有事,之後應該會給自己分錢的。他耐心的等著,可事情並沒有那麽簡單。
    由於馬漢慶沒把車燒毀,警方很快就查到了那兩輛車。車裏留下了大量證據,包括屍體,還有他們用過的絲襪和外衣,現場還提取到了大量指紋。
    1月13號,警方通過人工核對指紋,確認其中一枚正是馬漢慶的。原來,馬漢慶之前因為盜竊未遂被抓呀,指紋被采集過。
    警方迅速調查他的人際圈子,發現他和周望弟最近走的很近,而馬漢慶已經失蹤了。於是警方決定先抓周望弟,隻要抓到他,核對指紋就容易多了。
    周望弟這時候在幹嘛呢?他哪都沒去,還在娛樂城裏撩騷女主播呢。
    晚上8點鍾左右,ba警察到了江南風采娛樂城,周望弟笑嗬嗬的出來迎接客人,警察亮明身份後,一邊一個架著他往外走。出門時,周望弟頓感事情不妙,可能是作案的事情暴露了,趁著還沒戴上手銬,他決定拚死一搏。
    他突然一聲暴喝,猛地掙脫了兩個警察,撒腿就跑,還順勢衝著警察開了兩槍,好在都沒打著。警察也迅速掏槍還擊,很快周望弟中槍倒地,他覺得自己肯定在劫難逃了,絕望之下,他選擇了自殺,對著自己腦袋開了一槍。
    年僅29歲的周望弟,隻做了一樁案子,生命就這麽走到了盡頭。或許他這麽做是為了兄弟情義,想著至少能保住兄弟們的命,不管怎樣,多活一天算一天吧。
    可他到死也不知道,自己的死和馬漢慶有著直接關係。
    相信大家心裏也有個疑問,車既然沒燒毀,肯定留下了證據,馬漢慶早就跑沒影了,為什麽周望弟他不跑呢?
    最合理的解釋應該是這樣的,周望弟這個冤大頭,壓根不知道車沒被燒毀,即便是知道了,馬漢慶也沒告訴他這事有多麽嚴重,隨便敷衍兩句就完事了,更不可能帶著他一起跑路了。甚至,馬漢慶可能是故意用它來試探警方,看看是否已經發現了他們的作案事實。周望弟這時候,就相當於是馬漢慶的壁虎尾巴。
    所以車為什麽沒被燒毀的原因,徹底成了謎。
    咱們再看看這個倒黴的張軍。
    周望弟一死,鬧出這麽大動靜,張軍第一時間就聽說了,他趕緊在家裏翻出七八千塊錢,跑到漢陽的一個小屋裏躲了一晚上。
    第二天,1月14號上午,他找到小老妹,撒謊說要去石家莊見一個獄友,找小老妹借點錢。
    可小老妹當時沒借給他,隻給了他一張名片,名片上的人姓劉,是北京一家公司的經理,和小老妹的關係不錯,具體是什麽關係,就不做過多猜測了。
    上午10點,張軍坐上了去石家莊的火車。
    此時警方也查到了線索,發現周望弟和馬漢慶,都和張軍走的很近,立刻去抓人,可惜還是晚了一步,張軍順利到達了石家莊,漫無目的的到處瞎溜達著呢,心情低落到了極點。
    他甚至還沒出車站就想到了臥軌自殺,實在是不想活了。臨死前他突然冒出了一個念頭,有沒有可能警察隻是發現了周望弟沒發現我呢?如果我自殺,那不就白死了嗎?
    他心存僥幸呢,警方就已經開始抓他了。
    既然張軍打定主意不死了,轉身坐上了去北京的火車。
    到了北京之後,他直奔王府井,買了兩條紅塔山和兩瓶茅台,提著這些東西,去了圓明園附近,找到了小老妹給他說的,劉經理所在的公司。
    見麵後,張軍直接開門見山:“我妹妹說劉經理,你做事場麵,今天路過,正好來找你,有點急事。我現在不開出租車了,和朋友在新世界公司搞房地產生意,正好我在公司也能說的上話,今天來是想了解一下北京的地皮情況,如果行情不錯,我就回去和老板匯報,可能會來投資。”
    劉經理一聽:“好事呀,非常熱情的帶他參觀了一圈。”
    過了一會,張軍話鋒一轉:“劉經理,那啥,我來的時候比較匆忙,現金帶少了,哥們你先借我點錢用幾天。”
    劉經理一聽就明白了,什麽考察項目都是扯犢子,但礙於張軍妹妹的麵子,還是施舍了他4,000塊錢。
    劉經理本以為事情到此為止,沒想到張軍腆著臉又說了:“我沒地方住,劉經理你給安排一下唄。”
    這個劉經理也沒辦法,隻好讓張軍住進了自己的一套房子裏,好吃好喝的招待著。
    要說小老妹和這個劉經理沒關係,打死我都不信,一個陌生人,憑啥照顧你呢,是不是?
    10天後,張軍實在是待不下去了,他覺得在北京也不是長久之計,打算去廣州混。可惜還沒等他動身,1月26號中午11點,警察就找上門來,把他逮了個正著。
    原來警方已經從他妹妹那裏,查到了劉經理的信息,順藤摸瓜,直接殺了過來呀。
    張軍落網後,事情變得相當有意思,得給大家詳細說說,也便於後麵分析,他到底有沒有分到錢。
    警方一共提審了他8次,開始是讓他交代作案的前後經過,這部分咱們前麵已經講過了,不再重複。
    交代完後,警方繼續問了:“你們不是設計了搶到錢以後的安排嗎,你是怎麽做的?”
    張軍說:“我早就放出話了,說我賣磁帶和做工程賺了10萬塊,1月20號,一個客戶會給我送10萬塊錢工程款,這樣,別人就不會懷疑我的錢來路不正了,我也跟我老婆說過,到時候,這錢給女兒存上,她才兩歲。”
    警方接著問了:“那你到底分了多少錢?”
    張軍一口咬定:“我他媽就得了那7,000塊錢零錢,那倆小子把我甩了,我恨死他們了。”
    然後,他又重複了一遍和劉經理見麵的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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