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篝火試煉:巧勁與心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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篝火堆的火星濺向靛藍天幕時,永革正用草莖剔著牙,看巫祝蹲在火塘邊往羊肉上撒磨碎的香料——所謂“試煉”不過是場鬧劇,從阿纓遞來的野莓裏沒吃出迷幻草,到巫祝刻的“召喚陣”實為孩童塗鴉,他早識破了這場部落式的“麵試”。
“神使大人,該你了。”女族長阿苔晃了晃腰間的陶鈴,鹿皮裙上的螢火蟲圖騰在火光中明明滅滅。她身後站著三個身影:左邊是抱著石矛的打獵隊頭領烏瑪,肌肉線條像盤結的樹根;中間是士兵隊女官阿蠻,額角的刀疤從發際線延伸到下頜;最後是蹦蹦跳跳的阿纓,發間的藍羽毛掃過永革手背,癢得像句未說出口的俏皮話。
“先說好,我要是贏了,能不能換個規矩?”永革彈了彈煙灰,火星落在阿蠻腳邊的鹿皮鞋上,“比如,不用非得娶誰。”
巫祝突然笑出聲,香料罐在她指間轉得飛快:“在蒼狼部落,男人打贏三場試煉就有資格‘走婚’,可若三場全贏...按古法,得娶‘最棘手的那一個’。”她目光掃過阿纓,後者正用腳尖碾碎一顆烤焦的栗子,殼屑裏露出金黃的果肉。
永革挑眉:“怎麽算‘贏’?摔跤?比石斧?”
“比巧勁。”阿苔拍拍手,幾個族人抬來三塊光滑的青石板,“腳對腳站穩,手拉手往回拽,誰先挪動半步就算輸。烏瑪力大,阿蠻善巧,阿纓...她有自己的辦法。”
圍觀的人群發出起哄聲。永革注意到石板邊緣刻著模糊的腳印——顯然這是部落裏流傳已久的“相女婿”儀式。他卷起白襯衫袖子,露出小臂上並不明顯的肌肉線條,在工廠搬布料的日子倒比在部隊時更練耐力。
“我先來!”烏瑪踏出一步,鹿皮靴在石板上敲出悶響。這個身高近兩米的壯漢單膝跪地,掌心的老繭比永革掌心的厚上三倍,“小心了,外鄉人,我去年摔斷過三頭公鹿的角。”
永革伸手握住對方的手,觸到掌心凹凸的繭紋——那是長期握持石矛磨出的菱形紋路。他腳跟抵住石板邊緣,忽然想起在部隊時學的太極推手,教官說“力從地起,借勢而發”。
烏瑪的拉力如潮水般湧來。永革沉腰側身,借對方前衝的力道輕輕一旋,石板上的塵土被帶起一小團。圍觀者發出驚呼——烏瑪龐大的身軀竟踉蹌著向左側歪去,若不是永革及時拽住,險些栽進火塘。
“好個巧勁!”巫祝的香料罐“當啷”落地,“你以前練過抓魚?”
“算練過吧。”永革擦了擦手,目光掃過阿蠻緊繃的下頜,“下一個?”
阿蠻走上前時,石板上的篝火倒影在她刀疤上碎成金箔。她沒伸手,而是突然踢出一腿——不是攻擊,而是用腳尖點地,石板表麵頓時滑膩如塗了熊油。永革瞳孔驟縮,這才發現她剛才趁人不備撒了磨碎的皂角粉。
“部落裏的士兵都這麽打仗?”永革穩住身形,鞋底與石板摩擦出刺耳的響。
“隻對聰明人用。”阿蠻突然發力,指尖的獸牙戒指刮過永革掌心。他猛地後拽,卻因地麵打滑險些摔倒,千鈞一發之際竟想起林小婉教他跳交誼舞時的“借力步”——腳尖突然點向對方腳側,阿蠻重心偏移,兩人竟在石板上轉了個圈,最後雙雙跌進堆幹草裏。
人群爆發出哄笑。阿蠻從草堆裏坐起,刀疤下的臉頰泛紅:“外鄉人,你腰力不錯。”
永革揉著後腰爬起來,看見阿纓正抱著陶罐偷笑,罐口露出的草根正是剛才撒在石板上的皂角。他忽然明白這場試煉的真正意義——不是考校武力,而是看他能否識破“規則裏的規則”。
“該我了!”阿纓蹦上石板,藍羽毛掃過永革手背,“這次不許躲,也不許拽倒我!”
“那怎麽算贏?”永革蹲下身,與她平視。少女的瞳孔裏映著跳動的火光,像兩簇微型篝火。
“你猜?”阿纓忽然伸手揪住他的耳朵,指尖卻沒有用力,反而用指腹輕輕摩挲他耳垂上的薄繭——那是長期戴耳機留下的痕跡。永革一愣,下意識地鬆開手,卻見阿纓趁機拽著他的手腕向前一傾,兩人的額頭“咚”地碰在一起。
人群發出誇張的驚呼。阿纓捂著額頭後退半步,鹿皮裙上的鈴蘭花抖落一片:“你...你額頭怎麽這麽燙?”
永革摸了摸額頭,才發現是篝火烤的。他忽然笑出聲,伸手替她撿回掉落的羽毛:“現在算誰贏?”
阿纓忽然湊近,聲音輕得像片羽毛:“你讓我贏,所以你贏了。”她說完便跑向人群,藍羽毛在夜風中飄成模糊的光斑。
巫祝不知何時遞來一碗發酵的野莓酒:“三場試煉,你破了力、巧、心三關。按古法,你可以從她們中選一個,或者...選全部。”
永革接過酒碗,酸果香混著酒精味撲麵而來:“我選‘都不選’。”他望向阿苔,後者正用藤條修補破損的鹿皮鼓,“阿纓才十六歲,烏瑪心裏裝著獵場,阿蠻的刀疤還在疼——她們都不該被‘規矩’捆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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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祝挑眉:“那你想怎麽定?”
永革摸出鋼筆,在石板上畫下兩道平行的線:“現代有個詞叫‘戀愛’,意思是兩個人先學會一起走路,再決定是否共赴遠方。”他指了指石板上的腳印,“就像這兩道線,平行時能看盡風景,交疊時才知是否合腳。”
阿苔忽然放下鹿皮鼓,陶罐在腰間晃出清脆的響:“你是說,讓阿纓跟你‘一起走路’?等她十八歲再 decide?”她故意用了永革教的新詞。
“差不多。”永革將鋼筆插回口袋,“不過作為‘準女婿’,我可以先教部落做些實用的東西——比如,給石板鑿些防滑紋,再做個能轉的‘磨盤’磨皂角粉。”
巫祝忽然用香料罐敲了敲石板:“先說好,若你敢欺負阿纓——”
“我會被渡鴉神啄瞎眼睛,對吧?”永革笑著擺手,看見阿纓正躲在樹後朝他比心,指尖還沾著剛才的皂角粉,“不過我更怕一件事。”
“什麽?”
“怕她學會用鋼筆後,把我的糗事都寫進‘部落史記’。”
篝火在此時爆發出巨大的劈啪聲,火星升上夜空,與阿纓拋起的熒光蒲公英融為一體。永革接過族人遞來的烤肉,油脂滴在石板的防滑紋裏,竟形成了類似現代“對勾”的符號。他忽然想起林小婉說過的話:“生活就像烤肉,焦一點才香。”
阿纓不知何時回到他身邊,手裏多了串用螢火蟲殼串成的手鏈:“給你的定情信物!”她踮腳替他戴上,“等我十八歲,你要帶我去看‘電影’,還要教我用那個會冒煙的‘火棍’!”
永革望著她發亮的眼睛,忽然想起工廠天台的夕陽——那時他總以為自己向往的是青燈古佛,直到此刻才明白,所謂“紅塵”,從來不是要逃離的喧囂,而是值得守護的人間煙火。
“一言為定。”他說,任由螢火蟲手鏈在腕間明滅,像一串不會熄滅的小燈籠。
人群開始圍著篝火跳舞。永革被阿梨拽進舞圈,看見巫祝正用他送的水果刀雕刻新的石矛,刀柄上刻著渡鴉與蒲公英的圖案;阿苔敲著鹿皮鼓,節奏竟與現代的架子鼓音樂合拍;靈兒不知從哪弄來片發光的雲母,正對著火光當鏡子照,裙擺上的焦斑被映成金色的小太陽。
夜深時,永革獨自坐在溪邊。打火機的火苗亮起,照亮水麵倒影——他看見自己左眼角的刀疤淡得幾乎看不見,取而代之的是篝火映出的笑意。遠處傳來阿纓的歌聲,雖不成調,卻比任何“神諭”都更真實。
他摸出筆記本,在“青春靚麗”貼紙旁寫下:“5月28日,學會用巧勁贏取信任,也學會用耐心等待花開。原來最好的‘法器’,是讓每個人都能按自己的節奏,在火光中走出自己的路。”
鋼筆尖頓了頓,又添上一句:“林小婉,如果有天你看見這些字,記得幫我給峨眉山的師父帶句話——他說的‘人間煙火處’,我好像找到了。”
溪水流過石頭,將字跡倒映得碎碎的,像撒了把星星在水裏。永革望向星空,某顆流星劃過,他忽然覺得那不是隕落,而是某顆心在異世找到了屬於自己的軌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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