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3章 假麵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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頓珠絞盡腦汁回憶,有的是旁人與她說的,有的是她的阿姆說的。
頓珠說著說著,便睡著了。
宋喬躺在旁邊,丟了個小石子,砸滅油燈。躺了不知道多久,始終睡不著,或許是因為晚飯喝的茶與平時不同,又或許是淋了雨不舒服。
宋喬找了很多借口,就是不想承認,自己是因為白天商隊的人說的話傷心。
人都會死的。
狗也會死的。
所有的一切,都會死亡,不過是時間問題。
小蟲子活的短,狗活的稍微長一些,人活得更長。還有挖洞的兔子,天上的鷹隼,水裏的魚,都會死。
就像宋喬總是抓不住鹹水湖裏奇怪的魚,她也抓不住執意要離家的狗。生命在指尖流逝,就像她站在河流裏,伸手撫摸高山上奔騰而下的雪水一樣。
留不住的。
阿姆說,這世上所有的東西,最後都會像鳥一樣飛走。
飛走了,就回不來。
……
第二日,晴空萬裏,白雲高遠。
阿姆在家裏做衣服,宋喬將牛羊拉出去吃草後,便去找商隊。
她帶過去了六隻羊,還帶回了油氈。
“多了一隻羊。”
“不多,我要用這隻羊換東西。”
宋喬在商隊的東西裏,挑挑揀揀,選了一塊巴掌大的鏡子,還有一把梳子。
鏡子很漂亮,亮晶晶的,像天上的月亮。商隊的人說,這是漂洋過來的西洋鏡,就這麽一個了。別處都賣很貴的。
梳子是一把桃木梳,鑲嵌著幾片亮晶晶的貝殼,形成一朵桃花的形狀。商隊的人說,這是好東西,可以辟邪。上麵的螺鈿,也很貴很貴。
宋喬用一隻羊,換了這兩樣東西。
西洋鏡上鑲嵌著低劣的寶石,還不如宋喬在河灘上撿的小石頭。至少,那些石頭更漂亮。
阿姆說,河灘上的石頭,是高山的屍體。
高山的屍體,時間久了會變成一小顆一小顆的石頭。最漂亮的小石頭,就是死去的山的精華。
冬天來臨之前,阿姆做好了衣服,縫上宋喬打好孔的小石頭充當扣子。
衣服穿在身上,大了不少。
“大了好,大了好。”
阿姆似乎很高興的樣子。
阿姆看著西洋鏡自己的臉,高原的風日夜摧殘,高海拔的陽光格外凶猛,這讓阿姆看起來不像四十歲,像六十歲。
頓珠第一次清晰看到自己的長相,看到自己臉上縱橫的皺紋,看到紅色的痕跡,看清臉上的紅血絲。
宋喬用桃木梳梳理頓珠的頭發,重新編成辮子,用頭繩綁住。
頓珠說:“我像你這麽大的時候,最喜歡去河裏遊泳。有一次天剛冷,水還沒有結冰,我去湖裏遊泳。水麵開始結冰,嚇得我阿姆以為我被封在了湖裏。”
“我小時候也經常挨打的……”
冬天來了,頓珠越來越喜歡說話。
她的情況越來越差。
宋喬每天都會先生火煮奶茶,然後放牧,之後去擔水。回來幹一些零碎活計,直到太陽即將下山,她衝出去,坐在犛牛的背上,朝天空吹響骨哨。
隨著驚飛幾隻鳥,幾條大狗從各個方向衝出,將牛羊聚集起來。
這時候,宋喬總會站在犛牛背上,望著山坡上的牛羊,望著遠處的山。
當暴風雪來臨時,天地失色,隻剩下一片白。
這種時候就不用放牧了,需要消耗春夏囤積的幹草。宋喬會挑選一隻看得順眼的羊,拉出窩棚,手起刀落。
宋喬的刀很快。
師出阿姆。
阿姆的刀,是阿姆的阿姆教的。阿姆的阿姆的刀,是阿姆的阿姆的阿姆教的。往上不知道有多少個阿姆。
宋喬知道,自己刀是最快的。
割喉放血,剝皮開膛,切割切塊。等一切做好,宋喬開始烤肉時,肉還是熱的,甚至能看到肉塊微微跳動的痕跡。
阿姆說,那是羊的魂魄還沒有完全離開。
宋喬才不管這個,羊就是給人吃的。羊存在的意義,就是被她吃掉。
滋滋冒油的烤羊肉,讓幾條大狗流哈喇子。
宋喬割下看不順眼的肉,丟到半空,立刻有狗跳起來,叼住那塊肉。
狗被燙得嗷嗷叫,偏偏又不舍得鬆口。
阿姆說,燙了就要鬆開。狗是狗,人是人。人與狗最不同的是,人可以從先祖那裏吸收經驗。
宋喬將烤好的肉遞給阿姆,連帶著還有自己煮的奶茶。
宋喬不太會給牛羊擠奶,所以她的奶茶,永遠是茶多奶少。宋喬隻擅長殺羊殺牛。
頓珠一開始不習慣這種稀薄的奶茶,時間久了也就習慣了。
“殺了幾隻羊?”
“一隻。”
“再殺幾隻,天氣越來越冷,多殺一些就不用出門了。”
以前從來都是一隻一隻殺的,宋喬不知道為什麽這次不同了,不過她的刀很快。
宋喬用一天時間殺了十二隻羊,一頭犛牛。晚上睡覺,連脫衣服的力氣都沒了。
殺羊宰牛,剝皮,分肉。這是個力氣活,也是個技術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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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殺狼不一樣,殺狼不為吃肉,不考慮放血問題。殺羊宰牛,用的力氣總歸要多一些。
宋喬見阿姆已經睡著了,幹脆躺在狗窩睡覺。她已經長大了,狗窩對她而言有點短,腳會伸出去,於是她把一條狗踹出去,腳放在狗肚子上,暖和!暖和極了。
狗子哼哼唧唧,不敢反對。
宋喬沒有發現,如今這些狗對自己的畏懼,遠勝於對阿姆的畏懼。
她每一次殺生,這些狗都在。在這些狗眼裏,宋喬才是老大,阿姆是老二,頭犬不過是老三。
老大會帶它們狩獵,會給它們分肉。狗的等級秩序裏,強者為尊。
時間一點點過去,漫長的冬天裏宋喬已經殺了很多牛羊。她都有點心疼了。
阿姆讓她繼續,多殺一些,再多殺一些。把狗喂得飽飽的,自己也吃的飽飽的。
後來,頓珠死在大雪消融的時候。
臨死前,頓珠拒絕按照這裏的習俗天葬,拒絕水葬。
“把我燒了,我回不了中原。我的骨頭可以回去。”
頓珠要求宋喬翻出一個箱子,箱子裏有很多小罐子。
“這些是我阿姆,我阿姆的阿姆,很多個阿姆的阿姆的骨灰。最早的阿姆從中原來。你要把這個骨灰帶去中原。路很遠,但隻要一直走,就能到。”
這是阿姆的遺言。
於是宋喬將牛羊賣給了路過的商隊,之前的商隊隔一年來一次,宋喬沒機會見到以前那個商隊了。
宋喬騎著已經長大的馬,帶著七條肥碩的大狗,背上行囊,帶著她看不懂的信。
出發。
此一去,路迢迢。
這是阿姆給她的目標,阿姆要求的,她都能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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