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傳:季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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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哲,在父母眼中,是個被諸多負麵標簽環繞之人:不服管教,不懂敬畏,目無尊長,戾氣太重,
    這些標簽雖飽含惡意,卻也如實勾勒出他在那個紀律森嚴的家庭裏格格不入的模樣,在這樣的家庭環境下,帶有此類標簽之人,幾乎等同於被視為無用之輩,偏偏,他還是季家這一代的獨子,如此情形下,季家麵臨著艱難抉擇:要麽接納他的性格,要麽就得著手培養他的表妹們,又或者再生幾個孩子,然而現實卻又不允許他們多生,
    最終天不遂人願,季哲被扔到了季從嚴的軍營,與普通的邊防軍不同,水將統領的軍隊,成員近乎個個都是精英,他們不僅精通禦獸,擁有極佳的水性,身體素質更是超乎常人,簡單來講,這裏隨便一個人,都能輕鬆收拾他這個養尊處優慣了的小少爺,
    在軍營裏,季哲毫無地位可言,也尚未展現出什麽過人的能力,雖說其他人礙於情麵季老不敢對他下狠手,但二爺季從嚴卻向來不講情麵,犯小事,下屬幫忙教訓他;犯大事,二爺便親自上手,
    如此,季哲的童年時光,幾乎就在一次又一次的挨揍中度過,而且軍隊的紀律比家裏還要嚴明得多,他得和士兵們一同上文化課,學習那些通常隻有大人才需要鑽研的知識。
    ……
    季哲第一次真正直麵血液,是在他十三歲那年的一次外海衝突之後,當時,他站在不遠處,看著那些平日裏沒少揍他的士兵們押送越境人員,突然,一個滿臉刀疤的偷渡者瞅準看守的疏忽,掙脫繩索,如餓狼般撲向了他,由於距離太近,刀鋒擦著臉劃過的瞬間,他沒有像普通小孩那般驚慌尖叫,反而死死盯著對方那常年握刀磨出的繭子,此刻正緊緊摳住他的手腕,
    緊接著,季哲反應迅速,用靴跟狠狠碾向對方的腳踝,他並非單純為了掙脫,而是精準地踩在腳踝骨最突出的部位,隨後順時針擰了半圈,刹那間,那人發出的慘叫猶如被掐住脖子的野狗,尖銳而淒慘,季哲甚至能清晰地感覺到,對方肌肉在劇烈抽搐時,手上的力道從自己手腕上一點點鬆垮下去,
    下一秒,部隊裏的靈獸迅猛地撲上去,一口咬住了那名偷渡客,部隊裏的人看著那人被擰脫臼的腳踝,眼神中滿是驚訝,仿佛此刻才第一次真正認識季哲,
    “審訊室缺個人手,你去。”不知何時,季從嚴出現在不遠處,他的軍靴踩過碎石,發出“嘎嘎”的聲響,絲毫不像已年逾七十的老人,“把他先拖過去。”
    審訊室裏彌漫著的血腥味,比季哲去過的多次海上戰場還要濃烈,牆上掛著的鐵鏈還在往下滴著水,在昏黃的燈光下,顯得格外陰森,季哲看著季從嚴的副官驅使精神係靈獸逼問那名偷渡者,隻見對方頭疼得渾身冒汗,卻依舊咬緊牙關,一個字都不肯吐露,
    季哲忽然開口說道:“沒用的,他行動的姿勢不平衡,應該是以前受過類似的刑,或者死過靈獸,傷到腦子了。”
    副官微微一愣,還沒等他做出反應,季哲已經走到外麵,找來打掃衛生用的毛撣,有時候,最古老的審訊方式反而比現代手段更適合逼問,果不其然,沒過多久,原本硬氣的戰俘開始不受控製地顫抖起來,冷汗濕透了他那破爛的戰鬥服,
    “他怕癢。”季哲站起身,拍了拍手上的灰,平靜地說道,“這比疼更讓人沒尊嚴。”
    季從嚴在門外靜靜地看著這一幕,這孩子學東西的速度快得驚人,背誦兵法他能一字不差;學習禦獸指揮時,能盯著書看一下午,就連那些講述“仁政”“大義”的典籍,他都能倒背如流,可他從不會用這些知識來約束自己,在他眼中,那些僅僅隻是知識罷了,可以知曉但絕不會去遵守。
    十五歲那年,季哲迎來了他第一個獨立審訊任務,目標是個舌頭被割掉的死刑犯,雖然無法說話,卻能用眼神挑釁,負責審訊的人一時有些束手無策然而,季哲卻讓人搬來一盆鹽水,將對方的手按進去泡了整整一夜。
    第二天,他拿著放大鏡,蹲在間諜麵前,一根一根地數著對方泡得發白的手指。“你女兒今年七歲,”他的聲音平靜得如同在念軍報,“左眼角有顆痣,還在r省念書。”
    死刑犯猛地抬起頭,眼中第一次有了明顯的波動,季哲用沾了鹽水的棉球,輕輕擦過對方的指縫,繼續說道:“鹽水泡過的傷口,愈合後會留疤,幾天後你還有再見家人的一次機會,她要是問起你手上的疤……”他頓了頓,看著對方喉嚨裏發出嗬嗬的哀鳴聲,“你說她會不會怕?”
    當天下午,死刑犯用沒被泡壞的右手,在紙上畫出了犯罪據點的位置,
    當季從嚴安排他留在審訊室幹活的時候,季哲正在給那些被他“審訊”過的戰俘上藥,他的手法依舊沒輕沒重,卻會刻意避開對方的傷口,那專注的模樣,就像在擺弄一件需要拆解的精密武器一般仔細,
    “知道為什麽讓你學那些?”季從嚴眼神平靜地問道,
    “不知道,但是比挨揍好玩。”季哲翹著二郎腿,百無聊賴的回答道,
    季從嚴沒有再追問,也沒有進行說教,隻是默默轉頭離開了。
    外麵的士兵們都在說,季少爺變了,不再是那個挨揍時隻會瞪眼睛的倔小子,現在開始變得聽從命令了,可隻有季從嚴心裏清楚,季哲學習了這些東西後,表麵上已褪去了那份稚嫩,但他骨子裏的血性卻開始愈發凸顯出來,
    季哲第一次殺人,是在契約靈獸後,跟著一個隊伍外派出去抓捕販賣靈獸幼崽的犯罪團夥,季哲腦子靈活,並未參與隊伍指揮,而是提前找到了犯罪據點,然後將頭目殘忍殺害,
    這一次,季從嚴動手下了死手,季哲兩隻手臂脫臼,治療好後又再次打骨裂,季哲整整一個多月都沒能爬出房間。
    “知道我為什麽揍你嗎?”季從嚴問道。
    “下手太過了。”季哲淡淡的回答,
    “我不在意你那些小手段,折磨也好,打殘也罷,我最多也就說你兩句。但是你把那人殺了。”季從嚴嚴肅地說道,
    “反正都是惡人,死了不更好?”季哲不以為然,言之鑿鑿的為自己辯解著
    季從嚴從季哲眼中看到了極其惡劣的神色,隨後伸手拿棍子又把他的腿打折了,這一次,季哲整整躺了三個月,而且還沒等他恢複行動能力,就被扔到了外海,
    季從嚴要求:在海上沒有任何防護物品的情況下,漂著活半個月。
    有一柄由大師鑄造的刀,所有人都知曉它的來曆和威名,然而在它沒有開刃之時,沒人會畏懼它,人們不會害怕一把看似普通的鈍器,直到有一天,大師為它開了刃,周圍的人便開始對這把開刃的刀敬而遠之,也許刀本身不會主動傷人,但誰也無法預料,它會不會突然從牆上掉落,隨機紮傷一個路過的人,
    有一天,這柄開了刃的刀殺了一名遠近聞名的惡人,其他人對此並未太過在意,畢竟在他們看來,惡人總歸是不得好死的,但是大師心裏明白,這把刀自己開了靈智,在它眼中惡人與常人其實並無區別,重要的是它明白了自己擁有輕易殺死一個人的能力,想法單純卻又有些偏執,於是,大師將它燒熱後,扔到海裏第一次淬火。
    乖乖是季從嚴靈獸的孩子,當時雖隻有二階,但實戰能力在同齡靈獸中堪稱頂尖,然而,外海並非龍國周邊海域,那裏的海獸凶猛異常,對於一個二階靈獸而言,想要保全禦獸師極為艱難,
    在這半個月的時間裏,季哲與自己原本並不在意的靈獸乖乖,建立起了極其牢固的關係,
    但這還遠遠沒有結束,剛從海上死裏逃生、身體被泡得浮腫的季哲,剛剛緩過勁來,體力勉強恢複,就又被季從嚴扔到了海裏,這一次,身邊再也沒有能幫助他的力量,
    那天,海上風浪巨大,海浪如同一頭頭暴怒的巨獸,不斷地衝擊著他。他已經記不清自己究竟嗆了多少次水,也記不清向季從嚴求了多少次饒,可依舊沒有被撈回岸上,季從嚴隻是靜靜地站在靈獸的背上,冷漠地看著他被海浪一次又一次拍到水下,然後又一次又一次掙紮著遊上來,
    直到季哲意識開始模糊不清,季從嚴才冷冷地問了一句:“你不是季家的少爺嗎?求海別淹你啊。”
    那一刻,季哲才深刻意識到,他能活到現在,全靠自己季家少爺的身份以及季從嚴的保護,沒有季家他什麽都不是,就如同那些被他虐殺的惡人一樣。海浪可不會管他是好人還是壞人,是季家的少爺還是普通人,對於生死,它隻會冷漠地將一切淹沒,
    他沒有足夠的實力去肆意發泄,一旦毫無忌憚地行事,季從嚴不會再保他,季家也不會,家風嚴明的季家就是如此,
    他本身沒有任何資格去處決所謂的“惡人”,也沒有能力去衡量生命的重量,季從嚴讓他學習審訊技巧,就是要告訴他,想要活得好,就得走正道,若走上歪路,隻會被他親手碾碎,隻有當自己實力足夠強大後,才沒人會對你的行為和癖好指指點點,
    就如同那把刀,從開刃的那一刻起,大師就為它謀劃好了未來的道路,天生我才必有用,即便被視為殺才又如何?隻要接受正確的引導和教育,被放置在合適的地方,同樣能夠發揮其價值,成為有用之才。
    等到身體完全恢複後,季哲生平第一次獨自一人走出了軍營,這一次,季從嚴將他送進了一所正常的學校,季哲也由此第一次真正踏入普通人的生活,
    初來乍到,許多人聽聞他的家世後,紛紛主動接近他,那時的季哲,剛剛在季從嚴手下遭受挫折不久,對於這些人的追捧自然是欣然接受,再加上他在軍中所學到的各種本領,很快便在學校裏嶄露頭角,迅速成為了眾人矚目的中心人物,在金靈杯單人賽中,他憑借出色的表現脫穎而出,一時間風光無限,
    然而好景不長,他被綁架了。雖說相較於在海裏不斷嗆水掙紮的生死考驗,這次綁架的威脅程度根本算不上致命,但當他得知懸賞他的人竟然是季從嚴的副將時,心中頓時明白,自己又一次中了季從嚴設下的套。
    第二次淬火,收斂鋒芒
    季從嚴帶著季哲來到暗潮,讓他看到了自己的懸賞金額,季家雖稱不上名門望族,卻因背靠軍隊,還有季從嚴這位水將坐鎮,使得他第一次意識到自己的性命原來如此值錢,
    同時他也明白,水將所參與的行動以及行動過後所結下的仇恨,都會湧向他這個初出茅廬的“幼崽”,過於張揚隻會讓自己陷入危險,最終落得個悲慘的後果,
    自那之後,季哲開始學著學校裏其他有背景的同學,開豪車,穿名牌定製,真正開始享受起他季家少爺的身份,而他的父母,隻要看到他不惹是生非,也就任由他憑借身份肆意消費,不加製止,
    在這之前,季哲從未覺得有什麽事情能比在審訊室裏玩弄那些嘴硬的罪犯更有意思,而現在,披著紈絝少爺的身份,盡情享受世家生活的日子,已然成為了他的第二大喜好,畢竟自己的第一大喜好見不得光,那麽這第二大喜好,總該不會出現什麽問題了吧?
    隨著時間的推移,季哲的鋒芒一減再減,直至大學畢業,他參與進工作,遠在省的季從嚴,終於聽到了孫兒的名聲,季哲在工作認真,並且任務完成率極高,並且由於他過於擅長審訊,還獲得了一個令人聞風喪膽的稱號——“小閻王”。
    正所謂“閻王叫你三更死,誰能留你到五更?”
    在審訊室裏,季哲仿佛真如閻王一般掌控著犯人的生死,隻要他不想讓一個人死,那個人總會被千方百計地救回來,繼續承受審訊的痛苦,這種對生死和審訊的絕對掌控力,讓他在業內聲名遠揚,
    季從嚴知道,這柄沾血的寶刀曆時多年終於打造出了合適的劍鞘,寒芒收放自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