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3章 命運總喜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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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子,仿佛真的在一點點變好。
    雖然每天上學都得翻山越嶺,走上三個小時的山路。
    有時腳底會磨破,鞋底滲出一片片的血漬。
    但任星雲卻覺得——這點不算什麽。
    他有記憶。他能背詩,能算幾何。
    一篇文章抄一遍,再讓他默寫,也幾乎不差字。
    鎮上的先生起初以為他隻是“瞎貓碰上死耗子”。
    可幾節課下來,他總是第一個舉手,第一個全對,字寫得一筆一劃,比先生還工整。
    “山溝溝裏要飛出鳳凰了。”鎮上人常這麽說。
    可在學校裏,這隻“鳳凰”,卻成了眾矢之的。
    “你看他臉上的疤,真惡心啊。”
    “他衣服好臭,全是補丁。”
    “他是不是傻子?哪有誰天天都一個人坐角落的。”
    小學低年級的小孩隻是嘲笑他,初中的幾個混子更狠,把他堵在廁所裏。
    把他的鞋扔進糞坑,逼他下去撿;在他書包裏塞老鼠,往他飯盒裏吐唾沫。
    他們喊他“狗兒”,一口一個“畜生轉世”。
    他從不還嘴。隻是回到教室,繼續寫字,一筆一劃,仿佛什麽都沒發生。
    仿佛是根本沒聽見,也不在意。
    可隻有任星雲自己知道——
    他聽見了,也記住了。
    不是怕。
    而是——他知道,那些人的聲音,就像山裏的蚊子,在他耳邊嗡幾聲,最後都會被風吹走。
    母親,是他這個世界上唯一在乎的人。
    她不嫌他髒,不怕他臉上的疤,從來不笑他叫“狗兒”。
    可命運總是狠,它盯著你一點點變好。然後朝你心口最軟的地方,一刀捅下去。
    那年冬天,母親病倒了。
    她咳血,昏迷,氣若遊絲。
    任星雲背著她下山,泥濘的山路打滑。
    他摔了好幾跤,臉、胳膊、膝蓋都是血,但他一刻不敢停。
    他跑到鎮上,挨家挨戶借錢,所有人都說:
    “狗兒家的女人?”
    “我們哪有錢管你?”
    甚至有惡毒的夫人,當著任星雲的麵,說這就是他母親的命。
    任星雲死死盯著女人的眼睛,盯得她心裏發毛。
    沒有人肯伸出手。
    最後,他跑到鎮上的醫院。
    醫生檢查之後皺眉:
    “病情有點嚴重,需要立刻治療,先交五百住院押金。”
    五百。
    對當時的他,一個天文數字。
    他掏空了所有口袋,鞋墊底、夾層、袖口縫裏,全翻遍了,湊出一百一十八塊六毛。
    醫生看了看他,歎了口氣:“抱歉,我們不是慈善院。”
    “不交押金,不能住院。”
    任星雲低著頭,手指死死摳著手心,摳得血絲滲出來。
    然後,就這麽,母親被推了出來。
    ——五百塊。
    這個數字,在他上一世,連衣服的紐扣都不止。
    那時候他投項目眼睛都不眨,幾千萬一次性打出去,隨手一簽,就能決定幾十個家庭的命運。
    可現在,五百塊,他拿不出來。
    鎮上的人避他如鬼,醫院的人看他像狗。
    那一刻,他就像被剝光了站在人前,像個廢人,被扔在風雪裏。
    他坐在醫院外的長椅上,母親躺在他腿上,嘴唇發紫,眼角掛著淚。
    她溫柔的撫摸著任星雲的頭,疼痛卻讓她眉眼忍不住的緊蹙。
    她盡量讓自己的聲音清楚:
    “狗兒……娘不怕死。”
    “娘怕你一個人……”
    “但娘更怕你……記著今天……”
    “別哭……記得……”
    “你不是狗兒……”
    “ 你是娘的兒”
    話剛說完,頭一歪,手就垂了下去。
    任星雲怔在原地,整個人像石化了一樣。
    想哭,哭不出來。
    他抱著母親,在醫院外麵的草地上坐了一整晚。
    夜風透骨,他渾身發抖,可他死死地抱著那具身體,一動不動。
    清晨,他被換班的保安趕走。
    保安用手捂住鼻子,一臉嫌棄的看著他們。
    直到天微微亮,他把母親用衣服包好,輕輕背在背上,一步步往回走。
    這個女人的體重,或許不到70斤。
    雪水把山路泡得鬆軟,他每走一步,鞋都陷進泥裏,拔不出來。
    他就這樣拖著腳,一步、一步咬牙繼續走。
    風灌進脖子,母親的身體越背越冰,像一塊石頭。
    一隻麻雀從枯枝上飛起,撲棱棱的響,嚇得他腳下一頓。
    四周寂靜得可怕,隻有他,背著死去的母親,走在一條沒人記得的山路上。
    他終於,崩潰了。
    任星雲仰頭望天,嘴唇顫著。
    沒有聲音。
    沒有嘶吼。
    隻有眼淚,嘩嘩地往下掉,像水壩決口,怎麽都關不住。
    直到他累的走不動,癱坐在半山腰的石頭上。
    終於把臉埋進母親背後那層粗糙的布料裏,放聲痛哭。
    哭到聲音都啞了,哭到全身發抖,哭到胃都痙攣,眼淚已經幹了,臉卻還在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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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不起……”
    “我沒用……”
    “為什麽偏偏現在……什麽都沒有……”
    “你說我不是狗兒……”
    “可我就是啊,一條連娘都救不了的狗。”
    哭到最後,他連聲音都沒了,隻靠呼吸的抽搐吊著意識。
    那一刻,他才真正明白,什麽是“人間極苦”。
    母親死後,任星雲把她停在家中三天。
    他隻是沉默地站在堂屋裏,望著土炕上的那具遺體,把口袋翻了又翻,把所有能賣的錢物一一清點。
    他走了三十多裏山路,去了另一處鎮子。
    那裏有一座山腳小陵園,背山靠水,冬暖夏涼,草木茂盛,是整個縣城最幹淨的那塊地方。
    他用所有的錢,換了一塊最小的墓地。
    麵對村裏人的不理解,指指點點,敗家子的辱罵。
    隻有一個原因,他自己知道。
    他不願讓母親死後,還和那個酒鬼葬在同一個墳。
    “她苦了一輩子,不該死後還跟混賬埋在一起。”
    那塊地,是他親手挑的。
    坑,是他親手挖的。
    連“碑文”都是他在紙上練了三天後,才敢用毛筆一筆一劃寫上去。
    那天黃昏,風吹過山穀。
    他跪在母親的墳前,跪了很久。
    沒人知道他在想什麽。
    也沒人知道他後來去了哪裏。
    從那天起,狗兒就徹底消失了。
    村裏人再沒見過那個瘦瘦的少年。
    隻有鎮上的老先生,偶爾站在學校門口,望著遠山,輕輕感歎一句:
    “山裏的鳳凰……是飛出去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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