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武器代表權利,權利代表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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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生而有翼,為何願一生匍匐前進,形如蟲蟻。——賈拉爾·阿德丁·魯米
    牢籠裏關的不是野獸,而是孩子。
    他們是這裏最廉價的商品。
    老頭子打量著牢籠裏的那些孩子,眼神冰冷的沒有一絲感情,像是看死物一樣。
    “他們在這唯一的價值就是被購買。”
    “所以溫菱,你沒有必要去憐憫他們。”
    說著他示意溫菱上前去挑選孩子。
    易菱安並沒有違背他的意思,而是看向一旁的主管問道:
    “有大點的小孩嗎?”
    主管很會來事,聽到溫菱的需求,他連忙讓手下帶幾個小孩過來。
    “有的,你們在這等等。”
    “但年齡大的孩子有些不太好管教。”
    其實對於這裏來說,年齡越小的孩子越值錢,年齡大了有意識了,不好管教,容易衝撞客人。
    在這裏待到大年齡的原因也是因為小的時候沒有被客人看上,最後留在了這裏。
    這種孩子最是讓人不喜歡,所以待在這裏也不是很招人待見。
    所以很少有客人會專門提出要大年齡的孩子,但主管也知道知道的越多,死的越快,並沒有問,而是站在一旁努力降低自己的存在,充當一個空氣。
    沒一會,主管的人就帶來了幾個年齡稍大的孩子。
    這些孩子蓬頭垢麵,衣衫襤褸,瘦的跟竹竿似的。和他們這個年齡正常生長的孩子來說真的差太多了。
    這些大年齡的孩子和那些放在籠子裏的孩子有些不一樣。
    他們的眼裏有的算計,身上帶著戾氣。
    也是。
    能在這裏全須全尾的活下來,沒有一個是簡單的。
    易菱安看著眼前的這些孩子,“都把頭抬起來,看著我。”
    孩子們的臉蛋上麵已經沾滿了灰燼和汙垢,看不出原本的樣子了。
    但這些都不重要,易菱安要的是他們的眼睛。
    眼睛是心靈的窗戶,哪怕你掩飾的再好,還是會透露出一些內心的想法。
    都是有野心的人。
    這就有點難辦了。
    易菱安轉頭看向主管,再次問道:“你能把他們身上的鏈子解開嗎?”
    主管有些猶豫的開口說道:“這幾個孩子稍微有些好動,還是不要解開為好,到時候傷到了你們這幾個貴客,也實在不太好。”
    老頭子似乎猜到了溫菱想要幹什麽,讓下屬拿了一打美元給了主管,說道:“這幾個孩子我都買下了,把他的鏈子解開吧。”
    主管看著那一遝美元,笑得嘴都合不攏了,對於這種小小要求怎麽可能不滿足呢?
    連忙讓人將孩子身上的鐐銬解開。
    對著那個幾個孩子,揚了揚手裏的鞭子,狠厲的說道。
    “以後這位先生就是你們新的主人了,要不是他大發慈悲把你們買走,到時候你們可就要流落街頭了。”
    那些個孩子並沒有理會主管,而是靜靜的在那裏等待發落。
    他們對於在哪裏待著,主人是誰已經無所謂了。
    隻要有口飯吃,能活的下去,讓他們幹什麽,他們都可以。
    交代完這些小孩後,主管就拿著錢離開了,讓他的手下招待著溫菱他們。
    一共五個孩子,在往常像這大年齡的孩子,一個最貴最貴也就一萬緬幣,我剛剛老爺子給了他整整一萬美元。
    按照匯率,一美元約等於兩千三百四十二緬幣,那一萬美元就約等於兩千三百四十一萬緬幣。
    他這何止是賺了,是賺大發了。
    主管走後,易菱安對那五個孩子說道:“我這有一千美元,你們誰打贏了,我就將這個錢給誰。”
    那五個孩子看著易菱安手裏的錢,並沒有動手。
    因為他們哪裏都去不了,拿了錢也沒什麽用。
    見他們沒有動身,易菱安也想到了這個問題,不從身上摸出了把匕首,說道:“這把刀也算在內。”
    易菱安話音剛落,那五個孩子瞬間就扭打到了一起。
    錢和武器概念不一樣。
    他們哪都去不了,所以說錢給了他們也沒有用。
    而武器不一樣,武器代表權利,權利也代表自由。
    老頭子看著打的火熱的孩群,難得笑了笑。
    “溫菱,你果然還是和以前一樣,一樣的那麽令我喜歡。”
    這話聽的讓易菱安犯惡心。
    “你個老不死的,還是這麽變態。”
    “也不怕以後死了沒個全屍。”
    老頭子對於易菱安的人身攻擊並不在意。
    “我都死了,屍體是不是完整的,我又看不到。”
    “頂多就是下次突然來到荒郊野嶺的人而已。”
    易菱安輕笑:“你還真是生死看淡。”
    在兩人閑談之時,那五個孩子已經分出了勝負。
    看著那個唯一站著的孩子,易菱安將手裏的錢和刀給了他。
    “和我走吧。”
    說著,也沒在看老頭子,帶著那個孩子上了車徑直離開。
    老頭子見分出勝負後,讓手下將那些躺在地上的小孩處理了。
    死了的就扔去喂狗,沒事的,就拿去做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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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海城的無名小巷裏站著一個男人,黑色襯衫,墨黑色西裝褲,外麵還披了一件黑色中長款大衣,臉上戴了個黑色口罩。
    在夜色籠罩的時候,如果你不仔細看,很難發現這裏還站著這個人。
    宋瑾看著手腕上手表時間的流逝,有些不悅。
    但想到什麽,還是站在那裏等著。
    大概又過了半刻鍾,好像拐進來一個人。
    穿的像是在夏威夷小島似的,走路流裏流氣的,嘴裏還叼了根香煙,手上提著一個塑料袋,裏麵好像裝著幾瓶酒。
    他走向宋瑾的時候,好似沒有看見他這個人,直直撞了上去。
    被撞的宋瑾還沒有說什麽,那人就先破口大罵:“神經病啊你。”
    “大晚上的,這樣子烏漆嘛黑的,你還穿的一身黑,找死啊你。”
    麵對對方的辱罵,宋瑾並沒有理會,而是抬手壓低了帽簷,快步離開。
    走出小巷後,宋瑾又東拐西拐,繞了很遠的路,最後才上了一輛銀色麵包車。
    車上的人見宋瑾上來,問道:“東西拿到了嗎?”
    宋瑾從口袋拿出一盒東西,遞給前麵副駕的人,回道:“拿到了。”
    “果然是老大,一出馬就沒有辦不成的事情。”前麵駕駛位的人拍著馬屁。
    宋瑾並沒有回應他的追捧,而是迅速的將身上的衣服換成一件休閑寬鬆的長袖白色針織衫,外麵又套了件美式複古針織格紋黑色外套,腳上的皮鞋也換成了休閑鞋。
    做完這些後,宋瑾對著前麵的人交代道:“東西保管好,交到該交的人手裏。”
    說完這些後,宋瑾在確定周圍沒人之後,就下車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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