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8章 稅務籌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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崢嶸傳媒。
兩個電話打完後,楊崢便來了公司。
然後叫上周薇、沈亦歆、王逸飛、李明遠四人,開了個小會。
這四人算是他的心腹,也是崢嶸傳媒的真正核心。
周薇和沈亦歆就不用說了,跟他是公私難分的曖昧關係。
而王逸飛和李明遠,昨晚麵對韓雨妍時,能有那樣的表態。
也能值得他信任了。
楊崢說了下,過段時間公司會有股份變動,可能會引起一些人事變動。
人事變動是肯定的。
雖然張鳴強說,崢嶸傳媒還是都由楊崢說了算,沒有人會插手。
但不插手,不代表連看都不看一眼。
不然總不能公司賺了多少錢,都全憑楊崢一張嘴說吧?
紅夏資本那邊,肯定會派人入駐到崢嶸傳媒。
包括龍鳴集團那邊,也一樣會派人過來。
畢竟龍鳴集團也不是張鳴強一個人的。
然後還有掏貨。
楊崢之所以這麽爽快的答應紅夏資本來分蛋糕的行為。
正是因為掏貨。
掏貨這直播功能開放的,就像是專門為崢嶸傳媒準備的一樣。
楊崢要不讓掏貨在崢嶸傳媒插一手。
掏貨可能放任崢嶸傳媒,在掏貨一家獨大的繼續放肆撈錢嗎?
肯定不可能。
這跟放隻老鼠來自家米倉沒啥區別。
現在楊崢拒絕掏貨,掏貨或許也不會有什麽行動。
因為他們也需要崢嶸傳媒,在掏貨“傳道授業”。<機構,或者個人主播,都慢慢學會了直播帶貨的套路模式後。
那作為老師的崢嶸傳媒,無疑就是阻礙直播電商發展的絆腳石了。
不是自己人,那肯定就是一個字——斬!
而現在又沒別的做直播電商的平台。
所以楊崢其實無法拒絕掏貨要注資的要求。
在別人家裏吃飯,不讓別人上桌,那是不可能的。
而掏貨一旦上桌,大概率就不會隻甘心做客座。
所以,不妨多點人上桌來。
對於自己做好的蛋糕,卻要跟別人分享這種事。
楊崢其實看得很開。
反正蛋糕這麽大,他也吃不完。
賣個人情出去,不虧。
但誰想以客代主,拿刀切他這塊蛋糕。
那他肯定就不樂意了。
寧可多分一些出去。
背後這些事情。
楊崢當然沒跟周薇幾人說。
隻是要他們做好公司會有較大變化的心理準備。
然後又給他們各自分配了一些任務。
首先是王逸飛和李明遠這邊。
一是策劃衛羽璐的第二場直播;
二是策劃王昕楠的第一場直播。
楊崢要他們自己選,誰具體負責哪件事。
毫無疑問,為衛羽璐策劃第二場直播要輕鬆點。
蕭規曹隨,照著楊崢上一場的思路走就行。
所以楊崢對這一場的激勵也較少一些。
主播,也就是衛羽璐,拿銷售額的2,運營隻拿1。
其餘參與人員,共分1。
而對王昕楠這場的話,主播跟運營都是2,其餘人員共分1。
選衛羽璐,意味著現在就能掙到大錢,是看的到的利益。
而選王昕楠的話,前期肯定得熬一陣。
但未來的利益可能會更大。
別小看這1。
一個月賣個上億的貨,一年下來就是上千萬的差距。
也別覺得楊崢給的多。
就目前來說。
衛羽璐當真可以說是價值無量。
崢嶸傳媒的百億估值,她能占個10億。
同樣,王逸飛和李明遠二人也不差。
有人願意重金把他們挖走,那隨便都能創個“小崢嶸”出來。
雖說他們能有現在的價值,都是楊崢給的。
那人的命還是父母給的呢。
也不能說父母就能隨時收回孩子的命吧?
人雖然得講感情。
但也不能要別人純講感情。
就像當初郭大師跟曹某金這對師徒。
從感情角度來說,曹某金那就是叛徒。
可從人性的角度來看,十個人有八個會是他那樣的選擇。
所以到後來時,曹某金就洗白的差不多了。
因為理解他的人多了。
一句話:斷人財路,如殺人父母。
所以該給他們三人的待遇,楊崢肯定還是得給的。
而且,待遇給足了,以後出了什麽問題。
他才能站在道德製高點,對他們指指點點。
讓楊崢有些意外的是。
王逸飛和李明遠都表態,要去帶王昕楠。
顯然,兩人都是講感情,也是有野心的人。
最後還是王逸飛的說辭,說服了楊崢和李明遠:王昕楠本來就是他在帶,而衛羽璐本來就是李明遠在帶。
人選確定後。
楊崢又給出了限定時間。
王昕楠三天後,也就是15號,周六,開播。
衛羽璐則在後一天,16號,周日,開播。
現在直播電商的熱度被炒了起來,開播時間當然不能間隔太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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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是的確需要時間去做準備。
楊崢都想要他們今明兩天就開播。
王逸飛和李明遠下去後。
楊崢又吩咐了周薇和沈亦歆一件事:盡快把這段時間崢嶸傳媒的收益核算出來,並……提到他的個人賬戶!
不然等紅夏資本和掏貨入場,那就是私賬變公賬了!
兩人顯然都明白他的意思。
沈亦歆猶豫片刻後,開口提出一個建議:
“其實你可以再注冊一家公司,最好是投資類型的。然後把名下那些公司的股份,都轉到這家投資公司上。
“有相關規定,居民企業之間的股份分紅,無需重複納稅。”
“這樣從其他公司收到的股份分紅,是到這家投資公司的賬戶上,就不用再交20的個人所得稅。”
“而以後你的一些大額消費,可以直接以這家投資公司的名義支出。”
“公司是你個人獨有的,公司名下的資產,其實都是你的個人財產。”
這個操作。
其實楊崢也有所耳聞。
就是利用所謂的家族公司,來分配股權架構,達到合理避稅,不,現在已經不流行說合理避稅了。
避稅就是一種不好的行為,合不合理都不好。
所以現在流行說“稅務籌劃”。
而說實話。
每筆錢從公司到手上,先是25的企業所得稅,再是20的個人所得稅。
1億變6千萬。
楊崢也是心疼的呀。
所以,規定允許的範疇內,能節省筆開支,他實在沒有不同意的理由。
而且,把股權從個人名下,轉移到公司名下,也能規避一些風險。
這件事他自然就同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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