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求張偉心裏陰影麵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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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戰鬥力隻有500,羅老師戰鬥力起碼50000!”
    “完全不是對手啊。”
    張偉內心暗道。
    且不說他是倉促之間改變訴訟策略,本就準備得不充分。
    即便是讓他複盤一遍重新來過,依舊無法改變被單方麵吊打的局麵。
    沒辦法,硬實力的差距實在是太大了。
    大到讓人絕望。
    對麵,
    林北向張偉投去同情的目光。
    這哥們兒也挺悲催的。
    匹配到羅祥這樣的終級大魔王也就算了,偏偏還攤上個腦癱隊友瘋狂地搞一些騷操作給他拉後腿。
    可想而知張偉此刻內心是何等折磨。
    “什麽玩意兒就罪名成立了?那禿子在瞎說什麽!”
    “張偉你說話啊,你趕緊反駁他啊!”
    “我花錢請你來是打官司的,不是讓你當吉祥物的!”
    任君美覺察到局勢不妙,心頭一跳,連忙出聲催促。
    聽到這話,張偉心頭頓時竄起一股無名之火。
    叫叫叫,還有臉在這兒叫!
    要不是她亂來,情況怎麽會惡劣至此?
    張偉真想把自己43碼的鞋拍在任君美那張肥豬臉上。
    但也隻能想想罷了。
    身在其位謀其職。
    縱然心中有無數不滿,卻也隻能克製,並且還得繼續辯護。
    “呼!”
    張偉長出一口氣,整理思緒,重整旗鼓。
    起身開口道:
    “對方律師引用司法解釋,認為我方當事人尋釁滋事罪名成立,須基於這樣一個前提——我方當事人的行為確實造成了公共秩序嚴重混亂!”
    “但是關於這一點我有不同意見。”
    “刑法中所指的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場所秩序,和生活中人們應當遵守的共同準則。”
    “而我方當事人隻是在網絡上發微博,其行為以及影響都僅限於網絡,並沒有侵犯公共秩序。”
    “因此不構成尋釁滋事罪!”
    姑且不論刷子上有沒有毛,但張偉確實有兩把刷子。
    雖然被羅祥一個回合打得潰不成軍,但還是迅速重整旗鼓組織起了一波反攻。
    “刑法是莊嚴的,刑事罪名的認定是嚴謹的。”
    “我們絕對不能對被告人的行為進行擴大性的解釋,也不可以在法律規定有模糊之處,做出對被告人不利的解釋。”
    “這是有違司法精神和法定原則的。”
    張偉這樣說著,他找到了切入口。
    那就是尋釁滋事罪的特性——邊界不清,難以認定是否成立罪名。
    一方麵,這個特性使得尋釁滋事罪的適用範圍變得很大,可以適用於很多犯罪行為,因此也被業內稱為......“萬能罪”。
    但另一方麵,卻也導致了在實務中要想認定罪名成立是有相當難度的。
    畢竟你沒有一個明確的界限,沒有固定的構成要件。
    模棱兩可。
    同一個行為,說它成立尋釁滋事罪,能說得過去,說它不成立尋釁滋事罪,也沒毛病。
    這就讓其有了很大的爭議空間。
    也正因如此,司法界有人認為尋釁滋事罪是刑法的恥辱,並主張廢除。
    張偉此刻,正是利用尋釁滋事罪邊界模糊難以界定的特性進行無罪辯護。
    然而,
    理想很豐滿,現實卻骨感。
    他想法不錯,卻也要看對手是誰。
    隻見羅祥緩緩站起身,淡定開口:
    “我非常認可辯護人方才提出的觀點,也同意在實務中不能做出擴大性解釋,不能在模糊之處做出對被告人不利的解釋。”
    “此外我也清楚,尋釁滋事罪確實存在著界定不清,邊界模糊的特點,以至於在實務中經常會產生巨大的爭議。”
    “而正因如此,最高院才會頒布相關司法解釋,對各種情形進行補充說明,用以作為實務中的參考。”
    “方才我提到的最高院頒布的那個司法解釋,針對的正是網絡尋釁滋事犯罪行為!”
    “可以完美適用於本案,作為參考。”
    羅祥洪亮有力的聲音,在審判庭內響徹。
    “公共秩序並不是狹義的公共場所秩序,在互聯網高度發達走進千家萬戶的今天,公共秩序也包括了網絡秩序。”
    “本案中,被告人先後三次在微博平台發布侵權言論,瀏覽量分別為800萬+,500萬+和400萬+,傳播範圍極廣,影響極其惡劣。”
    “不但嚴重侵犯了我方當事人的名譽權,對我方當事人造成巨大的精神傷害,而且也引發了極大的輿論風波和網絡暴力,對網絡環境造成極為惡劣的負麵影響!”
    “被告人之行為,成立尋釁滋事罪!”
    羅祥對各種發條規定和司法解釋信手拈來,並能完美與實務案件匹配。
    輕鬆便將張偉組織的攻勢一波粉碎。
    張偉叫苦不迭。
    他知道羅祥很強,所以提前就做好了庭審不利的心理準備。
    但現在看來,
    他做的準備顯然還是少了。
    現在看來......
    尋釁滋事罪無罪辯護的這個陣地,怕是要失守。
    張偉不服輸地掙紮了兩下,並不能扭轉局勢。
    他心中也明白,尋釁滋事罪的無罪辯護......已經算是失敗了。
    但張偉並沒有徹底放棄,他立刻轉變思路。
    開始撿起了棄車保帥戰術中被棄掉的車——誹謗罪。
    當然,
    誹謗罪成立更是板上釘釘,毫無懸念。
    因此張偉隻能爭取減刑。
    他倒是也找到了不少切入點,如沒有主觀惡意等。
    可這些減輕情形卻被羅祥一一駁倒。
    你說沒有主觀惡意?
    發一個微博勉強能說沒有主觀惡意,發兩個微博呢?三個微博呢?
    俗話說再一再二不再三。
    你特麽連續三條誹謗微博,現在擱這兒說不是故意的?
    糊弄傻子呢!
    羅祥不但將張偉提出的減輕情形全都駁倒,而且還找出了幾種加重情形。
    比如,事發之後任君美刪掉侵權微博,這是不是可以認為她在毀滅證據,意圖逃避法律製裁?
    再比如,任君美見微博流量好,竟然開通了廣告共享計劃和打賞,這幾天下來,累計收益已經穩穩達到五位數。
    而這種行為,完全可以解讀為,它誹謗林北是以盈利為目的!
    說白了,
    為了錢,喪良心。
    進一步增加了任君美的主觀惡意。
    看著羅祥在那邊侃侃而談,攻勢凶猛,張偉當場汗流浹背了。
    現在他已經不奢求減刑,隻要別加刑就滿足了。
    ......
    這場法庭辯論對於張偉來說絕對是一種折磨。
    度秒如年,如坐針氈。
    求張偉的心理陰影麵積?
    終於,
    “咚”的一聲,審判長陳忠漢敲響法槌。
    宣布法庭辯論到此結束。
    張偉長出一口氣。
    終於解脫了。
    這尼瑪......再繼續下去,怕是張偉都要道心崩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