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 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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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月X日,1號被告人在其小區內遛狗不牽繩,與我方當事人偶遇,命令其寵物狗主動攻擊我方當事人,導致我方當事人古董瓷器破碎......”
    羅大狀起身宣讀起訴狀,首先將事件最初的起因講述清楚,接著道:
    “1號被告人(張開鳳)與2號被告人(陳晶晶)在小紅豬平台發表不實言論,捏造事實造謠誹謗,並且公布我方當事人身份信息,指使他受到網暴......”
    “本案其他當事人均為本次網暴事件的直接參與者......”
    “如此大規模且惡性的網暴,給我方當事人的身心都造成了極為嚴重的傷害,直接導致我方當事人患上了抑鬱症......”
    “我方當事人曾向所有被告人發送私信,說明情況,希望對方能夠刪除侵權信息並道歉,並且也說明了,如果不這樣做,我方當事人會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少數網暴者照做,我方當事人大方予以諒解,並未起訴。”
    “但是!”
    “大部分網暴者不以為然,死性不改,更有甚者,在私信裏繼續對我方當事人進行辱罵,甚至詛咒......”
    “我方當事人於本月X日向杭城濱江區初級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
    “我方希望合議庭判處被告人誹謗罪、侮辱罪成立,並從重從嚴判決!”
    羅大狀洪亮的聲音在審判庭內回響。
    瞬間化作一並巨大的重錘,狠狠轟擊在每個被告人的心頭。
    它們頓時心跳加速,慌張的情緒在心底瘋狂蔓延。
    臉都白了。
    別看剛才那麽桀驁不馴。
    那是因為沒有正式開始庭審。
    現在開庭了,一個個都不牛逼了。
    隻能眼巴巴看向張偉,這也是它們此刻能抓住的唯一的一根救命稻草。
    張偉深吸一口氣。
    雖然內心充滿了厭惡的情緒,但人在其位謀其職,張偉還是得強忍著厭惡,給這些肮髒惡心的家夥辯護。
    錢難掙,屎難吃啊。
    這也是沒辦法的事兒。
    以張偉的段位,還輪不到他來挑案子,更多時候,是案子挑他。
    他隻能被動地選擇接受。
    不接?
    那你還想不想進步了?
    思緒閃過,
    張偉起身說道:“尊敬的審判長,審判員,我代我方當事人首先表明態度。”
    “我方當事人對自己所犯罪行供認不諱,承認觸犯了法律,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權益,深刻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已經及時停止侵權,並且願意向原告誠懇道歉,以及進行必要的賠償。”
    “在此,我想懇請合議庭酌情考慮,對我方當事人從輕判處。”
    張偉一開口便定下了本次庭審的基本調子——罪輕辯護。
    沒辦法,像這種事實清楚證據明確的案子,幾乎是不可能做無罪辯護的,成功率無限接近於零,而一旦辯護失敗,非但不能免罪,反而還會讓當事人受到從重判處。
    所以,這案子隻能是盡量幫當事人減刑。
    能減一點算一點。
    而減刑的一個幾乎是最重要的點,就是認罪認罰,積極道歉和賠償。
    因此,
    張偉開口便如此闡述。
    接下來,
    便是針對這桀驁十三鷹,分別展開法庭調查。
    首先登場的顯然就是本案的罪魁禍首,也是情形最嚴重的兩個人——張開鳳和陳晶晶。
    對於這兩個人,其實張偉幾乎是放棄了的。
    一個字形容:無藥可救。
    且不說這倆二貨在審判庭上的各種離譜操作,單單是它們在誹謗罪上麵的發揮,頂格判幾乎是板上釘釘的。
    誹謗信息的源頭、充滿了主觀惡意性、毫無悔改之心、侵權信息傳播範圍極廣影響極其惡劣、再加上之前那場庭審所定下的罪名的加持......
    這麽多的buff,基本上可以說三年封頂刑期沒得跑了。
    所以,張偉也懶得在它們身上浪費口舌和精力。
    隻是意思了兩下,也就算了。
    接著是第三個被告——趙香蘭。
    審判長陳忠漢拿起手邊的一份材料,道:“3號被告人趙香蘭,小紅豬平台賬號‘不吃香菜’,粉絲量38萬。”
    “3號被告人於上月X號在小紅豬發表視頻,大肆傳播誹謗信息,並且在視頻當中頻繁出現‘下頭’、‘猥瑣’之類的侮辱性詞匯。”
    “視頻播放量兩百五十萬。”
    “並且在被害人私聊要求停止侵權並道歉時,3號被告人拒絕,且再次辱罵被害人。”
    陳忠漢凝目看向被告人席位。
    “3號被告人,情況是否屬實?”
    人群中,
    趙香蘭艱難吞咽口水。
    心髒“咚咚咚”地加速跳動起來。
    除去張開鳳和陳晶晶這倆罪魁禍首之外,趙香蘭就是這批被告人裏情形最嚴重的。
    穩坐第三把交椅!
    極有可能被判重型。
    趙香蘭心裏早就慌得一P。
    緩緩點頭,聲音細弱蚊蠅道:“屬,屬實......”
    說完,
    便眼巴巴看向張偉。
    隻希望他能夠給力一點,拯救自己。
    張偉長出一口氣,將那些繁雜的思緒拋諸腦後,準備好好應對接下來的庭審。
    這場交鋒,至關重要!
    因為說白了,其實這些被告人的情況大差不差。
    如果能夠在趙香蘭的案子上,爭取到一些減刑,那麽就相當於打好了“榜樣”,豎好了“參考案例”,定好了“基調”。
    這對於後續其他被告人的案子,自然是有正麵作用的——既然趙香蘭能減刑,其他人自然也沒問題。
    所以張偉格外重視,也非常認真,下了大功夫。
    他開始為趙香蘭進行辯護。
    “尊敬的審判長,審判員,我方當事人當庭認罪認罰,並且深刻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願意積極主動道歉和賠償,盡量挽回自己對被害人造成的損失。”
    “此外,我方當事人並非主觀惡意地誹謗。”
    “她完全是受到1號被告人和2號被告人所發布的誹謗信息的誤導,以為被害人確實做了不好的事情,所以才會義憤填膺。”
    “也因為她同為女孩子,能夠感同身受,並且不希望再有其他女孩子受到傷害,所以才會擴散傳播,警醒他人。”
    “請合議庭酌情考慮這一點,對我方當事人從輕判處。”
    張偉話音剛落,人都還沒坐下,羅大狀便直接起身,高聲反駁:“反對!”
    “被告人當庭認罪,倒確有其事。”
    “但是這並不能說明它具有悔罪認罪的態度,之所以認罪,隻是因為麵對如山般的鐵證,百口莫辯,自知否認也無濟於事,完全是無奈之舉。”
    “它根本沒有悔罪認罪的態度,甚至對我方當事人依舊是充滿了怨恨。”
    “就在開庭之前,3號被告人還對著我方當事人破口大罵,我用手機拍下了全過程。”
    “其實不光3號被告人,在場這十三個被告人,都參與了辱罵我方當事人!”
    “我申請出示這份證據。”
    張偉臉色頓變。
    羅大狀竟然拍了視頻?
    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