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網暴是一把無形的刀,殺人不見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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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北怒懟被告人家屬和女記者#的話題迅速衝上熱搜。
但是在這個話題之上,還有一個跟林北有關的話題掛在熱搜上。
並且,排名更高!
#大型網暴案今日宣判,全員獲刑#
隨著今天宣判,這場轟動全網的大型網暴案,終於也是落下了帷幕。
兩百五十二個被告。
一個不少,全部獲刑!
消息傳出,直接引爆網絡。
一時間,無數營銷號、自媒體、吃瓜群眾、樂子人......等等,全都在轉發、評論、蹭熱度。
你就看吧,不管是抖音,還是快手,或者微博,知乎之類的平台,隻要打開,就算首頁看不到相關資訊,你刷兩下總能看到。
鋪天蓋地都是。
熱度著實誇張得可怕。
至此,這個案子也就算徹底結束了——至於郝春等九人,雖然後續還有他們的案子要開庭,但那就是誣告陷害案了,頂多算是網暴案延伸出來的,嚴格來說,跟網暴案的關係並不大。
那些個被告人,也都會被陸續執行判決。
被判了實刑的,將會被送往看守所或者監獄執行刑罰,這就取決於刑期長短,如果刑期少於三個月,去看守所,多於三個月,就進監獄,總之都可以愉快地體驗集體生活。
被判了緩刑的,法院方會跟他們戶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當地的派出所、司法局進行交接,辦理移交手續,隨後就會開條子,讓他們回到戶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向司法局或者社區報到後,就可以開始過上戰戰兢兢的緩刑考驗生活。
這些都隻是刑事方麵的內容。
判決書可還包含了民事方麵——公開道歉,承擔原告訴訟費用,以及賠償精神損失費、名譽損失費等。
道歉啥的,林北並不是很在意,反正那些逼養的也不是真心道歉,而且這也不重要,人都被判刑了,西瓜都拿到手了,道不道歉的,這就是個芝麻。
還是馬內最實在。
首先就是勝訴方的訴訟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也就是說,林北前期投入的兩百多萬,全都要分攤在這兩百五十二個被告人身上。
錢花在誰身上,就從誰身上再拿回來。
此外就是賠償了。
每個被告都得給林北賠一筆錢,少的三五千,多的大幾萬,賠償金額取決於情節嚴重程度。
加起來差不多有個一百八九十萬。
換言之......
這場官司打下來,林北不但能把前期投入的訴訟費用都拿回來,還能“小賺”近兩百萬。
好家夥!
這就是以戰養戰的魅力嗎?
還得是這樣來錢快啊。
林北暗暗想到。
這筆錢,被告們會先轉給法院賬戶,然後法院再轉給林北。
需要些時間。
不過林北也不著急。
反正總會到手的。
什麽?
你是說,會不會有人賴著不給錢?
好好好,求你賴,真的,求你賴。
你要不要出去打聽一下,法院有個“執行庭”是幹什麽的?
林北完全以向法院申請強製執行,直接凍結你的資產,查封並拍賣你的車子房子!
另外,拒執罪了解一下?
全程是“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規定,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是指,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被判了賠錢卻賴著不給,這可是很刑的行為。
反正林北絲毫不擔心。
甚至還有點小期待,畢竟對於送人進獄這種事,真的會上癮的。
這些都是後話了。
林北當下要做的事,是把視頻做出來,不然無數等待更新的粉絲,真的要給他寄刀片了。
......
回到家裏後,林北就架好手機,戴好頭套,開始拍攝視頻。
“哈嘍各位親愛的觀眾老爺們大家好,我是林北。”
麵對鏡頭,林北開口了。
“廢話不多說,我先給大家說一個好消息。”
“沒錯,起訴全網的案子,今天終於是宣判了。”
“兩百五十二個被告,無一例外,全部獲刑!”
林北直接是開門見山,公布了判決結果。
接著繼續說道:
“這次的案子,人數多,規模大,時間長......而且一部分被告人的操作,也是相當離譜。”
“你能想象嗎,一個封頂刑期三年有期徒刑的誹謗罪,被告人居然能靠著自己的神級操作,硬生生幹出十年以上的刑期來?”
“是不是感覺非常離譜,實不相瞞,我也無法理解啊,要不是親眼所見親身經曆,就算別人告訴我,我都不會相信的。”
“且聽我慢慢道來......”
林北開始講述被告人的離譜發揮。
張開鳳和陳晶晶的炸裂操作就不談了,這個事情很多人都知道。
這次林北著重說的是其他被告人。
有開庭前辱罵原告的,有當庭拒絕認罪的,甚至還有編瞎話作偽證企圖逃避法律責任的......
這也就算了,最後竟然還玩兒了一出誣告陷害。
這你上哪兒說理去?
“這次的庭審真的是讓我見識到了物種多樣性啊,也算不虛此行了。”
“我知道,我的行為在網上引發了比較大的爭議,有人說我過度鑽牛角尖,還有人說我是在炒熱度博關注立人設......”
“我就納悶兒了,我做的事情很離譜嗎?很難以理解嗎?”
“生活在這個法製社會,受到不法侵害的時候,按照正常思維,最應該也是最有效的做法,是不是法律途徑?最強有力的武器,是不是法律武器?”
“這是法律賦予我們每個公民的合法權利。”
“我隻是合理運用自己的權利來維護自身利益,何錯之有?有什麽理解不了的?”
林北緩緩搖頭。
“難道我被人誹謗了,被人誣陷了,被人網暴了,被人問候全家了,被人惡毒詛咒了......就應該默默忍受?就應該忍氣吞聲?”
“我是受害人,它們是施暴者!”
“我起訴它們,反倒成了我的不是了?”
“這是哪門子道理!?”
林北語氣頓時變得嚴肅了許多。
“未經他人苦,莫勸他人善!”
“被網暴......沒有親身經曆過的人,是理解不了這種感受的。”
“可能在有些人看來,被人罵兩句而已,又不是什麽大不了的事兒,不上網或者關了手機不就好了?”
“或許還會覺得,如果連這都承受不住,那就是心理素質太差了。”
“作為剛剛經曆過網暴的受害者,我可以告訴大家,網暴的滋味,真的很不好受,就好像身處地獄,飽受折磨!”
“我自問心理素質也算比較強大的了,性格也偏向於樂觀,但前後經曆了兩次網暴......沒錯,就是兩次!第一次是被誣陷尾隨,第二次就是這次,被誣陷費力。”
“我深刻感受到了被網暴的可怕,甚至因此患了抑鬱症。”
“網絡暴力,真的太可怕了,就是一把無形的刀,殺人不見血!”
“這幾年,因為網暴而釀成的慘案還少嗎?”
“東海那個給外賣小哥打賞卻被網暴小氣的女人;那個痛失骨肉卻因為穿著和長得好看就被網暴的年輕媽媽;那個帶著保研的錄取通知書去醫院看望病床上的爺爺卻因為染了粉紅色的頭發而被網暴的女大學生;那個隻是想找到親生父母擁有一個完整家庭卻被網暴的少年......”
“他們都在網絡暴力中失去了寶貴的生命!”
“難打這些血淋淋的例子還不夠讓我們重視起來嗎?”
林北聲音逐漸提高。
“一片雪花輕飄飄,可一旦數量足夠多,形成了雪崩,那將是毀滅性的災難!”
“在雪崩中,沒有一片雪花是無辜的,在網暴中,也沒有一個噴子是無罪的!”
“我這次起訴了兩百五十二個人,但並不代表,參與網暴的隻有他們。”
“更多的人隻是因為網暴信息傳播量不是特別大,沒有達到刑事標準,所以幸免於難。”
“但不代表,他們就是無辜的!”
“他們應該慶幸,並且引以為鑒,不要再犯!”
“良言一句三冬暖,惡語傷人六月寒!”
“這些噴子們,隻顧自己輸出情緒,卻從來不去想,自己寫下的評論,會給他人帶來何等的傷害。”
“一句兩句不算什麽,一百句兩百句,一千句兩千句呢?一萬句兩萬句呢?”
林北深吸一口氣。
“網絡,極大的方便了我們的生活,也豐富了我們的生活。”
“但同時,也成為某些人肆無忌憚、胡作非為的掩護!”
“成為罪惡滋生的土壤!”
“而我,就是要通過自己的行動,告訴這些人,網絡並非法外之地,在網上亂來,也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
“另外我也想勸告那些曾經或者正在被誹謗、被網暴的受害人,不要怕,不要慌,你們沒有錯,錯的是那些誹謗者和施暴者,你們要勇敢拿起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
“千萬不要做出親者痛仇者快的事情來。”
“勇敢鬥爭,堅持維權!”
“那些網絡噴子們,不過是肮髒的老鼠,隻要陽光普照下來,它們,斷無苟活的機會!”
“願天下,再無網暴!”
“願網絡,成為淨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