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 一路向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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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北開著車在城區裏轉悠,同時也打開了網絡平台接單。
光靠人路邊叫車,那得餓死。
出租車也得與時俱進,對接網約車平台,多一些來客渠道才是真理。
但即便如此,客人依舊不是很多。
很多出租車同行,都專門去高鐵站或者飛機場,排隊接客。
但現在也有一個問題,那就是不管高鐵站還是飛機場,都有地鐵直達,如果不是深夜地鐵停運的話,選擇打車的人其實並不多。
另一個問題就是,在那邊排隊半天,萬一接到個兩三公裏的短途單子,那你不炸了嗎?
所以林北一般不會在這種地方排隊接客。
除非送客人去了高鐵站或者飛機場,那肯定不會放空跑出來,就順勢接一下客。
……
林北跑了一上午,也就接了幾單。
中午找了個沙縣小吃,點了份雞腿飯,便宜實惠,好吃不貴。
稍事休息。
下午繼續出車。
……
林北剛結束一單,開著車,哼著歌,隨意地開著。
突然,一陣音樂聲響起。
林北剛開始還以為他聽錯了。
可音樂聲一直在響,是從後座傳來的。
林北把車停在路邊,回頭看了眼。
就見一個蘋果手機躺在後排座椅上,震動+響鈴。
林北一看就猜到,這肯定是上一個乘客落下的,發現沒帶手機,就打電話過來了。
“馬大哈。”
林北搖了搖頭,探身拿起手機,接通電話:“喂,你女……”
本來林北想說“你好”的,結果“好”字剛說了一半,就被一陣尖銳的女聲強行打斷。
“你誰啊!?我手機怎麽在你這兒!?”
“哦——你是小偷吧!?”
“你這天殺的小偷,你XX!”
對方直接罵了起來。
林北眉頭一皺,道:“別張嘴閉嘴小偷小偷的,我是出租車司機,你剛才是不是打了輛車?你手機落我車上了!”
“你是開出租車的?哦我想起來了,那你趕緊把手機給我送回來!”
對方一副頤指氣使的語氣。
好像林北該她的。
這聲音聽著就讓人非常不爽。
反正林北已經不爽了。
“我還要跑車呢。”林北道。
對方一聽這話,以為林北不準備還手機,頓時就怒了,“你什麽意思?你拿著我的手機,你不給我送回來,咋地你要昧下啊?我警告你,我在局子裏有人,你要是敢不給我還手機,我立刻我就報警!看過電影沒有?人家警察要想定位你的位置那還不是分分鍾的事兒,你也不想因為撿到手機不還就被警察抓進去蹲號子吧?”
林北:“……”
原本以為現在隻有年輕人抽象,沒想到這個聽聲音得有四五十歲的更年期老女人也會玩兒抽象。
老抽?
這種話,林北當然不會理會。
直言道:“這手機是你自己沒注意,落我車上的,又不是我偷的。”
“這是你的失誤,憑什麽讓我給你買單?”
“你讓我給你送手機,行,我也不要你什麽額外的好處,但我開車過去,這油費你得出吧?不過分吧?”
對方很煩躁地說道:“行行行,真是窮逼一個,屁大點事兒還要錢,你也是活不起了。說吧你要多少?”
林北直接打斷,說道:“你在哪裏,我看下距離。”
對方道:“瓦達刮擦。”
林北想了下,說道:“嗯,不算遠,你給我20,我就給你送手機。”
“……”對方沉默片刻,就在林北以為她要討價還價的時候,對方竟然答應了下來,“好,你給我送過來,我給你20還不行嗎?”
“那你等著吧。”
說完,林北掛斷電話。
前麵路口掉頭,開向萬達廣場。
……
不多時,林北來到了萬達廣場,沿著路邊,緩速前進,同時打量著路邊的人。
便見一個燙著泡麵頭,身形偏瘦,戴著眼鏡,約摸四五十歲的女人,撐著一把傘,走了過來。
在她旁邊還有個年紀差不多,胖胖的,頭發有點少的女人。
林北認出來了,這兩個女的,就是他上一單送的乘客。
聽她們倆在車上說的話,估計都是老師。
見女人走過來,林北降下車窗。
“你手機落下了?”
女人伸出手勾了勾手指:“廢話!趕緊把手機給我!”
林北拿出手機。
但並不是女人的,而是自己的。
露出收款碼。
“20,謝謝。”
女人頓時露出詫異的表情。
“你什麽意思?”
林北道:“我們不是說好了嗎,我給你送手機,你給我報銷路費,20塊啊,掃碼吧。或者有現金的話,也可以。”
女人皺眉道:“我手機在你手裏啊,我怎麽給你掃碼!”
林北揚了揚下巴,“你剛才能借朋友的手機打電話,現在也可以借手機掃碼付錢啊。”
反正不給錢,林北是不會把手機還給她的。
二十塊,錢很少。
別說林北現在發達了,就算是他沒有係統的時候,也不是特別看重。
但該怎麽樣就怎麽樣。
林北又不是她爹,憑什麽替她的失誤買單?
既然說好了二十塊送手機,那這個錢,就必須拿到。
林北開出租車這麽久,接觸過各種各樣的人,其中有不少奇葩,這女的一看就是那種很可能出爾反爾,拿到手機就賴賬的貨色。
說白了,林北不信任她。
女人生氣道:“那是我的手機,你憑什麽不給我!就讓你送一下手機,你也好意思要錢?”
果然!
剛才打電話時,聽她那語氣,就知道不是個好打交道的。
這不,真的想賴賬。
活不起的到底是誰啊?
林北淡淡道:“剛才說好了的,我開車過來不用費油?我耽誤這些時間不能接客,不會影響我的收入?隻要20塊,已經很少了。”
“我有的是錢!但我告訴你,這錢我就是拿去買火腿腸喂狗,我都不會給你!”女人白眼一翻,抱著胳膊道:“你最好趕緊把手機給我,要不我打電話報警抓你!”
草!
慣的毛病。
林北完全失去了跟這女的多費口舌的興趣。
直接升起車窗,一腳油門。
“嗡!”
開車走人。
後視鏡看到那女的在路邊氣得直跳腳,嘴巴大張大合,不用聽也知道罵得很難聽。
林北咧嘴一笑。
傻逼!
當然,這手機林北肯定不能據為己有。
民法典規定了,拾得他人遺失物的時候,是有返還義務和保管義務的,如果不返還,或者因故意或重大過失導致遺失物損毀、滅失的,還要承擔民事責任。
換句話說,乘客遺留在車上的東西,林北就負有代為保管的義務,以及歸還失主的義務。
不能據為己有,也不能丟掉。
否則就得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得給那女的賠錢。
但是吧,返還義務裏有具體的說明返還方式,其中就包括了“送交公安等有關部門”。
並不一定非得送到失主手裏。
所以林北的打算,已經非常清楚了。
你不是不願意出二十塊辛苦費麽,那你就準備好跑得更遠去拿手機吧!
反正林北閑的沒事兒幹。
“啪!”
把“暫停載客”的牌子豎起來。
關閉網絡接單。
打開歌曲播放。
然後林北開車,聽著音樂,一路向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