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9章 傷筋動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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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損金額……450萬???”
聽到這個結果,即便是早就做好大出血的心理準備的崔建興,依舊是被震驚得無以複加。
太太太太貴了!
四百五十萬!
這可不是四百五十塊啊。
特麽的。
這傻逼老娘們兒,出去轉悠一圈,就敗家敗出去四百多萬。
娘的!
老子辛辛苦苦多久才能賺回來啊。
崔建興這會兒真的是想死的心都有了。
如果此刻曹豔麗就在麵前的話,他絕對要把這個惹是生非的敗家老娘們兒,狠狠罵一頓出口惡氣。
雖然以崔建興的財力,賠了這四百五十萬,倒也不至於傾家蕩產。
但傷筋動骨是肯定的。
畢竟這四百五十萬,可是要直接賠付現金。
而崔建興的身價,其實大部分體現在不動產上麵。
房子!
公司!
車子!
此外還有證券、理財、定期,黃金等。
真正能隨手就調動的資金,也就一百萬出頭點。
還差三百五十萬……
崔建興開始琢磨,這些錢,得怎麽湊。
有很多錢是不能動的。
比如在理財基金裏的錢,現在提出來,得虧到姥姥家去。
也有些錢是短時間內根本就沒辦法動的,比如定期存款。
算上一些能動的資金,能臨時抽調的資金。
也才三百萬出頭點。
還差不少。
即便是把替換下來的那輛奔馳E300賣了,也還有不小的差距。
畢竟二手車貶值貶得厲害。
奔馳E300新車確實貴,可一旦轉手當二手車出售,不管是賣給個人還是賣給車行,即便車況完好,裏程數也不多,依舊會貶值不少。
這個缺口,還是補不起來。
“媽的!”
“曹豔麗惹出來的禍,把她的那輛車給賣了,也能填補一些。”
崔建興想到了曹豔麗的那輛寶馬三係。
女士一手車。
裏程數不多。
但……磕磕碰碰不少,估計也賣不了多少錢。
還是不夠啊。
這可咋整?
總不能跟林北說,再寬限一些時間,等我手頭寬裕了再給你。
本來崔建興就擔心林北因為這個事情遷怒於他,對他展開打擊報複。
這賠償,自然是越快越好。
而且。
崔建興雖然不打算爭取諒解書,但他還是打算多給林北賠一點。
這多出來的錢,就是為了平息林北的怒火,撇清自己的責任,好讓林北小氣,不要再因為這個事情遷怒於自己。
說白了,就是花錢消災的事兒。
而這個具體的數字,崔建興打算拿出66萬。
先賠付林北修車錢,450萬,完了再額外給林北66萬。
這麽算起來,總共就是五百多萬。
傷筋動骨,這次是真的傷筋動骨了。
不但手頭所有可用資金全都掏出來,還得把兩部車賣掉,還是不夠,多半得找人借點錢。
而這麽大筆金額的借錢……
且不說不容易借到,即便是借到了,也得付出一些額外的代價。
最小的代價,就是得付點利息。
畢竟他這借錢可不是三五千,三五萬的借,而是幾十萬幾十萬的借。
誰的錢也不是大風刮來的。
真要是給崔建興借這筆錢,那對方至少也要收點利息。
如果隻是收利息的話,其實也還好。
怕就怕……
對方不要利息。
因為不要利息,就代表著,對方有更大的目標。
比如,低價簽個單子。
又比如,讓崔建興欠個大人情,後續有事兒找他的時候,他也不好拒絕。
總之呢。
其實崔建興是希望對方要利息的。
借一百萬,還個一百二,一百三,都可以。
怕就怕不要利息,要更多。
可崔建興偏偏還沒辦法。
隻能妥協。
……
“崔先生,我從派出所得到消息,曹女士已經被移交到看守所了。”
“如果是行政拘留的話,在拘留期間,家屬可以探視。”
“但曹女士是刑事拘留,這個家屬是不能探視的。”
“因為這說明案子處於偵查階段,要防止串供等情況。”
張偉向著崔建興說道:“不過,我是曹女士的辯護人,我是可以依法會見犯罪嫌疑人,了解案件情況的。”
“崔先生你有什麽要囑咐的嗎?或者,有沒有什麽話,要帶給曹女士。”
張偉準備去看守所見一見曹豔麗。
不管崔建興這邊對這個案子是個什麽樣的態度,但至少張偉作為辯護人,總還是要跟當事人當麵溝通的。
而根據《治安拘留所管理辦法》的規定,治安行政、司法拘留,家屬可以探視,但如果是刑事拘留,家屬不能探視。
除了可以見律師,不允許見任何人。
也就是說,
這個時候,隻有張偉這個代理人,可以去看守所會見曹豔麗。
其他人,都不行。
崔建興自然也不行。
所以張偉才想著,問問他有沒有什麽話要代為傳達,或者有沒有什麽事情要借張偉的口囑托一下的。
但崔建興現在,一門心思在想著湊錢的事兒。
根本沒心思想別的。
所以聽到張偉的話之後,崔建興隻是擺了擺手,語氣淡漠地說道:“我沒什麽要說的,你想去見就去見好了,我還得抓緊時間籌錢。”
“好的。”
張偉點點頭。
也沒多說什麽。
直接起身離開,前往看守所去會見曹豔麗。
……
一個多小時後。
杭城第二看守所。
會見室。
曹豔麗隔著玻璃窗看著外麵西裝革履,戴著眼鏡,旁邊放著黑色公文包,一副精英律師模樣的張偉。
頓時有種要喜極而泣的感覺。
一天了!
足足一天了!
曹豔麗被警察帶走,接受訊問,到現在,已經超過二十個小時。
天知道這二十個小時,曹豔麗是怎麽度過的。
被警察訊問。
擔驚受怕。
恨意滔天。
簡直是究極折磨。
曹豔麗的內心,被兩種情緒交織,折磨,如同溺水者,完全無法呼吸一樣。
第一種,自然就是擔憂,不安,害怕,恐懼……因為她不想坐牢,卻又不得不麵對自己極有可能會被送去坐牢的真相。
殘酷真相。
而且從警察的口中,曹豔麗也知道了,如果自己的這個罪名真的成立的話,刑期怕是少不了。
故意毀壞財物罪,金額巨大,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年起步。
最高七年!
而以曹豔麗造成的損失金額來看,即便是不考慮其他的惡劣情形,隻怕量刑也不會低於五年。
一想到自己很可能接下來五年時間都要在監獄裏度過,曹豔麗就害怕得渾身顫抖。
而第二種情緒,自然就是——恨!
沒錯。
就是恨!
至於恨的對象,自然便是林北了。
曹豔麗覺得,自己落得如今的下場,完全是被林北害的。
林北就是始作俑者,就是罪魁禍首。
都是他把自己害得要坐牢。
還要賠一大筆錢。
曹豔麗對林北自然是恨之入骨。
她現在根本不覺得自己做錯了,也沒有後悔自己的行為,隻是對林北充滿了恨意,而且這份恨,與日俱增!
不,更準確的說,是與分俱增!
每過一分鍾,恨意就濃烈一分。
在這樣的情緒影響下,曹豔麗自然是極為煎熬,簡直是度秒如年。
就好像一個溺水的人,在水裏掙紮,撲騰……
卻隻能逐漸沉淪。
完全看不到希望。
而現在,張偉出現了。
就好像讓曹豔麗抓住了救命稻草。
瞬間激動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