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7章 曹豔麗的秀兒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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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訴人,請宣讀起訴書。”
陳忠漢看向公訴人席位,沉聲開口。
公訴人席位以上,一道人影站了起來。
四十歲上下,濃眉大眼,麵容方正。
穿著檢察院的製服,胸口位置是檢徽。
他叫趙凱旋。
是杭城檢察院公訴三處的處長,也是本案的公訴人。
趙凱旋雙手捧著起訴書,朗聲宣讀:
“杭城檢察院刑事起訴狀......”
“被告人:曹豔麗,女,37歲......”
“本月X日晚上X時X分,被告人帶著5歲的孩子程耀祖,在XX商場地麵停車場,程耀祖在被害人林北的勞斯萊斯幻影的引擎蓋上蹦跳,導致引擎蓋多出塌陷。”
“被害人看到後出聲製止,卻引發被告人不滿,雙方產生口角。”
“在這種情況下,程耀祖進一步損害車輛,破壞電子升降立標,被害人再次製止,使被告人愈發不滿。”
“於是被告人故意用發夾去劃被害人的車門,被害人奪過被告人的發夾扔掉,被告人進而脫下高跟鞋,用鞋跟錘擊車門。”
“事後,被告人驅車逃離現場。”
“本次事件,被害人車輛受到嚴重損害,因其車輛屬於豪車,價值超過千萬,因此車損定價達到四百五十萬。”
“其中,由未成年人程耀祖造成的車損是兩百萬,由被告人造成的車損為兩百五十萬!”
“被告人的行為,已經涉嫌故意毀壞財物罪,康華街道派出所接到報警後,出警了解情況,隨後正式刑事立案,並於當晚X時將被告人緝拿歸案。”
“……”
“本案事實清楚明確,證據確實充分。”
“由本院審查起訴,向法院提起公訴。”
“訴訟請求如下:”
“判處被告人故意毀壞財物罪成立,判處有期徒刑六年。”
話音落下,仿佛化作一柄巨大的重錘,狠狠砸在曹豔麗的胸口。
她頓時臉色一變,慘白無比。
六年!
六年!
曹豔麗怎麽都沒有想到,自己不就是劃了個車麽,多大點事,怎麽就要坐牢,而且還是六年這麽多。
坐六年牢出來,都四十多了……
這怎麽可以!
曹豔麗內心瘋狂呐喊,叫嚷。
她無法接受這個事實。
以前曹豔麗不是沒有劃過車。
因為跟小區裏某個人吵吵了兩句,曹豔麗就跑到地下車庫去,用石子在對方車門上劃了幾個道子。
因為在路上隨意穿插變道,而正常直行的車輛沒有讓她,她就撒潑大叫,從路邊撿起東西就往對方的車上扔,把主駕車窗都砸破了。
如此種種。
隻能說曹豔麗是慣犯了。
劃車,砸車……
不是一次兩次。
但那些事情吧,要麽,曹豔麗蒙混過關了,沒有被發現是她幹的,要麽,即便是被發現了,可最後也無非就是賠點錢就完事兒。
而且賠得也不多,少的千八百,多的三五千。
反正崔建興確實也算挺有錢的,這點賠償, 倒也不算什麽。
而正是這樣,助長了曹豔麗的囂張氣焰。
也讓她愈發的無法無天。
常言道,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濕鞋。
夜路走多了也容易碰到鬼。
這不……
曹豔麗這次終於是踢到鐵板了。
她將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
而這個代價……
絕對是曹豔麗萬萬無法接受的。
這個教訓,也是慘痛的,慘痛到,終身難忘。
……
“被告人,對於公訴人提出的公訴,你有什麽想說的!?”
陳忠漢看向曹豔麗,沉聲開口。
聲音傳來,讓曹豔麗回過了神。
她連忙便扯著嗓子喊道:“冤枉!我是冤枉的!”
曹豔麗開口就是喊冤。
對此,張偉隻是長歎一聲,抬手扶額,滿臉的無奈,麵露苦笑。
曹豔麗的做法,既在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
意料之外是因為,這個案子板上釘釘, 證據確鑿, 沒有什麽可辯駁的餘地,也沒可能搞成無罪逃避法律責任。
隻能是認罪認罰,賠禮道歉。
態度好點。
爭取寬大處理。
所以作為被告人來說,首先要做的第一件事,肯定就是認罪。
但曹豔麗卻上來就喊冤。
無疑是在作死。
非但不可能無罪,反倒會因為她拒絕認罪的行為,導致承受更重的刑事責任,被判更重的刑罰!
正常人反正是不會這麽做的,所以曹豔麗的行為,絕對是在“意料之外”。
但之所以又說“情理之中”,是因為曹豔麗表現出來的傻逼樣,讓張偉有了心理準備。
就這麽傻嗶的人,聽不懂人話又不說人話的奇形異種,她在法庭上幹出任何事情來,張偉都不會覺得意外。
更何況……
證據確鑿的案子,簽了認罪認罰具結書的案子,當庭翻供拒絕認罪,也不是頭一次了。
這種事情,在其他律師看來,非常離譜。
但如果是張偉的話……
隻能說,習以為常。
所以,在情理之中。
當然,這並不妨礙張偉在心裏,暗罵一聲“傻逼”。
而曹豔麗還在那邊一個勁兒地說著。
“我根本就不是什麽故意毀壞財物罪,這完全就是對我的栽贓陷害!”
“誰在栽贓誰在陷害!?”
“就是那個姓林的車主!”
“當時他非常凶狠地罵我,罵我兒子,我害怕極了,我沒辦法,我要保護我的兒子我有什麽錯?”
“而且他還搶了我的東西,我怕他對我進行進一步的傷害!”
“我也是為了自保,所以才會劃他的車。”
“我也不是故意的啊,這憑什麽能說我是故意毀壞財物罪呢?”
曹豔麗站在被告人席位上,仰著腦袋,扯著嗓子。
不過因為她之前一個勁兒地大吼大叫,導致聲音有些沙啞。
但依舊是氣勢十足的樣子。
“再說了,不就是劃了點漆嗎,我一個女的,我能有多大力氣?”
“我能造成多麽嚴重的傷害?”
“賠點錢,補點漆,不就好了?”
“怎麽還能定損出幾百萬來?”
“這完全就是那個家夥聯合4S店的人,一起做的一個局,就是為了碰瓷,訛錢!”
“我就不相信了,那麽一點點的傷痕,隨便修修的事情,居然能定損出四百五十萬來。”
“這不是碰瓷是什麽?這不是訛錢是什麽?這不是敲詐勒索是什麽!???”
曹豔麗情緒越來越激動,手舞足蹈,聲嘶力竭,竭力抗辯著。
“我以前也不是沒有劃過車,這事兒我有經驗,別以為我這麽好糊弄!”
“就算他的車是什麽豪車,頂多萬八千的,也足夠了。”
“還四百五十萬……開什麽國際玩笑!”
曹豔麗猛翻白眼。
而旁邊的張偉則是愈發的無語了。
好家夥!
原本以為,當庭翻供拒絕認罪就已經夠逆天的了。
沒想到啊沒想到,更逆天的還在後麵。
這娘們兒竟然來了個自爆!
她直接在法官麵前,說自己以前就劃過車,這是什麽性質?
這說明!
曹豔麗這次劃車,她不是初犯!
初犯與否,也會對量刑判決產生影響的。
通常來說,初犯,相對會判得輕一點。
但如果不是初犯,那相對就會判得重一點。
很簡單的道理,就比如說你是個小偷,之前就因為偷東西,被叛過刑,蹲過監獄,有案底,有犯罪記錄,結果現在又因為偷東西被提起公訴,那就說明你這人,屢教不改,死性不改,如果判得輕了,一方麵難以起到懲罰作用,另一方麵,也不能讓你真正的悔過改正,重新做人,所以這種情況下,做出偏重的判決,那是非常正常的。
可如果就是頭一次偷東西,就被抓了,那說明是個初犯,以前沒幹過,判決自然會相對偏輕。
這很簡單的道理。
但是似乎……
曹豔麗並不懂。
否則的話,她怎麽可能會自爆呢?
直接說自己以前就劃過別人的車。
哦,以前就劃過。
現在又劃。
這不死性不改麽?
還是付出的代價太輕了,難以起到警示作用。
那這次就判得重一點吧,讓她好好長長記性,看她以後還敢不敢再劃別人的車了。
合議庭很可能會有類似的想法。
換言之,
曹豔麗現在完全就是在給自己加刑。
秀啊。
特別秀。
蒂花之秀。
造化鍾神秀。
反正張偉是對這個蠢逼,徹底無語了。
這還能說什麽?
隻能放下助人情結,尊重傻嗶命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