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2章 別後悔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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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櫻既然來了,就不怕發生任何事。
但金北周反而成了正人君子,隻壓著她親了會,就幫她整理好衣服。
陽台上有煙味,帶進房間裏一些,男人身上也有。
路櫻打量他:“別抽了,九月對煙過敏。”
“......”金北周舔唇,氣焰弱了,“前幾天抽的,見她之前不會...以後不抽了。”
路櫻點點頭。
一安靜下來,氛圍急轉直下,莫名其妙的尷尬。
路櫻又看了他幾眼:“我回去了?”
“......”金北周手足無措,“我送你。”
路櫻快氣笑了:“行。”
金北周站那沒動。
“要不,”他底氣明顯不足,“我抱你睡?”
路櫻就這麽看著他。
這男人不對勁。
一個擅長吃肉的狼,猛然間改吃素了。
老實得不像話。
路櫻也不跟他裝什麽,兩人對彼此的身體熟悉無比,害臊羞恥這玩意早在他們大學上|床那會就丟光了。
“你是不是出問題了?”她問得直接。
“......”金北周臉色似乎憋紅一點,“別瞎猜!老子就算死了都能挺著死!”<的。
金北周想要吸取兩人婚姻失敗的經驗和教訓,但這事,不能混為一談。
它會戳中路櫻從小到大的一個點。
“那個...”金北周罕見的不幹脆,“車子掉海,爆炸了。”
路櫻安靜聽著。
“嗯。”
金北周抿了抿唇:“在爆炸之前,我出來了。”
“嗯。”
“但被炸到了。”
他的速度再快也快不過爆炸的衝擊波。
“......”
“衝擊造成的內傷已經痊愈了,”金北周說,“還有點...皮外傷。”
路櫻站直。
金北周緊張:“我在做修複了,就是麵積太大,要分次做,我怕嚇著你,我想著等修複完再讓你看見。”
是他等不及回來。
這姑娘審美嚴苛,對男人要求又高,金北周一身燒傷,他自己看著都惡心。
修複成原樣是不可能了,隻能盡量看起來正常。
金北周連衣服都不敢脫,怕她看見。
說到這個,他是真的忐忑,以前路櫻很迷戀他的身體,喜歡他恰到好處的肌肉線條,為了保持體型,勾住這姑娘的喜歡,金北周甚至沒偷過懶。
他享受路櫻對著他身體流口水的眼神。
受傷之後,肌肉還在,卻被一塊又一塊醜陋的傷疤遮住。
沒想到她願意和好,金北周準備不足,也不願像以前一樣瞞她,再造成無法解釋的誤會。
犯過的錯,不可以再犯。
路櫻靠近他:“我看看。”
“...不了吧,”金北周想後退,“特醜,燒傷你見過吧,就那種...”
話沒講完,路櫻踮起腳,一手拽他睡衣領口,迫使他彎腰,一手捏他瘦削的臉頰,左右搖擺,打量。
“臉上沒啊。”
“臉上沒有!”金北周惱到冷硬,“你檢查牲口呢!”
路櫻:“張嘴。”
“......”
張開嘴。
路櫻往他嘴巴裏打量:“牙齒潔白整齊,每一顆都在。”
金北周氣笑了:“我收拾你信不信?”
真把他當牲口檢查了。
路櫻猝然鬆開,手移位。
金北周身體一僵。
路櫻自己也愣了。
兩人大眼對小眼。
一個沒想到她真會上手摸。
一個沒想到他居然沒阻攔。
互視片刻。
路櫻去路九月的幼兒園幫過忙,記得是一次活動,她的任務是幫老師打氣球。
那種長長的、要紮造型的氣球,氣筒封口,進氣,氣球長大,進氣,長大。
直到快要炸開。
金北周垂眸,嗓音不明:“鬆不鬆?”
“......”路櫻默了默,倒打一耙,“你怎麽不攔啊。”
金北周:“我以為咱們三年沒見,你會客氣點。”
路櫻慢條斯理鬆手,都不敢看他睡褲的樣子。
金北周盯著她:“挺熟。”
還挺不客氣。
“......”路櫻臉別開,喉嚨裏咕噥,“它挺好的哦。”
非要比的話,確實挺熟。
比跟他這個人都要熟。
畢竟深入接觸過。
金北周氣笑出聲。
哦。
他明白這姑娘的意思了。
意思就是他上麵能看,下麵能用,其它都可以忽略,對吧?
路櫻嘴巴微嘟,不知不覺的小女兒姿態:“其它地方給我康一康。”
“......”
路櫻:“脫衣服。”
“不看了,”金北周無奈,“醜呢,再動幾次手術就行了。”
路櫻:“要看。”
她撒起嬌來跟路九月差不多,金北周打小看慣了,還是最受不住她服軟。
金北周嗓子沙沙的:“別後悔。”
別後悔要和好。
哪怕她是極度的顏控,要因這點屁事反悔,他一定不慣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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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北周解開幾顆扣子,衣服褪掉一半,露出一點肩背。
傷幾乎全在後背和大腿。
他從降下的車窗逃出去,車子爆炸,衝擊波從身後轟過來,金北周被這陣波動推到很遠很遠,人也瞬間昏迷。
醒來後,他已經到了國外。
肩膀能看出明顯的修複,不夠自然,再往下能窺到一點處在恢複期的皮膚。
有些猙獰,血腥。
路櫻指腹虛虛探過,不敢摸,怕他疼。
金北周咽咽喉嚨,聲線發緊:“第一年記憶不大清晰,很模糊,一直在養傷,還有那裏很亂,每天要見許多人,接手大量的事,不然可以早點回來。”
撿了一條命回來,但記憶受損,時有時無,隻能聽身邊的人安排。
徹底想起來,是在第二年。
家族內亂白熱化,周國維奄奄一息,就等最後一口氣。
金北周端著碗,給周國維喂藥時,腦海中忽然一句“給大郎喂藥”,揭開了他記憶全部恢複的閥門。
緊接著,是一群兄弟姐妹帶槍衝了進來,子彈擦過他耳畔,金北周險險避開。
當時腦子裏隻有一個念頭——
草他老子的,敢傷到他臉,他能把這個家族給屠了。
但傷到他耳朵也不行。
除非不受控的,他每一寸皮膚都不能留下疤痕。
因而,金北周當場射殺了領頭的男人。
他同父異母的大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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