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章 一場盜竊案牽出22年前殺人潛逃真相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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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監控裏的雙生影
    淩晨三點的開化縣刑偵大隊辦公室,日光燈管發出電流嗡鳴。鹿遠明盯著監控錄像,指間的煙頭即將燃盡,在黑暗中劃出猩紅的弧線。屏幕上,兩名男子的影像被放大三倍:駕車者穿花襯衫,左袖口挽起,露出新月形疤痕;後座男子白t恤,鴨舌帽壓得極低,塑料袋邊緣露出筆記本電腦的銀色邊框。
    “鹿隊,這是案發小區北門的所有監控片段。”年輕警察陳默將保溫杯推過來,“電瓶車進出共三次,第一次是1610,兩人在門口徘徊,第二次1625進入,第三次1650離開,間隔半小時,正好和案發時間吻合。”
    鹿遠明按滅煙頭,手指在鍵盤上快速敲擊。畫麵切換到小區內部道路,電瓶車在3棟前停下,花襯衫留在車上,白t恤男子拎著塑料袋上樓。1630,白t恤再次出現,步伐急促,塑料袋鼓囊程度明顯增加——裏麵裝著偷來的筆記本電腦。
    “注意看他的右手。”鹿遠明放大畫麵,白t恤男子上樓時,右手始終按在腰間,“像是藏著開鎖工具或凶器。下樓時右手空了,應該是把菜刀留在現場了。”
    陳默皺眉:“但兩人衣著差異太大了。小梅看見的是藍白條紋poo衫、戴眼鏡,她父親看見的是白t恤、沒戴眼鏡,而監控裏駕車的是花襯衫……這中間至少有兩次換裝。”
    “所以他們不是隨機作案。”鹿遠明點開賓館登記係統,“白t恤男子1657在開化賓館登記,用的是真實身份證——吳小峰,37歲,紹興人,2015年2月剛從雲南出獄,盜竊前科三次。但和他一起進房間的花襯衫沒登記,賓館說他‘陪朋友來,不入住’,但監控顯示兩人當晚都在房間裏。”
    屏幕切換到賓館走廊監控:1659,吳小峰刷卡開門,花襯衫緊隨其後,低頭玩手機,刻意避開攝像頭。2017,兩人同時出門,花襯衫換了件灰色連帽衫,戴了口罩。
    “反偵察意識很強。”鹿遠明調出gis地圖,標注出電瓶車行駛路線,“從小區到賓館15分鍾車程,中間經過三個監控點,其中兩個在修路,一個盲區。他們很清楚監控布局。”
    陳默指著地圖上的紅點:“最後消失在城東老街,那裏巷道密集,監控覆蓋率不到30。鹿隊,要不要現在去搜?”
    “不急。”鹿遠明靠在椅背上,摸出煙盒又放下,“吳小峰剛出獄四個月,急著作案說明缺錢,但他同夥明顯更謹慎。你看——”他調出賓館住宿記錄,“吳小峰過去一周在衢州各縣市流竄,每次都住正規賓館,用自己身份證,但同夥從不登記,甚至連臉都不露。這說明什麽?”
    “同夥有案底,或者身份見不得光。”陳默突然醒悟,“會不會是在逃人員?”
    鹿遠明沒說話,打開另一個文件夾,裏麵是2006年石家莊某盜竊案的卷宗。照片中的男子戴著囚帽,脖頸處有顆黑痣,登記姓名“鄧小剛”。但鹿遠明記得,今早走訪真正的鄧小剛時,那人脖頸光淨,沒有任何痕跡。
    “把吳小峰的服刑檔案調出來。”鹿遠明突然說,“20102015年在雲南服刑,罪名是技術開鎖盜竊,對吧?或許他這次找的同夥,是在監獄裏認識的‘老師’。”
    陳默快速敲擊鍵盤,屏幕上跳出吳小峰的獄友名單。鹿遠明的目光突然凝固在一個名字上——藍奔青,2006年因盜竊罪被判8年,服刑期間因“表現良好”減刑一年,2013年出獄。服刑照片中,男子留著平頭,右眉上方有道細疤,和監控中花襯衫的體貌特征高度吻合。
    “鹿隊,這藍奔青的戶籍……”陳默突然驚呼,“2012年因失蹤被注銷,地址是龍遊縣石佛鄉!”
    鹿遠明掏出筆記本,翻到昨晚記錄的開鎖工具包裝紙線索:山東招遠金達鎖具廠。1995年,招遠發生過一起出租車司機劫殺案,主犯雷大明被處決,同案犯供述還有一名叫“小鄧”的男子參與,至今在逃。而藍奔青的前女友雷小紅,正是雷大明的遠房表妹。
    “通知龍遊縣局,查吳小峰最近一周的活動軌跡。”鹿遠明站起身,抓起警服外套,“尤其是賓館入住記錄。如果我沒猜錯,他們現在應該在龍遊,而且——”他指了指監控中花襯衫的手腕,“那道疤痕,可能是當年作案時留下的。”
    淩晨五點,龍遊縣公安局發來消息:吳小峰於7月9日入住龍遊賓館,同行男子穿灰色連帽衫,未登記。鹿遠明帶著陳默連夜驅車趕到,在賓館監控中看到了關鍵畫麵:連帽衫男子摘帽瞬間,露出左耳後的月牙形胎記——和藍奔青服刑檔案中的身體特征完全吻合。
    “準備抓捕。”鹿遠明握緊對講機,“記住,先控製住連帽衫男子,他比吳小峰更危險。”
    子夜時分,龍遊賓館302房間。吳小峰坐在床邊擦開鎖工具,藍奔青靠在窗邊抽煙,目光掃過樓下的街道。突然,走廊傳來重物倒地的聲響,緊接著是急促的腳步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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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媽的,有埋伏!”吳小峰抓起工具包衝向窗戶,卻被藍奔青一把拉住。房門轟然碎裂,鹿遠明舉著槍衝進來,手電筒光束精準鎖定藍奔青的額頭。
    “別動!”陳默緊隨其後,槍口對準吳小峰。
    藍奔青舉起雙手,嘴角扯出冷笑。鹿遠明注意到他左手腕的疤痕——那是刀傷,呈新月形,和20年前招遠案現場留下的搏鬥痕跡高度吻合。
    “藍奔青,或者該叫你……鄧小剛?”鹿遠明打開手銬,目光死死盯著對方脖頸,“不,不對,你脖子上的黑痣呢?”
    藍奔青眼神微震,瞬間恢複平靜:“警官,我叫鄧小剛,身份證丟了,你們可以查戶籍……”
    “別裝了。”鹿遠明打斷他,“真正的鄧小剛在龍遊縣打井,而你——”他掏出手機,調出雷小紅的辨認筆錄,“雷小紅說,你脖子上的黑痣是胎記,不可能消失。所以你不是鄧小剛,你是藍奔青,1995年在山東招遠殺過人的藍奔青。”
    房間裏空氣驟然凝固。吳小峰臉色慘白,工具包從手中滑落,開鎖工具散落一地。藍奔青閉了閉眼,再睜眼時竟露出釋然的笑:“沒想到,栽在一個筆記本電腦上。”
    “帶回去審。”鹿遠明示意陳默搜身,自己則撿起地上的開鎖工具。金屬薄片上,“金達鎖具”的字樣清晰可見,和案發現場的包裝紙出自同一廠家。
    回程路上,陳默開車,鹿遠明坐在副駕閉目養神。手機突然震動,是小梅發來的消息:“鹿警官,昨晚又有人敲我家門,這次我沒開門,但聽見對方說了句‘對不起’。”
    鹿遠明猛地睜眼,轉頭看向後方——押送藍奔青的警車正在轉彎,車燈照亮他的側臉。那張臉上,哪有半分歉意,隻有劫後餘生的空洞。
    “掉頭!”鹿遠明突然說,“回開化賓館,調取6月25日晚的全部監控,尤其是後巷!”
    陳默一頭霧水,但立刻執行命令。半小時後,他們在賓館後巷的垃圾桶裏,發現了一件揉成團的藍白條紋poo衫,領口處別著一副眼鏡——正是小梅描述的嫌疑人裝扮。
    “他故意留下線索。”鹿遠明捏著證物袋,聲音低沉,“敲門的是藍奔青,故意讓小梅看到藍白條紋和眼鏡,然後換裝成白t恤下樓,讓她父親看到另一個形象。這樣我們就會以為是兩人作案,卻沒想到……”
    “其實從頭到尾,隻有他一個人。”陳默震驚,“他先扮成藍白條紋上樓撬門,作案後換上白t恤下樓,再騎電瓶車回賓館和吳小峰匯合,假裝兩人是同夥!”
    鹿遠明點頭,目光投向遠方的晨光。藍奔青故意製造“雙生影”的假象,用吳小峰做煙霧彈,卻沒想到,自己脖頸的黑痣成了致命漏洞。更沒想到,一次普通的盜竊案,會讓20年前的殺人案浮出水麵。
    “鹿隊,那招遠案的追訴期……”陳默欲言又止。
    “故意殺人罪,無追訴期限製。”鹿遠明摸出煙,卻沒點燃,“更何況,他在潛逃期間又犯新罪,追訴期從最後一次犯罪起算。正義可能會遲到,但永遠不會缺席。”
    朝陽升起時,他們回到刑偵大隊。藍奔青的審訊室裏,燈光雪亮。鹿遠明打開錄音筆,看見對方手腕的新月形疤痕在晨光中泛著青色,像一道永遠無法愈合的傷口。
    “說說吧,1995年8月15日,你在山東招遠做了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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