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一場盜竊案牽出22年前殺人潛逃真相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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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黑痣消失之謎
    審訊室的白熾燈在淩晨三點顯得格外刺眼,陳默將兩張照片並排鋪在金屬桌麵上,食指關節輕叩紙麵:"李隊,你看這兒。"
    照片上的男子側身而臥,左邊是今早抓獲的冒名者,右肩微露,脖頸處光滑如洗;右邊是鄧小剛的服刑檔案照,同一位置有顆綠豆大小的黑痣,邊緣呈不規則鋸齒狀。李建軍湊近了看,台燈在他臉上投下斜長的陰影:"做了激光祛痣?還是......"
    "更可能是壓根不是同一個人。"陳默抽出鋼筆,在審訊記錄上圈出"無法提供身份證"的字樣,"鄧小剛的入獄記錄顯示,他左小臂有電擊傷疤痕,但我們抓到的這人......"他卷起袖口,露出光滑的皮膚,"連個蚊子包都沒有。"
    淩晨四點十七分,技術組傳來消息:冒名者手機裏的購物軟件綁定了一張名為"雷大俊"的銀行卡。陳默盯著屏幕上的開戶信息,地址欄"龍遊縣石橋鎮"的字樣突然刺中他的神經——那正是兩周前吳小峰被捕的地方。
    雷小紅的米店飄著新碾的米香,她用圍裙擦著手迎出來時,陳默正盯著牆上的合照出神。穿白襯衫的男人摟著少年,笑得溫和,少年眉眼與冒名者有七分相似。
    "那是大俊他爸。"雷小紅的聲音突然哽咽,"不過你們要找的不是他,是藍阿俊。"
    搪瓷杯裏的茉莉花茶浮著泡沫,雷小紅的手指在杯沿摩挲,仿佛在觸摸一段褪色的記憶。"1993年冬天,他背著蛇皮袋來我家,說在山東挖到了金礦。那時候他還叫藍奔青,說話帶點福建腔,笑起來左邊酒窩特別深。"
    陳默在筆記本上記下"曾用名藍奔青",筆尖停頓:"雷女士,你怎麽確定我們抓的是他?"
    "這兒。"雷小紅突然抓住陳默的手腕,指甲幾乎掐進他的皮膚,"他左肩胛骨下有塊胎記,銅錢大小,像片楓葉。還有......"她猛地鬆開手,從抽屜裏翻出個紅綢包,抖出張泛黃的合影。
    照片裏的男人穿著褪色的牛仔外套,倚在石拱橋上,左臂搭在另一個男子肩頭。那男子麵容清瘦,鼻梁右側有顆黑痣——正是檔案裏的鄧小剛。
    "1996年夏天,他帶了個工友回家吃飯,"雷小紅的聲音突然壓低,仿佛門外有人偷聽,"那工友管他叫"小鄧",我當時還笑他怎麽多了個小名。他喝多了酒,拍著桌子說"從今往後我就是鄧小剛",後來......"她咬住下唇,眼淚大顆大顆往下掉。
    陳默的後頸突然泛起涼意。他想起提審時冒名者的口音,混雜著福建腔和北方尾音,像塊揉亂的布頭。"雷女士,"他翻開新的一頁,"藍阿俊有沒有提過山東的金礦?或者......"他斟酌著用詞,"有沒有說過金礦裏發生的事?"
    米店外突然傳來三輪車的鈴鐺聲,雷小紅猛地站起來,窗簾縫隙裏漏進的光在她臉上切出明暗兩半。"那年冬天他突然說要去石家莊開蛋糕店,"她從櫃子深處掏出本破舊的賬本,嘩啦啦翻到1995年那頁,"你看,12月23號,他說去進白糖,再也沒回來。"
    賬本上的字跡力透紙背,"白糖"二字周圍有明顯的水漬。陳默注意到下一頁夾著張車票,日期是1995年12月24日,起點"招遠",終點"石家莊"。
    淩晨兩點的物證室裏,陳默對著電腦屏幕皺眉。藍阿俊的戶籍信息顯示"2015年因失蹤20年注銷",但檔案照片裏的男子留著平頭,眼神銳利,與如今畏縮在審訊椅上的冒名者判若兩人。
    "陳隊,"實習生小周抱著一摞文件闖進來,"山東警方回函了!1995年招遠出租車劫殺案,同案犯供出有個叫"藍奔青"的主犯,當時22歲,左肩胛骨有楓葉狀胎記......"
    文件袋滑落在地,照片四散開來。陳默撿起其中一張,被害人俯臥在出租車後座,脖頸處有道深深的勒痕。照片右下角的日期是1995年12月24日,正是雷小紅賬本上藍阿俊"去進白糖"的次日。
    窗外傳來第一聲鳥鳴時,陳默終於在戶籍係統裏找到關鍵記錄:鄧小剛,1993年畢業於福建某中專,同班同學名錄裏,赫然有"藍奔青"三個字。
    他摸出煙盒,卻發現裏麵隻剩空殼。遠處傳來早市的喧鬧,他突然想起雷小紅最後說的話:"大俊今年22歲,從沒見過他爸。有次他問我爸爸去哪了,我騙他說......說他爸變成了天上的星星。"
    煙盒在指間捏出褶皺,陳默望著窗外漸亮的天空,想起提審時冒名者聽到"雷大俊"這個名字時,瞳孔突然收縮的瞬間。那不是愧疚,而是恐懼,仿佛聽到了某個不該存在的幽靈的名字。
    技術組的電話在此時響起,背景音裏是劈裏啪啦的鍵盤聲:"陳隊,購物軟件的交易記錄查到了,最近一筆是買激光祛痣膏,收貨地址......"對方頓了頓,"是龍遊縣看守所旁邊的快遞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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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默掛斷電話,在筆記本上畫下第三個圈。藍阿俊,藍奔青,鄧小剛——三個名字像三條毒蛇,在泛黃的戶籍紙上交纏成網。而網的中心,是1995年冬天那個飄雪的夜晚,招遠街頭那輛永遠停在平安夜的出租車。
    他合上筆記本,金屬扣發出清脆的"哢嗒"聲。走廊盡頭,李建軍正拿著份新的報告走來,臉色凝重。陳默知道,那上麵一定寫著:根據dna比對,冒名者確係雷大俊生物學父親,藍阿俊,男,1973年生,戶籍已於2015年注銷。
    窗外的麻雀撲棱著翅膀掠過警戒線,陳默摸出鋼筆,在審訊記錄的空白處寫下:"追訴時效二十年,但有些罪孽,永遠不會被時間注銷。"
    墨跡未幹,他起身走向審訊室。門推開的瞬間,冒名者抬起頭,晨光從他身後的小窗斜切進來,在他脖頸處投下一片陰影——那裏本該有顆黑痣,如今卻光滑如鏡,像塊刻意打磨過的墓碑。
    "藍阿俊。"陳默坐下,聲音平穩如深潭,"或者該叫你鄧小剛?不,也許你更喜歡"小鄧"這個名字?"
    男人的喉結劇烈滾動,眼神第一次有了裂痕。陳默注意到他左手無名指上有圈淡淡的痕跡,那是長期戴婚戒留下的印子。想起雷小紅牆上的合照,那個穿白襯衫的男人無名指上,正戴著枚銀戒。
    "1995年12月24日,"陳默翻開案卷,聲音突然冰冷,"招遠市金暉路,你和雷大明搶劫殺害出租車司機王建軍,搶走現金三百二十元,諾基亞手機一部。雷大明被判死刑,你呢?"他頓了頓,"你躲在石家莊的蛋糕店裏,看著新聞裏自己的通緝令,是不是覺得特別可笑?"
    男人突然笑起來,笑聲裏帶著破罐子破摔的癲狂:"你們能證明什麽?指紋?dna?老子的戶籍都沒了!"
    "但你的胎記還在。"陳默盯著他的眼睛,"雷小紅說,那是片楓葉形狀的胎記,左肩胛骨下。需要我們現在驗傷嗎?"
    笑聲戛然而止。男人低頭盯著自己的掌心,仿佛能看見二十年前的血漬。走廊裏傳來法警的腳步聲,陳默知道,山東警方的特勤組正在趕來的路上。
    "知道為什麽你會暴露嗎?"陳默突然想起什麽,從口袋裏掏出個塑料袋,裏麵是支棕色藥膏,"激光祛痣膏,你買錯了型號。皮膚科醫生說,這種藥對陳舊性色素痣根本沒用。"
    男人猛地抬頭,眼裏閃過震驚與不甘。陳默站起身,拍了拍他的肩膀:"潛逃二十年,卻栽在一支藥膏上。藍阿俊,你比自己想象的要蠢得多。"
    走出審訊室時,朝陽正躍過看守所的高牆。陳默摸出手機,給雷小紅發了條短信:"我們找到了你的星星,但他永遠不會再發光了。"
    手機屏幕映出他疲憊的臉,身後傳來鐵門關閉的巨響。這不是終點,他知道,當山東的案卷攤開在法庭上時,真正的審判才剛剛開始——關於一個被注銷的人生,一段被刻意遺忘的罪孽,以及,那個永遠停在1995年平安夜的血色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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