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12章 製作手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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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煙塵緩緩散去,眾人才驚覺,前方的位置竟被炸出一個大坑。
    他們著實沒想到,就一個酒爵那般大小的物件,竟能把地麵炸出如此大坑,而且泥土還被崩得老高。
    若不是他們站得夠遠,恐怕都得受到波及。
    “魯公子,你所說的破圍之法,靠的就是這個?”蘇伶滿臉的不可置信,開口問道。
    “這僅僅隻是一小部分。具體到了戰場上,情況複雜多變,我們得依據戰場實際規律來製定詳盡計劃。”
    魯修神色自信,胸有成竹地說道。
    蘇伶見魯修說得如此篤定,料想他必定是有法子的,剛想開口說些什麽。
    這時,一旁的來福搶先說道:“小姐,小人本是從軍中退役,在戰場上摸爬滾打多年,可從未見過這般厲害的殺器。若能將其運用在戰場上,那威力必定驚人。”
    來福的話,讓蘇伶心中一動。來福作為在戰場上廝殺過的人,他的話確實極具參考價值。
    “來福,你就陪著魯公子,盡快大量生產這個……叫什麽來著?”
    “手雷!”
    魯修趕忙接口答道。
    “嗯,對,就是這個手雷,兩天之內,能生產多少就生產多少!”
    蘇伶果斷吩咐道。
    “是,小姐,小人這幾日定會跟著魯公子,全力生產這手雷。”
    來福拱手抱拳,恭敬地應道。
    魯修暗自思索,打仗絕非一人之事,況且製造這種超越時代的武器,保密性至關重要。蘇定山畢竟隻是王爺,並非皇帝……
    “蘇小姐,借一步說話。”
    魯修給蘇伶使了個眼色,示意接下來的話需得保密。
    蘇伶雖不知魯修葫蘆裏賣的什麽藥,但此刻對眼前這人好感滿滿,自是依言跟著魯修走出十多步,來到校場另一頭。
    魯修這才神情嚴肅地開口道:“此武器殺傷力巨大,太過強大的東西容易招人覬覦忌憚。製造此物,必須嚴格保密,參與之人對王府也得絕對忠誠才行。”
    魯修說話時的神情極為鄭重,口吻不容置疑。
    蘇伶聽出了此事的嚴重性,目光凝視著魯修。
    幾秒後她才說道:“來福等幾位護院,都是父親軍中的心腹死忠。能在內院擔任守護之責的,可不是普通侍衛能比,你無需懷疑來福的忠誠。”
    說完,她像是下了很大決心,接著道:“我再給你幾個暗衛和死侍,湊夠十個人,你看如何?”
    一下子撥給他十個人,而且蘇伶說話時語氣並不輕鬆。
    魯修心裏明白,王府的機密恐怕也就這些了,能對他這個外人透露,可見對他的信任非同一般。
    為表忠心,魯修效仿古人,當即下跪,抱拳說道:“我與小姐一見傾心,情難自抑,若小姐不棄,修願陪伴小姐一生,誓死相隨。”
    這場景,隻差手捧鮮花了,可惜古代並無此習俗,但魯修這番言語,任誰都能聽出其中情意。
    遠處的小荷與來福瞧見,隻當魯公子是在向小姐表忠心。
    蘇伶聽出話中深意,情竇初開的少女,哪經得起這般深情表白,隻覺臉頰滾燙,羞得半晌說不出話來。
    “我……那個,你……,還是先起來吧,公子的心意小女明白,隻是這話你需得和父親大人親自說。”
    “啊……”
    魯修一愣,好半晌沒回過神來,等他似乎明白過來蘇伶話中之意時,蘇伶已不在眼前。
    ……
    來福領命去采購大量硫磺、硝石,木炭也得多買一些。
    臨行前,蘇伶還特意叮囑,此事務必保密。
    一夜之間,幽州城內的硫磺和硝石被搶購一空。
    王府辦事,自是無人敢隨意打探。
    看著堆滿一屋子的采購物資,魯修安排普通仆人去研磨木炭,高級的仆人則負責將硫磺和硝石研成粉末。
    酒爵乃是一種肚大口小的酒具,酒館及大戶人家常用來分裝壇子酒,一般商店都有售賣。
    就在眾人忙著研磨之時,魯修將一同前行的十名死侍和護院,集中到了一個特殊的院子裏。
    所謂死侍,就是對主家忠心耿耿、誓死相隨之人,關鍵時刻可用性命阻擋企圖傷害主人的人,有些地方也稱之為供奉,這類人通常武藝高強。
    蘇伶給魯修的人手裏,死侍有五人,護院同樣五人。
    魯修依照後世特種兵的著裝思路,結合這個時代的服飾特點,為他們安排穿著。
    每個人都身著夜行衣,緊身束腰,攜帶短刀,腰間別著一根能與短刀相接的長杆。
    這樣的武器並非魯修憑空想象而來,它自古便有,最早可追溯到秦漢時期。
    當時這種箭匣很長,不少人曾對此議論紛紛,疑惑這樣的劍該如何抽出。
    實際上,這種劍並沒有人們想象中那麽長,劍刃不過一尺來長,劍柄設有護擋,劍首通常與劍柄大小相仿,隻是上麵會留有孔洞。
    大家看到這兒,是不是會聯想到日本的武士刀?沒錯,日本也有類似的武器。
    在秦時,這樣的刀被稱作劍,且名為君子劍,是單麵開刃的。劍柄能夠入鞘,劍鞘上裝有璏,可取下固定在劍首的空洞處。
    如此一來,劍鞘加上原本的劍,長度便會大幅增加,有點類似樸刀。裝璏除了能起護擋作用,握住此處還能讓劍握持得更牢固。
    為了讓手雷能投擲得更遠,魯修決定研製彈弓。可惜這個時代沒有橡膠,他隻好借鑒弓的製作方法,將弓胎一分為二,固定在馬樁之上。隻要弓胎臂足夠長,產生的力量就足夠大。
    魯修認為,如此設計的彈弓,能把手雷射出去二百米以上。
    經過一夜忙碌,終於得到了大量粉末狀的硫硝碳粉。
    魯修教會了此次出行人員如何裝填手雷,還在裏麵摻雜了一些鐵釘以增強殺傷力。
    傳授完這些後,魯修帶著來福找到府裏的木匠,著手製作彈弓。
    加厚的彈臂固定在人字馬樁上,用牛筋做弦,牛皮製成包手雷的托板。
    在演武場進行試驗後發現,力氣大的人竟能將手雷彈出三百米開外。
    魯修讓來福記錄不同角度、不同力道下彈弓射出去的距離。
    當天晚上,他又給此次即將外出作戰的人員,詳細講解了一番馬樁弓的使用。
    雖說無法做到百分百精準,但能把手雷投進敵人的大營,魯修已然十分滿意。
    按照後世三三編隊的方式,這個隊伍原本需要十二個人。投彈是個體力活,需要換人進行,就能保證投彈過程不會中斷。
    最後,魯修選定了來福和另一名叫常威的護院,編入了這支隊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