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9章 狗東西的重複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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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過去了一天,保安證的流程還沒有辦完,又要去一次,這一次是考試。
    不過這一次比上一次還糟糕,上一次好歹還送去了,這一次連送都不送了,直接讓自己去。
    孟孤身上沒錢,自然說去不了,而且車費還倒欠司機二十呢!
    然後狗東西讓他爹給孟孤轉了二十,又說什麽到時候讓公司給報銷,對於這種話,孟孤已經不再相信了,這純屬就是肉包子打狗有去無回。
    孟孤用他爹給的錢補上了上次欠的車費,然後打了一個車,去了考試地點,然後剛補上的車費又欠上了。
    不過這車師傅還不錯,知道孟孤的難處後,直接就讓孟孤下車了。
    雖然也還是欠著。
    上次來過後,孟孤記住路了,自然直接去了二樓,然後在收錄信息的另一邊走廊考試。
    考試一點都不嚴格,基本沒人管,就是有一個人等著時間到了收試卷。
    然後保安們一邊做題一邊互相交流答案,就是這樣一幕,又讓孟孤有一種熟悉感。
    一般時候,要讓孟孤去想,孟孤記不起來,但是一到這種時候,畫麵觸發了熟悉感,孟孤就會記起。
    這種記起就好像是寫滿粉筆字的黑板,字體沒有被擦掉,隻是整體透明度到了百分之七十。
    就是類似於這樣的一種感覺。
    孟孤還記得自己在模糊的感覺中是怎樣的想法。
    那是一種類似於理智和自我被壓製的一種狀態,全程以旁觀者的身份體會第一視角,然後沒有思想,好像什麽都不存在,全部以當前事情為主。
    就比如孟孤做的去詭秘之村的夢,村民追殺他的時候,後麵突然變成了紅色藤蔓,孟孤也絲毫察覺不到不妥,隻顧著逃跑。
    如果放到現實裏,肯定會第一時間反應過來,為什麽村民突然變成紅色藤蔓了?自己又為什麽會在這裏?這一切究竟是怎麽回事?
    在夢境裏,你整個人就好像隨著夢境的變化而自動變化,你不會察覺到任何不合理的地方。
    這就是夢境和現實的差距。
    更準確的形容就是各個電影或者作品的片段融合在了一起,你隨機變成片段中的人物,並且一切與裏麵的人物同步。
    而當前這副景象,孟孤記得自己也是以這個視角,看向這小小的屋子,兩個桌子一組,互相貼著牆壁,中間的過道剛好夠一人通行。
    然後桌子後麵坐著穿著製服的保安。
    就是這狹小的屋子,昏黃的燈光,孟孤站在進門的位置看向他們,雖然整個人被迫完全代入了當前身體中,但是他原本時空的本能還是會自動運轉。
    極其微弱的念頭從他潛意識裏一閃而過。
    明明孟孤看不清這些保安長什麽樣,也不知道他們穿的是警服還是保安服,畢竟夢裏如果不是人反應過來主動觀察細節的話,整個夢境會處於一種朦朧的狀態,
    你說它清晰吧!仔細想細節又想不出來,你說它不清晰吧!又能清楚的知道怎麽回事。
    那種感覺就好像不存在主目光,視野全部都是眼睛的餘光。
    在這樣的感受下,孟孤記得自己腦海的潛意識中看到這些人就浮現了保安,黑色衣服?這是怎麽回事等一係列細微的想法。
    這是在自我完全被壓製狀態下,本能產生的一些潛意識想法。
    甚至可以算是在一瞬間閃過的念頭,由於被壓製著,哪怕有念頭也被強製忽略,閃完就忘得一幹二淨。
    就好像你想做什麽事,突然由於什麽原因忘記了,再回想的時候怎麽也想不起來,但是你知道自己忘了什麽,那種感覺就是渾身不自在,總感覺差點什麽。
    而孟孤就是類似於這種狀態,隻不過他沒有想法在腦海中一閃即逝後,忘記了東西的那種感覺,被強製抹除了總感覺差點什麽的感覺。
    但是孟孤再次經曆這樣一幕,就瞬間回想了起來。
    所以他才感覺自己曾經經曆過,而且還能想起當時自己的想法和感受。
    可是以現實的記憶來講,他清楚的知道這是自己第一次經曆這樣的場景,這就是違和的地方!
    考完試,孟孤就進行了下一步,好像是體能測試,由於一些特殊原因,意外漏掉了孟孤,導致孟孤去的時候,測試人員剛好出來,看到孟孤後一問,之間就略過了,把孟孤的體能測試給打上對號。
    就這樣孟孤連測試場地的大院都沒進,但是從道路邊看向測試場地大門的時候,同樣的有一種熟悉感。
    保安證事算是完了。
    怎麽回去成了一個難題,孟孤還是找狗東西看怎麽解決。
    他這是隱晦的表示讓狗東西給他錢,讓他打車回去。
    結果狗東西又出餿主意了,換個打車軟件!
    滴車軟件你由於欠著一單,用不了,你可以用支付寶打車啊?
    這就是狗東西的意思,惡心人到這種地步。
    孟孤無奈,隻能如此,然後又欠了一單車費!
    後來狗東西給孟孤發了一百的紅包,孟孤才把這兩單車費給補上。
    至於狗東西為什麽突然給孟孤發紅包,孟孤覺得肯定不是狗東西良心發現!
    應該是狗東西營造出來的一種真正想還錢的假象。
    畢竟他如果一毛都沒還過,還各種借口借錢,不就是真的假意想還實則拖延了嗎?
    到時候報警或者去法院,說不定有可能會被定為詐騙。
    但是他還過錢,哪怕好幾次都是十幾幾十一兩百,甚至還了沒多久,又要回去了,那也是還過啊?
    狗東西就是鑽了這樣的一種漏洞。
    我還過你錢,證明我想還你!
    可是實際情況呢?狗東西手裏拿著孟孤接近兩萬塊,就算還了一兩百三四百,不還是欠孟孤接近兩萬嗎?對狗東西坑孟孤錢這個事實影響不大。
    再加上狗東西所有說自己沒錢的借口都是謊言,都是子虛烏有的,也就是說狗東西根本不急需用錢,但就是把孟孤的錢想方設法的拿到了手裏,然後手裏有錢,就是不還,或者隻還三四百,和沒還也沒什麽區別。
    這不就相當於詐騙嗎?
    不管怎麽說,孟孤算是把車費給補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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