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2章 究極殺人王,惡魔楊新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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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影《功夫》中的火雲邪神,江湖人稱究極殺人王,雖然他其貌不揚,但是卻心狠手辣,一身功夫更是登峰造極。
在現實生活中,同樣有這樣一個人,外表平平無奇,但做下的案子卻堪稱前無古人,恐怕今後也將無人能超越,這個人就是惡魔楊新海。
這樣的形容並不是誇張,我國從古至今,有文字記錄的民間連環殺人案中,按照單人作案殺人數量排序,楊新海以67殺位列榜首。
如果僅從殺人數量上來看,上一本書中的各路悍匪和楊新海比起來,簡直就是小學生水平。
楊新海在四年的時間裏,流竄於河南、安徽、山東、河北四省,連續作案26起,殺死67人,重傷10人,而且其中有23名被害人遭遇了強奸,用手段極其殘忍這句話,已經不足以形容他做下的惡了。
值得一提的是,以上26起惡性案件,無一例外都是單人作案,而且從始至終使用的都是冷兵器,其所作所為,不僅讓人為之顫抖,就連狗見了他,都嚇的夾起尾巴就跑。
楊新海落網之後,負責審訊的警察麵對眼前這個其貌不揚的家夥,第一感覺就是難以置信,尤其是了解完他的全部作案過程之後,更是讓人覺得毛骨悚然。
大部分案犯殺人,都要有一個看似合理的作案動機,但是在楊新海這裏,無論什麽原因,都可以成為他殺人的理由。
缺錢了殺人,想女人了殺人,開心了殺人,生氣了殺人,無聊了殺人,要不是後來被抓了,估計按他的脾氣,看小說不給好評,都會成為他殺人的理由。
這可不是作者嚇唬人,因為楊新海在被捕之後,曾經把自己的成長經曆寫成了一本小說,不過這本小說最後爛尾了,因為還沒等他寫完,就被槍斃了。
殺人已經成了楊新海生活中最重要的一件事,也是支撐他活下去的第一動力。
為了殺人他可以起早貪黑,為了殺人他可以頂風冒雪,就連饑寒交迫的處境,也不能阻止他殺人的腳步,很難想象這種吃苦耐勞的精神,竟然出現在一個殺人惡魔的身上。
除了精神可嘉之外,楊新海還是一個多才多藝的文藝青年,身為一個連吃飽飯都成問題窮屌絲,他的愛好竟然是美術和文學,而且還搞的有模有樣。
也許是因為有美術功底,讓楊新海的審美層次特別高,尤其是麵對女人,更顯得格外挑剔。
楊新海所有涉及強奸的案子中,被害人無一例外都是膚白貌美,哪怕是年齡稍微大一點,都入不了他的法眼。
所以說長相安全並不是一句玩笑話,在楊新海這裏,女人但凡外貌上有一點點瑕疵,就連死的機會都沒有。
能夠成為究極殺人王,還有一點非常重要,那就是楊新海和所有連環殺人案的案犯一樣,具備很強的反偵察能力,而且頭腦非常靈活。
首先能連續作案二十六起不被抓,難度就不是一般的大,拿悍匪薑立明來舉例,雖然他用槍一次就整死了三十多人,但想要全身而退再次作案,就沒那麽容易了。
另外在楊新海的犯罪生涯中,曾經不止一次被警方抓獲,但他卻屢次化險為夷,這不僅需要強大的心理素質,也離不開聰明的頭腦。
最後還有一點不得不提,那就是超強的身體素質,別看楊新海長的又矮又瘦,但身體素質可不是一般人能比的。
楊新海的整個犯罪生涯,絕大部分時間都在風餐露宿、吃不飽睡不暖的處境中度過,但他卻很少生病,更是從來都沒吃過藥。
楊新海在落網之後和警方分享了自己的養生秘訣,第一,要常吃豬肝,豬肝可以明目,能讓自己在夜間作案時保持良好的視力。
第二,要多吃黃瓜,黃瓜既可以解渴,又能補充多種維生素,最重要的一點是可以排毒,多吃黃瓜就能把身體裏的毒素全都排出去,從而保持身體健康。
第三,要多吃羊肉串,在這麽多肉類當中,羊肉既美味又好消化,可以快速補充體力,最主要的是羊肉串隨處可見,吃起來非常方便。
按理說殺了這麽多人,就算是順手搶劫,也應該衣食無憂了,但結果卻恰巧相反,身為一個殺人魔王,楊新海的這輩子,那可是遭老罪了。
楊新海在自己的小說裏詳細回憶了他的人生經曆,這本小說一共分成四個部分,分別是故鄉哀愁、漂泊流浪、一念成魔、窮途末路。
楊新海的小說隻差十萬字就完稿了,奈何法律並沒有給他寫完的機會,因此本書接下來將以楊新海本人的小說作為開端,並補全他未完成的部分,帶領大家重走這個殺人王的成魔之路。
《故鄉哀愁》
我出生在河南省駐馬店市正陽縣汝南埠鎮張夾行政村楊陶莊,從這個又長又拗口的地名不難看出來,我的家鄉非常窮。
這裏隻有兩百多戶村民,離最近的汝南埠鎮有三公裏的距離,兩地之間隻有一條崎嶇不平的土路,一到下雨天就泥濘不堪,步行都是個問題。
這裏根本就不通客車,連拖拉機都非常少見,從我記事的時候就聽大人說過,我們楊陶莊是出了名的窮地方。
然而在楊陶莊這兩百多戶人家中,我家又是最窮的,一家人都擠在三間破草房裏,東屋是父母的臥室,中間是廚房,西屋是我們孩子的住處。
母親每次做飯的時候,整個茅草房裏都是濃煙滾滾,嗆的我直流眼淚,有時候連氣都喘不上來。
茅草屋裏所有牆壁都是黑色的,房頂更是嚴重,每一根茅草下麵都掛著黑黑的油滴,而且經常會滴到飯鍋裏。
那是常年煙熏火燎留下來的印記,村子裏其他人家每年都會用廢報紙糊牆,但我家窮的連廢報紙都沒有。
更難熬的是下雨天,每次下雨的時候,父親都要頂著雨出去給房子蓋塑料布,但屋裏還是像水簾洞一樣,睡覺的地方都在滴水。
小時候的我雖然不明白窮代表了什麽,但我還是不喜歡這個家,所以沒事的時候,我喜歡去村子西頭的小河邊畫畫。
那條小河上有一座石橋,過了那座石橋,就是通往村外的唯一出路,然而現在想起來,這裏留給我的隻剩下了屈辱的回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