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2章 究極殺人王,惡魔楊新海(二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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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楊新海看著床上睡覺的老太太,越看越覺得生氣,老子累死累活的挖牆,又吭哧癟肚的翻了半天,你可倒好,把錢壓身底下不說,還他媽的在這呼呼大睡,豈能讓你害的老子白忙活半宿,老子今天必須把錢拿走!
    小海很生氣,後果很嚴重,他掄起井把子,對著老太太的腦袋狠狠來了一下,然後馬上拽過旁邊的被子,捂在了老太太頭上,沒一會功夫,老太太就徹底沒了動靜。
    這一下楊新海舒坦了,他趕緊把床上的褥子和枕頭都掀了起來,可是奇了怪了,依然是一分錢都沒有,看來想要把錢找出來,必須得把這裏徹底翻一翻了。
    但是門口還睡著一個老頭呢,屋裏動靜弄大了,很容易把他驚醒,最後楊新海一咬牙,反正已經殺了一個,也不差再多一條人命!
    打定主意之後,楊新海順著牆上那個小洞又鑽了出去,繞到了房子前邊,拿著水井把對著睡夢中的老頭哐哐就是幾下,老頭的呼嚕聲戛然而止,整個世界都安靜了。
    小海徹底放飛了自我,大搖大擺的進屋之後,直接打開了電燈,嘴裏哼著小曲,開始四處翻找了起來。
    結果並沒有讓小海失望,這次收獲還是很可觀的,最終他在一個小櫃子的抽屜裏找到了現金一百零三元。
    小海滿意的把錢往兜裏一揣,又到櫃台裏拿了點麵包火腿腸啥的,這才一身輕鬆的離開了現場。
    根據楊新海落網之後回憶,第一次殺人之後,他並沒有覺得害怕,反而有些興奮,殺人並沒有自己想象中那麽困難,幾下就解決了。
    楊新海心情愉悅的拍拍屁股走人了,但是有人卻因此倒了大黴。
    2000年9月21號這天,太陽照常升起,郭莊村的村民也和往常一樣,起床之後各自忙碌了起來,村頭開小賣店的楊培民老兩口家裏的異常情況,並沒有引起大家的注意。
    最先發現不對勁的,是老兩口的女兒小楊,因為平時每天上午,父母都會輪班來自己家裏溜達一圈,但現在一上午過去了,兩個人誰都都沒有出現。
    到了下午一點多,小楊有點不太放心,於是便決定去父母那裏看一眼。
    老兩口的小賣店離小楊家不算太遠,幾分鍾就到了,小楊離老遠就看到老爹背對著自己,躺在門口的簡易床上,還用被子把腦袋蒙住了一半。
    此時小楊還沒有多想,以為老爹在睡午覺呢,於是便走過去把被子掀開看了一眼,結果眼前的一幕,讓她嗷的一聲,就癱在了地上。
    小楊好不容易爬起來,趕緊連哭帶嚎的跑到村裏喊人,附近的村民聞聲趕來,發現老楊頭早已死去多時,而且屋裏的老伴單蘭英也同樣遭遇了不測,被人打死在了床上。
    警察接到報案之後,很快就來到了現場,通過對現場情況的勘查,以及對周圍群眾的走訪,最終把此案定性為具有報複性質的殺人搶劫,並很快就鎖定了犯罪嫌疑人,那就是同村的村民楊德利。
    之所以做出這樣的結論,是因為楊德利這人不但缺錢,而且還和死者楊培民有仇,另外還有一個重要原因,那就是這小子有過前科。
    楊德利曾經在1995年因為盜竊罪被判刑一年,刑滿釋放之後,這幾年一直遊手好閑,沒什麽正當收入。
    因為手上沒錢,所以楊德利經常在楊培民的小賣店裏賒賬,但每次到了該還錢的時候,他都會找各種理由拖著不還。
    時間一長老楊就有點不高興了,曾經多次去找楊德利要賬,雙方因為這件事經常發生口角,鬧的很不愉快。
    就在不久之前,兩個人再次吵了起來,而且差點動了手,事後楊德利多次放出狠話,一定要給老楊點顏色看看。
    綜合以上原因,楊德利很快就被警察帶回了派出所,結果可想而知,這小子肯定是不會承認的。
    但是既然懷疑你了,你不承認是不行的,經過警方多日的心靈感化,最後給楊德利逼的沒招,他又給警察提供了一條新的線索。
    楊德利告訴警察:“人肯定不是我殺的,但我知道凶手是誰,就是我們村的楊廣財,是我親眼到的。”
    楊德利究竟是怎麽編的瞎話,警方並沒有對外透露,但肯定是說的有鼻子有眼,讓人覺得身臨其境。
    既然有了目擊證人,那就把楊廣財帶回來審審吧,結果經過多日的深入調查之後發現,楊廣財有充分的不在場證據,最後隻能把人給放了。
    這一下楊德利算是倒了血黴,搬起石頭把自己腳給砸了,你不但不招供,還敢欺騙警察,看來不給你上點手段,你是不知道馬王爺幾隻眼了!
    在大記憶恢複術的加持下,楊德利不得不承認了殺人搶劫,可問題是我不知道細節啊,還得麻煩你們得指點一下。
    警方的態度也很明確,隻要你承認了,一切都好辦,整個作案過程很快就出來了:楊德利因欠錢心生怨恨,一怒之下半夜潛入小賣店,將老兩口打死之後,又把店裏的錢翻出來拿走了。
    2000年10月8號,當地公安局以涉嫌故意殺人和誣告陷害罪,正式對楊德利下發了逮捕令,次年的1月9號,楊德利的案件被移交到了上級檢察院,準備對其進行起訴。
    但是檢察院詳細了解完案情之後,認為事實不夠清晰,證據不夠充分,又將此案退了回來,責令當地公安局進行補充偵查。
    當地公安局查了一大圈,再次把材料遞了上去,結果和上次一樣,又被退了回來。
    這次公安局不敢再大意了,足足偵查了一年半,一直到2002年12月17號,才第三次把材料遞交上去。
    然而讓公安局萬萬沒想到的是,案子第三次被退了回來,而且這次檢察院做出了明確回複:此案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不予起訴!
    這意思很明顯了,前兩次給你們點麵子,沒好意思直說,但老話說了,有再一再二,沒有再三再四,你們還他媽的沒完沒了了,真是給你們臉了!
    然而即便是如此,倒黴的楊德利一直到2003年6月28號,才被當地公安機關放了出來,由於此時楊新海還沒有落網,這個案子隻能暫時擱置了。
    那邊的楊新海殺了兩個人,心情相當愉悅,當天晚上他就忍不住了,必須得趁熱打鐵,再幹他一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