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 附加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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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過年的日子,就是閑著吃吃、玩玩。
    段安平送他們回岩腳村,順便也留了下來,在徐家住了兩日。
    正月初五,段安平、楊月靈、小秋、甜香四人回縣城。他們前腳剛走,後腳家秀一家五口就來了。
    說“五口”是因為袁高也來了,他要過來拿銀子。順便看一下他媳婦、老娘的雇主家在哪兒,他們家是什麽條件。
    當看到徐家就隻有幾個人,袁高疑惑不屑道:“不是說你們家有很多工人嗎,人在哪兒?”
    徐蓉對他說話的語氣不滿,感覺他好像瞧不起自己家似的,沒給好臉色回答道:“都回家過年了,過完年才會來。”
    “還可以回家過年?”袁高打量徐家房屋,覺得還行,不過與他們村的紙大戶比起來,差遠了!
    “行吧,從今天起,我娘、我兒子就在你們家,你可不要虐待他們喲!”袁高沒提家秀,是因為家秀已經被典當出去,他娘和兒子可沒有被典當。
    袁高討要十二兩銀子,徐蓉對他這種“賣娘”行為很憤慨,不過之前已經承諾過,於是給他十二兩。
    “等一下。”少華阻攔說道:“要先寫個契約,萬一你娘幹著幹又不幹了呢?”
    袁母忙道:“我不會的。”
    少華不聽她口頭承諾,一定要立字據。
    “行,那就寫吧。”袁高雖然是個賭鬼,但他願賭服輸不賴賬。從某種角度上說,袁高其實很豪爽,隻是他的豪爽是建立在不為家人考慮的基礎上,而且他的道德底線很低。
    少華拿來紙筆,想著找誰來替寫。因為他的字寫的太好,即便假裝不好好寫,幾個字還行,寫多了,全篇整體看起來還是那麽好。——不得不說,從小養成的習慣很難改。就像一個正人君子,他再怎麽裝痞子流氓也裝不像。
    袁高看他遲疑,譏笑道:“怎麽,不會寫字?要不我來寫。”
    袁高上過學。曾經他父親在世時,想要培養他成為讀書人,但是他對讀書完全沒興趣。父親去世後他便不再學,整日與“同窗”吃喝玩樂充大爺,漸漸的家被敗光。
    所以,賭博輸錢是一方麵,他也有贏的時候。贏時,大吃大喝、出手闊綽;輸時,賣田賣地,最後把媳婦也典當出去。
    現在的袁高已經“大不如從前”,以前他是在縣城賭的,現在就隻能在村裏跟人打打葉子牌。
    你問他這樣活著的意義是什麽?他也不知道。有的人,生下來就是父母的討債鬼,不把這個家豁禍光了他沒完。
    聽到袁高會寫字,少華將筆遞給他,一邊口述、一邊讓他寫。
    契約的內容大致有兩方麵:
    一是約定袁母在徐家做活,吃住都在徐家,每月一兩銀子、全年十二兩,一次性付給袁高;
    二是袁家人承諾,在徐家看到與造紙相關的所有東西,不能告訴第二人。如果他們泄露徐家造紙技術,或仿製造紙,造成的損失袁家雙倍賠償。
    聽到這一條,袁高停筆不悅道:“你什麽意思?是防著我們來偷學技術?!我們家又不做紙,要偷學你什麽!”
    “你們家不造紙,可你們村造。”少華表情嚴肅道:“如果你把我們家的造紙技術偷賣給你們村的人……你又那麽缺錢。”言下之意明顯不過。
    徐蓉都沒有想到這一層,聽到少華提出,她給自己男人一個大大點讚。
    袁高很不滿加這一條,不過想想自己又不是來偷學技術的,他壓根都沒想過這事。
    “行!寫。”
    袁高沒有多想,提筆加上這一條。他想拿到十二兩銀子,壓根沒想要偷學技術,加上又何妨。
    寫完契約,按上手印。
    袁高突然想到件事,說道:“那麽我兩個孩子,是不是也要約定一下?”
    “約定什麽?”少華淡淡問。
    “你們不能虐待我兒子,要是他們病了、死了,你們要負責。”袁高說得理直氣壯。
    少華淡笑搖頭:“我們肯定不會虐待你兒子,你媳婦老娘都在這,她們看得到。但是,如果你兒子病了,或是出了什麽意外,我們概不負責。你若不放心,現在你就可以把孩子帶回去。”
    現在大溪村袁家就隻剩袁高一人,他怎麽可能帶孩子。
    “行行行,不約定就不約定。”袁高也知道孩子在這裏是他們家占便宜。那麽小的孩子,隻會吃了拉、拉了睡,除了是個負擔,啥用沒有。他隻是不服氣剛才少華提出的那條,什麽偷學技術,虧他想得出來。
    拿了銀子,袁高離開。他對母親沒有依依不舍,隻是悄悄叮囑母親:該吃就吃、該休息就休息,不要為別人家太過賣命。
    劉氏望著這位比自己大幾歲的老姐妹,心中搖頭:教子無方!
    …………
    日子一天天過去。徐家人閑不住,雖然工人還沒來,少華和徐玉福已經開始做紙,能做一點算一點。劉氏也開始編竹盒,同時她教袁母、家秀、小紅、小五幾人編竹盒,承諾一個竹盒給她們五文錢的手工錢,因為竹子是徐家的,工具也是徐家的,她們就隻是出個手工編製而已。
    按照劉氏本意,她不想給工錢。因為袁母的工錢已經給過了,家秀、小紅、小五,劉氏認為她們沒有資格要工錢。因為她們是賣身丫頭。
    不過徐蓉跟劉氏講,給工錢是為了激勵她們多編多做。如果做與不做都一樣,她們又何必做呢。
    徐蓉收購紙巾竹盒的價格是十五文錢一個,包括劉氏編的,徐蓉也是按照這個價錢收購。劉氏說一家人不必算得這麽仔細,自家人還什麽收購不收購。但徐蓉堅持要按收購算,該給的錢要給,一碼歸一碼,這樣方便她做賬。因為紙坊不是他們一家人的,還有股東:甜香和拓拔於榮。
    之前甜香沒有告訴過徐蓉“榮公子”的真實身份,這次來岩腳村過年,甜香告訴她:榮公子,大名拓拔於榮,他是北夏皇帝同父異母的弟弟。
    聽到榮公子居然是皇子,徐蓉興奮異常。當她把這個消息告訴少華,少華表麵驚訝,其實心裏早知道。
    他不僅知道榮公子是皇子,還知道他皇帝哥哥不待見他。
    換言之,拓拔於榮在北夏沒有什麽政治權利,他隻是有個顯赫身份。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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