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不許動”-湘南石陵金庫被劫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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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許動!”劫匪手持一把64手槍,對著銀行金庫職員的腦袋。正是這句不到一秒鍾的三個字,讓一個幾乎成為懸案的特大持槍搶劫金庫案,得以成功偵破,案件的精彩偵破,一度轟動國內外。
案發時間2006年10月23日
案發地點湘南省石陵縣
【金庫突遭劫案】
湘南石陵縣地處湘西大山腹地,北與湖北交界。
石陵縣燕子山信用分社的金庫,設在單位女職員舒宛家中的臥室裏,金庫內存放著8萬元的現金,現金保險櫃共有兩把鑰匙,並設置有開關密碼。
當天晚上8時許,舒宛和丈夫張誌國正在客廳看電視,不一會兒,舒宛有點不舒服,感覺是女人那點事來了。
於是,她走入臥室金庫),去內換打理一下,那時,客廳的門是開著的。
突然,三個戴著白手套的蒙麵男子闖了進來,其中兩人各持一把仿64式手槍,後麵一人手拿一根棍子。
一進客廳,前麵的男人立即舉起手槍頂著張誌鵬的腦袋,拿棍子的那名歹徒大聲叫道“不許動!”張誌鵬被眼前的情景震蒙了,隨即他明白了此刻正發生著什麽。
張誌鵬立即大聲喊道“有人搶劫了!”話音剛落,歹徒毫不猶豫地開槍擊中了他的頭部,張誌鵬隨即倒在椅子上,兩隻手無力地撐著地板。
此時,臥室裏的舒宛立即衝了出來,見此情景,於是大聲呼救“救命,有人搶劫了,抓搶劫犯啦 !”
歹徒被她的驚叫聲,嚇得驚慌失措,於是用槍對著她連開兩槍,也算舒宛的命夠大,兩槍均沒有打響。
歹徒匆忙進入臥室,發現金庫保險櫃緊閉,自知一時無法搶錢得逞,加之槍聲和叫喊聲,已經驚動了四周鄰居,三名歹徒立即衝出客廳大門 ,向外逃竄。
剛跑出客廳,正好迎麵碰上下樓查看究竟的一名員工,歹徒用槍逼退了他後,趁著夜色翻過信用社的院牆,消失地無影無蹤。
張誌鵬很快被人送到了醫院急救,後因搶救無效死亡,這名文禮的小學教師,在陪伴心愛的妻子守衛金庫中,獻出自己年僅44歲的年輕生命,舒宛悲痛欲絕。
【數千民警,地毯式摸排】
警方接到報案後,石陵縣公安局立即趕赴現場,在客廳發現了一枚64手槍彈殼,牆壁上有大量噴濺血液,三名歹徒已經逃離。
因為案發晚上八點多鍾,有多名目擊者看見了三名歹徒是翻牆逃跑的 ,警察在勘驗時,發現院牆的內外兩側,留有清晰的攀爬腳印,說明歹徒是翻牆進入院內的。
後又在信用社院內一棵桔樹下,發現了大量的雜亂腳印和活動痕跡,推斷歹徒是趁夜色翻入院內,躲藏在桔樹下進行藏匿,通過觀察周圍情形後,繼而入室作案的。
在院牆的外麵,發現了一條剪斷了的女式肉色長絲襪,分析歹徒是翻牆逃跑後扔掉的。
因為歹徒是蒙麵作案,雖然舒宛和歹徒有過麵對麵接觸,但無法看清對方的麵部特征,隻能大概描述三名罪犯的身高體型。
偵查員問她“歹徒進來說過什麽?”
舒宛說“一名拿棍子的高個子歹徒說 不許動。”
偵查員又問“哪裏口音?”
“本地人說的普通話。”舒宛說。
經過再三追問後,舒宛肯定的認為歹徒是本地人,講的普通話。
於是,警方組織了數千名警力,對於石陵縣及周邊縣市的部分鄉鎮,進行地毯式的排查,重點是摸排有犯罪前科和劣跡的人員,經過反複篩選,最後確定了30名嫌疑人。
後經細致的明查暗訪,這30名嫌疑人均被一一排除。10個月過去,石陵警方做了大量的摸排工作,仍然沒有任何有價值的線索出現,偵破工作一時陷入困境。
案件久久未破,石陵縣公安局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壓力。
一是來自社會的議論,說9.1案張軍案)僅僅經過37天,張軍就被逮他的警察踩在腳下,而此案過去了300多天了,連罪犯的影子都沒有薅住。
還有一個壓力,是來自受害者家屬舒宛,舒宛不僅承受著中年喪夫的巨大痛苦,而且還有一種民間的說法更讓她百口莫辯
為什麽當時歹徒隻槍殺了張誌鵬一個人?歹徒為什麽隻殺人而不搶錢? 言下之意就是舒宛似乎和歹徒有勾結,專門雇傭槍手來滅親夫的。
舒宛忍受了常人難於忍受的痛苦,每隔幾天就來到公安局長的辦公室“報到”,希望局長趕緊抓住凶犯,以告慰丈夫在天之靈,也給自己洗清嫌疑。
後來幹脆直接上訪到湘南省廳,希望省公安廳和公安部專家,來石陵偵破此案。
可想而知,當時石陵縣公安局頂著多大的壓力,民警們每天都穿行在大街小巷,進行摸排走訪。雖然當年經濟不景氣,但石陵市政府仍然勒緊褲腰帶,為此案的偵破工作湊足經費。
此案一拖就是10個月,可罪犯依然逍遙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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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梳理 打破僵局】
11月1日,石陵縣來了一名新公安局長,名叫陳鵬有。
陳鵬有是一名公安戰線的老將,經驗豐富,曾參加過悍匪張軍的偵破,一舉搗毀了張軍的武器彈藥庫,獲得過“湘南省十佳忠誠衛士”稱號,業內人士稱其為“搶劫銀行罪犯的克星。"
陳鵬有一上任,在辦公室就碰到了一名女上訪戶,她就是舒宛,一到局長辦公室,她“撲通”一下,跪在了陳局長的麵前,希望新局長盡快拿住凶犯,替夫報仇。
在這裏不得不說,舒宛是一位了不起的女性,為了早日拿凶犯的頭顱,來祭奠丈夫的亡靈,她10個月以來,不是在上訪,就是在上訪的路上,一時一刻都沒有消停過。
陳鵬有局長,仔細把10.23案卷進行了重新梳理,他憑多年的辦案經驗,舒宛在當時極度驚恐狀態下,確認說出的“不許動”的罪犯,是本地人的說法,應該是不準確的。
因為陳鵬有在參與張軍案的偵破中,歹徒每次作案時,說的都是東北普通話,而實際上是湘南安村人,其目的是故意誤導偵查員的偵破方向,從而導致前期偵破走了不少彎路。
“不許動”是罪犯留在現場有價值的一條信息,如果舒宛的說法有誤,將給案件的偵破引入死胡同,必須重新做一次進行準確認定。
經過了10個月的調適期,已經讓舒宛恢複到一個正常的心理狀態,判斷會更加準確。
於是,陳鵬有局座分派多名幹警,手拿錄音機,趕赴石陵縣及周邊縣市的各地,進行語音收錄收集,被測試人隻用各地普通話說“不許動”三個字即可。
幾天過去,100多條被標注地名的錄音材料,匯聚在10.23專案組的辦公室,然後讓舒宛對一條條錄音進行重新甄別。
舒宛在試聽二十多條語音之後,突然一條熟悉的聲音重新調動起,她對案發當晚陳舊的記憶,這三個字雖然長不過一秒鍾的時間,那名歹徒特有的尾音讓她記憶深刻,她當即說到“就是這個聲音。”
經過確認,這條錄音采集於118公裏之外的安古縣,與石陵縣中間還隔著一個縣城,難道真的是這個聲音?舒宛這次不會判斷有誤吧?
陳鵬有局長和專案組,經過認真的分析後認為舒宛現在既然敢對自己以前的判斷,進行自我否定,說明她的意識已經回歸正常,現在的判斷應該是相對比較準確的。
陳鵬有當即決定,立即縮小查找範圍,重點查找石陵縣與安村縣有關聯的人群,尤其排查有犯罪前科和劣跡的社會閑散人員,案發時段有3人或者3人以上來往密切的對象。
經過十幾天大規模的排摸,一條有價值的信息反映到了專案組。
石陵縣新鋪鄉一個群眾反映 該鄉營盤村一個劉姓人家,有一個女兒嫁到了安古縣,她的丈夫就是安古縣安福鄉大湖口村人,名叫唐業炎,與“湘鄂川係列暴力搶劫”案的主犯張軍是同鄉。
經過進一步調查,該劉姓女子是該信用社的儲戶,他們夫妻二人在此有過多次存款取款的記錄。
於是,專案組立即前往安古縣,調取了唐業炎的個人資料,此人曾經因盜竊和搶劫,有多次被判刑的前科,在案發時段前,曾與西洞庭洞庭湖西畔)農場的胡良高,以及平德市武陵區的陳星,交往頻繁,而且他們三人曾是一個監獄的獄友。
警方立即調取了唐、胡、陳三人的形體資料,將其與畫像專家對罪犯的模擬畫像,進行比對,並結合舒宛對三名罪犯的體型的描述,還有麵貌的重合,竟然完全一致。
【抓捕】
為了確保抓捕萬無一失,專案組決定同時行動。
然而,當三路精幹的便衣民警同時撲向各自的抓捕點時,令幹警沒有想到的是,三個歹徒均不在家。
陳鵬有當即下令不惜一切手段,盡快挖出三人的藏身之地,這三人的家人很可能會走漏風聲。
2007年11月14日,也就是案發後1年21天,警方終於發現了第一名凶犯,胡良高的藏身之處,原來這家夥作案後因再次入室盜竊,被抓後,判了12年徒刑,正在平德武陵監獄服刑。
胡良高做夢也沒有想到,自己本想在監獄待著,以企圖逃避警方對自己的追捕,他沒有想到石陵縣警方一直追到了牢改所,麵對突然而至的幹警,他頓時癱軟在地。
經過一天一夜的突審,胡良高很快交代了自己夥同唐業炎,陳星一起作案的全部經過。
這三人在出獄後,很快糾聚在一起,企圖搶劫作案,唐業炎自己購買了兩把仿“六四”式手槍,並隨身攜帶。
案發當天,他與胡良高二人,在石陵縣東鄰的臨豐縣城四處遊逛,尋找搶劫目標,但因不熟悉當地情況,一直沒有找到搶劫對象。
後來,唐業炎想起,他曾經在石陵縣燕子山信用社取過錢,他熟悉那裏的情況,而且當時看見一個營業員提著一大袋現金,經過密謀,二人決定就搶劫該信用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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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唐胡二人從臨澧乘公共汽車,來到常德,胡良高打電話給陳星,說了二人的意圖後,讓他到常德火車站後三人匯合,陳星到後,三人密謀搶劫的具體細節。
案發當晚8時許,天已經黑定,唐、陳、胡三人騎摩托車到石陵縣燕子山鄉,將摩托車停放在,距信用社金庫300米遠的衛生院附近,而後,翻越信用社後側院牆,然後躲在院內一棵大桔樹下進行藏匿,觀察四周情形。
經過觀察,唐業炎感覺信用社內部環境有變化,不敢貿然行動,而胡良高說,來了不空手,有槍怕什麽,哪裏燈亮著,就往哪裏闖。
於是,胡良高手持一把裝有4發子彈的仿64手槍、而陳星拿一把內有5發子彈的64手槍,唐業炎在桔樹下拿起的一根粗木棍,而後三人戴上白手套和女士肉色長襪。
胡良高在前,陳星、唐業炎緊跟其後進入一樓亮燈的房間後,槍殺了張誌林,繼而射殺舒宛,因子彈卡殼,舒宛逃過一劫。
【跨省抓捕】
胡良高不僅交代了案發過程,而且描述了陳星現在的詳細藏匿地,他和其妻子躲藏在武陵區新四村的一處工地。
擔心陳星持有槍支,石陵警方不敢猛然行動,而且新四村人口密集,稍有不慎,會誤傷群眾,而且罪犯狗急跳牆,挾持人質怎麽辦,這些都是應該考慮到的問題。
經過商議,決定先在陳星居住地先秘密隱藏,當晚10時許,陳星從工地回家後,閉門不出。
為了避免不必要的傷亡,行動組決定用停電的辦法,逼出歹徒,拉下電閘後,住戶都跑了出來,唯獨不見陳星開門露麵。
期間,陳星不停地在陽台向下偷看,感覺似乎沒有問題,一直到了晚上11點30分,陳星所住的門終於打開了,躲在門外的行動人員,迅速撲了上去,當即將其擒拿。
經過突審二人,警方掌握了唐業炎已逃往廣東潮洲市楓溪區,藏身於當地一個陶瓷廠,唐業炎知道公安局肯定到處在追捕他,所以一直沒有申報暫住人口。
石陵追捕組在潮洲警方的配合下,用清理暫住人口的方式,對該地區所有瓷廠進行了大搜查。
11月23日晚21時12分,唐業炎被捉拿歸案,同時搜出作案用的兩支64手槍。
【判決如下】
2008年11月24日,陳星、唐業炎被判處死刑,胡良高無期徒刑;2009年6月22日,湘南省高院維持平德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陳星的死刑和胡良高無期徒刑的原判,改判唐業炎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三個月以後,陳星被法警押到石門縣郊區的亂石崗,執行槍決。
此案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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