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集 七十年代,北京首例殺人分屍遠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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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特殊的旅客
1979年2月24日,北京火車站侯車大廳,熙熙攘攘,南來北往的旅客匆匆忙忙。
下午4時許,大廳裏進來了三個特殊的旅客,行色匆匆。
來人是兩男一女,兩個男子中,一個40多歲,還有一個25歲左右,各自攜帶一個沉重的包裹,從一樓大廳上了電梯,女人40歲左右的模樣,緊隨其後。
三人到了二樓後,通過檢票口,帶著行李上了27次特快列車。
列車的目的地,是與朝鮮隔江相望的丹東。
約摸5分鍾左右,三人又急忙下了車,手裏空空如也,消失在川流不息的人群中。
三個人異常的舉止表現,似乎沒有引起周圍人注意。
特快27次列車從北京發往丹東,途經唐山、山海關等幾個大站,第二天上午8點零2分準時到達。
乘務員待旅客下車後,按慣例要清理車廂裏垃圾,整理座位。
當乘務員進行到6號車廂時,發現在25、27、29號座位的上方行李架上留有兩個包裹,一個是灰色旅行袋,另一個是白色塑料卷。
乘務員猜想,哪個旅客怎麽這麽粗心?離開時居然把行李忘記帶走。
因為是旅客的行李,乘務員一時不知道怎麽辦,於是,就把乘警叫過來處理。
包裹很沉,二人費了好大勁才把包裹送到車站派出所。
派出所民警隨即打開檢查,令人驚悚的情景出現在他們眼前:灰色手提行李袋裏裝的是沒有手的人的四肢,而一個人的軀幹緊緊包在白色塑料行李卷裏。
發現案情後,派出所迅速上報丹東市公安局並匯聚到遼寧省公安廳。
省市刑偵技術人員迅速趕到現場,經過細致勘察,屍體被切成10塊,罪犯為防止血液外滲,用棉花將屍塊嚴實包住,外麵用塑料布和麻繩緊緊纏繞。
刑偵人員通過仔細勘察,發現浸滿血漬的塑料布上,隱隱約約有一串數字。
清理幹淨後,塑料布下方是兩組模糊的數字:,。再細看,還有一個鋼筆書寫的黑色“陳”字。
技偵人員首先想到的是兩個電話號碼,但不能確定。
要偵破此案,必須先搞明白:被害者到底是誰?屍體到底從何而來?
雖然火車的始發地是北京,但在沿途的山海關等幾個大站,火車需要短暫停留,所以無法肯定屍源就是來自北京,需要一步步排除。
偵查人員考慮到,應該從北京始發地開始排查,如果確定包裹從始發站就存在,可以免除再查找中途的站點,少走彎路。
於是,省廳及時聯係並趕往北京市公安局,進行案情通報和聯合偵破工作。
北京市公安局高度重視,畢竟當時,像這樣惡性的殺人分屍案是很少出現。
兩地公安即刻從當天在北京候車廳等車,以及6號車廂的旅客查起。通過詳細的排查走訪,找到了當天6號車廂的69名乘客。有兩名旅客反映出重要的信息。
一個是北京某電力公司的郭姓女士,據她說,當時她正在一樓大廳候車,看見一個穿藍色棉襖的男人,抱著一個白色塑料行李卷,看起來很沉,從一樓上了通往二樓的電梯,具體麵貌沒有看清。
還有一位是一個駐地的軍人,小廖。他說,他是回家探親換乘的特快27次列車,當時,他的座位在6號車廂30號。
但因為自己座位上麵行李架放滿了行李,這時,他看見對麵的29號上麵放了兩個包裹,堆放的不整齊,就打算把那兩個包整理一下,騰出一個空來,安置自己的包。
誰知,那包裹很重,他搬不動,就捏了一下,感覺很軟,看到那兩個包上麵還有空隙,就把自己的行李放在它們上麵。
偵查員把照片拿給小廖看,他證實就是這兩個包裹,一個灰色的行李袋,還有一個白色的塑料行李卷。
至此,專案組確認,屍源來自北京。
屍源確定後,偵查組決定以物找人。
經查,塑料袋上麵的兩組數字是,北京朝陽區飲食處雙井店的電話號碼,這兩個電話是單位電話,僅供內部職工使用。
從內部人員查起,經過詳細的排查和經理的反映,結合袋子上留有一個“陳”字的線索,該單位一個名叫陳克浩的男人引起了偵查員的注意。
陳克浩,男,45歲,之前是區飲食管理處的幹部,因為工作不紮實,作風飄浮,男女關係複雜,後被處分後,調到雙井店,現離異單身居住。
隨著調查的進一步深入,陳克浩的前妻劉敬芝納入了警方的視線。
據單位職工和鄰居反映,劉敬芝是一個風流成性的女人,生活作風不檢點,有幾分姿色,經常和一些不三不四的男人有來往,交際複雜,離婚後,和一個40多歲的男人聯係頻繁。
調查中,鄰居透露了一個奇怪現象,劉敬芝平時是一個懶散,愛打扮,整天無所事事的女人,不知道為何,近期突然變得勤快起來,拖洗地板,擦牆麵,感覺完全變了一個人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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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此,警方推斷,陳克浩和劉敬芝二人具有重大作案嫌疑,決定立即將他們逮捕,並從劉敬芝的家中查獲到犯罪的凶器和一些相關的物證:一把菜刀,一根擀麵杖,包裹屍體的棉花,以及死者棉衣和絨衣等。
經審查,二人交代了全部犯罪事實。
犯罪事實
原來,劉敬芝一直在做布票倒賣的非法生意,所以,常和一些不三不四的男人聯係。後來她發現一個叫張躍華的男人,出手大方,像很有錢。
於是,她主動勾引張躍華,漸漸地兩人勾搭成奸,鬼混到一起。有時,劉甚至把張躍華帶到家裏過夜,後被其丈夫發現,將劉痛打了一頓。
隨後,兩人離了婚,劉敬芝公開和張躍華同居。
由於劉敬芝看中的是張的錢,張躍華在劉的身上自然是花費了不少錢。
後來,張躍華提出要和劉結婚的想法,劉敬芝斷然拒絕,因為她壓根兒就沒有和張結婚的初衷,就是想嫖他的錢。
張躍華感覺吃了虧,威脅她:如果不結婚就還他的錢,如果不還,他就天天糾纏劉敬芝,讓她日子不好過。
那時,劉敬芝的前夫陳克浩有複婚的念頭,劉敬芝感覺被張躍華一直糾纏著,心煩意亂,下定決心除掉他。
於是,她找來陳克浩和自己的侄子劉京生共同謀劃:謊稱和張躍華結婚,騙其過來商議,再殺死他。
2月22日上午,陳克浩帶來麻繩,灰色手提包和一個白塑料布,和劉京生躲在劉臥室裏。
張躍華上午10點過來,中午劉敬芝炒了幾個菜陪他一起喝酒,此時,躲在臥室的陳克浩拿起備好的擀麵杖,從背後猛擊張的頭部,張當場死亡。
接著,三人將屍體藏在劉敬芝的床下,並商議第二天分解屍體和拋屍。
2月23日,劉敬芝在外麵放風,劉京生配合陳克浩將屍體分解。
因為張躍華叛過刑,他們擔心警方留有張的照片和指紋的檔案,於是,把手和頭砍下,挖出眼睛並剝削手上皮膚,扔進下水道衝走。
將頭和手在鍋裏煮熟後,用牛皮紙包好,後扔進了郊區的汙水溝。
四肢裝在一個灰色的旅行袋裏,軀幹被切成10塊,用白色的塑料偽裝成行李卷。
打包完畢,三人分工,23日下午,劉京生負責行旅卷,陳克浩攜帶旅行包,劉敬芝緊隨其後。
他們乘城市公共電車到了永定火車站,計劃將屍體發往張家口,因為火車已經開走 ,於是,坐車來到北京火車站,買票進入站台後,將屍體搬運到27次待發的列車後,然後匆忙下車。
回家後當晚,劉敬芝將煮過的頭和手,裝在竹籃裏,騎自行車扔進郊區的汙水溝。
案件思考
本案中的罪犯,後經審判,陳克浩和劉敬芝被判處死刑,立即執行,劉京生被判處無期徒刑,均受到了法律的嚴懲。
70年代女犯人
此案發生在70年代末期,當時的偵查手段,無論是科技手段,還是硬件設施都和當今無可比擬,沒有天網工程,沒有dna,沒有數據庫,更沒有大數據的追蹤,甚至模擬畫像等沒有被應用於實踐,隻能靠偵破經驗,痕跡物證比對,邏輯的思維分析去推理和判斷。
回顧該案,罪犯經過事先的周密策劃,從預謀殺人、分屍滅跡、遠距離拋屍,整個過程自以為設計地天衣無縫。此案能夠得以成功告破,與我公安刑偵人員的辛苦付出是分不開的。
從此案至今,刑偵技術及手段經過近半個世紀的發展,日趨完善,同時,也給那些想逆法而行、心存僥幸的人以震懾和警示:天網恢恢,疏而不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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