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溫秋麗承認是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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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早上沈如風來到警局,沈如風正準備看看死者林小高的現場照片,這時陳文君拿著屍檢報告和法證報告匯報說道“報告上寫明死者初步驗屍的一樣,死者的腦部積聚瘀血,被硬物重擊頭部致死”。
“其內有兩道傷痕,一下比較淺,一下比較深,致命那道傷痕比較深”。
“兩條傷痕都留下凶器的不同物質”。
“通過其遺留下的物質分別是亮閃閃像是磚石,另一個則是金光閃閃像黃金,法證已經驗過,亮閃閃的是水晶玻璃,金光閃閃的是電鍍金屬”。
“現場撿到的煙頭也做了dna檢測,是不同的兩個人,一個是死者一個是,可能是凶手遺留”。
“最為關鍵的是死者衣服上的血液檢測出來自兩個人,一個是死者的,另一個來自其他人的血液”
沈如風道“少傑,文君,老池....隨我去案發現場再看看”。
來到了林小高死亡案發現場,這時老池道“林小高是個煙鬼,在廚房、浴室、還有睡房、甚至廚房都找到水裏晶煙灰缸,唯獨在廳裏麵找不到”。
沈如風道“凶手很有可能是用水晶煙灰缸行凶,然後帶走毀滅證據”。
“可有個一點就是化驗報告說林小高的頭上傷口有兩種物質,意味著有兩種凶器”。
“一種是水晶,另一種是金屬,水晶的凶器我們猜測是水晶煙灰缸,被凶手帶走了”。
“另一種金屬物是什麽呢”。
沈如風看了看現場,看到了金色獎杯,走到獎杯麵前道“我知道是什麽了,是這個金屬獎杯,我記得當時我們去車廠詢問,問那裏失車情況時”。
“那裏車廠員工說過林小高很喜歡賽車,連續三次得過獎”。
“你們看,這裏隻有兩個金色獎杯”。
陳少傑道“應該是凶手行凶後也拿走了”。
這時候門口進來一個人是小區管理人員道“我才休息一天怎麽就出這麽大的事”
陳文君道“如風,這是小區管理人員,大家都叫他龍叔”。
沈如風道“龍叔,你好,我是沈如風警察,請問下前天晚上九點半到十一點,有沒有可疑的人出入”。
龍叔想了想道“沒有啊,我們這小區一般沒有陌生人會這麽晚來的”。
沈如風又道“龍叔,那你仔細想想,有沒有人來找過林小高先生”。
龍叔道“哦,我想起來了,那天晚上,我記得大概九點十點左右的時候,我看見小林先生匆匆忙忙的走了”。
沈如風問道“哪個小林先生”。
龍叔道“就是林先生的四弟林小照先生啊,他常常來找他”。
“我也習以為常,沒有太多想,不過現在想起來,他那天有的很匆忙,滿頭大汗”。
沈如風點了點頭笑道“案件終於有眉目了”。
“少傑、文君,你們和我一起去找林小照,其餘人繼續查看,看看是否還有其他線索”。
沈如風、陳少傑、陳文君來到了林小高家,這時他的家人都在討論最近發生這麽多事,是否要找人看看風水擺擺陣,找個法師做做法之類的話。
林有道看到沈如風、陳少傑、陳文君等人到來立馬問道“sir,是不是案子有頭緒了”。
沈如風如實回答道“是的,但是暫時還不敢肯定,我要先和你兒子林小照錄個口供”。
沈如風、陳少傑、陳文君被林小趙邀請到他休息室。
沈如風問道“小林先生,前天晚上十點左右,有人看到你匆匆離開你三哥林小高的家”。
“什麽,看見我?誰看見我了”林小照一副死不認的語氣道。
沈如風再次問道“你到底有沒有去,不用你管誰看到”。
林小照肯定說道“沒有,我前天晚上沒有出去”。
“我在家裏陪我媽看電視,哪裏都沒去,你可以問我媽,我媽可以幫我作證”。
“還有你這麽說什麽意思,說我殺死我三哥嘍”。
“上次我被綁架就把我當犯人來審,現在我三哥死了,你們又懷疑我是凶手,真是荒謬,你們警方沒能力,盡亂懷疑人”。
沈如風道“雖然你口口聲聲說自己與案子無關”。
“但是我們真的有目擊證人看見你離開案發那小區”。
看也問不出什麽就讓陳少傑去詢問溫秋麗、陳文君去問管家成業。
陳少傑問道“溫女士你好,請問你前天晚上在做什麽”。
溫秋麗道“我和我兒子小照在裏看電視啊”。
“從八點多,看到一點多才去睡覺”。
“你們不會懷疑我兒子小照殺了小高吧”。
“不可能的,他們關係一向很好,不可能的,一定不會是他”。
“他一直陪著我,哪裏也沒有去”。
陳文君也在一旁問道“成管家,你們二太太和你的四少爺前天晚上有沒有出去過”。
成管家道“那天晚上他們有沒有出去,我比較早睡,我就不知道,不過嘛,我們四少爺是常常不在家的”。
“哦,我想起來了,前天二太太沒有在家吃飯”。
“好像我記得大概8點多出去,具體幾點回來我就不知道,我應該睡著了”。
沈如風、陳文君、陳少傑三人和他們錄完口供基本也了解大概情況,沈如風對著林小照道“林小照先生,按程序,我們要請你回去協助調查”。
林有道開口道“sir,我兒子犯了沈罪了”。
沈如風也沒有藏著直接說道“我懷疑她與林小高被殺案有關”。
這時候溫秋麗跑過來道“我兒子不會殺人的,不會的”。
“你們不可以抓我兒子,我都說了,那天晚上他和我一起看電視,怎麽可能出去殺人”。
沈如風道“我們有目擊證人看到他離開案發現場,還有你做的時間證人,你在撒謊”。
這時陳少傑道“溫女士我知道你想為你兒子洗脫嫌疑,才會幫他做不在場證據”。
溫秋麗急忙說道“不是的,現在不是我為我兒子小照做不在場證據,是我兒子小照為我做不在場證據,是他幫我做時間證人”。
“因為殺人的是我”。
沈如風、陳少傑,林有道等人很是驚訝,不過既然溫秋麗承認自己是殺人凶手,按程序沈如風等人帶走了溫秋麗,回到警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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