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普法籌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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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義珍停下腳步,笑著點頭:“是啊,今天要去圖書館翻點資料。”
李老頭一邊嚼著燒餅一邊說:“你們這些讀書人就是講究,連講法都得寫成書似的。”
丁義珍笑了笑:“可不是嘛,要不大家怎麽聽得懂呢?”
兩人聊了幾句,丁義珍繼續趕路。走到鎮政府門口時,天已經亮了,院子裏已經開始熱鬧起來。
有人在掃地,有人在搬煤爐,還有幾個孩子在追著一隻瘸腿的老母雞滿院跑。
丁義珍進了圖書館,這地方說是圖書館,其實就是一間堆滿了舊報紙和政策文件的屋子,牆角還放著幾摞發黴的《人民日報》合訂本。
他打開帆布包,拿出一遝稿紙,開始翻閱那些泛黃的舊資料。這一翻就是一個上午,手上的墨水都被磨掉了兩層皮。
中午吃飯的時候,他在食堂碰上了那個在會議上默默記下他名字的老幹部。
老幹部姓陳,退休前是縣司法局的副局長,現在退居二線,沒事就喜歡往圖書館鑽。
“小丁啊,聽說你在搞普法?”陳老端著飯碗坐在他旁邊,語氣裏透著幾分好奇。
丁義珍點點頭:“是啊,想從兩個村試點,先講講《民法通則》和《土地管理法》。”
陳老聽後沒說話,隻是低頭扒拉了幾口飯,忽然抬頭問:“你知道當年咱們這兒有個‘三堂會審’的故事嗎?”
丁義珍搖頭。
陳老笑了笑:“那我給你講講,保準比你那些條文有意思多了。”
他娓娓道來,說的是七八十年代村裏為了一塊宅基地打官司的事,最後鬧到縣裏,三家各執一詞,法官、鄉長、族老坐在一起開庭,才算是把事給平了。
丁義珍聽得入神,連忙掏出筆記本記錄下來。
“這故事好,能用。”他笑著說。
陳老擺擺手:“你別光記故事,還得記住一句話——‘法是規矩,人是根本’。這話是我年輕時候一個老書記寫的,貼在牆上,後來搬家給撕了。”
丁義珍一聽,立刻起身翻找,果然在一本破舊的《農業政策匯編》裏發現了張泛黃的手寫便簽,上麵正是那句話。
他小心翼翼地收了起來,心裏突然覺得,這普法的事,不隻是講道理,更是在講人心。
下午回到辦公室,丁義珍就開始設計宣傳單。他畫了個簡單的模板,內容簡明扼要,圖文並茂,重點部分還特意用紅墨水描了一遍。
可問題來了,鎮印刷廠設備老舊,印出來的東西模糊不清,而且紙張也不夠。
他想了想,幹脆自己動手,拿紅墨水一筆一劃地抄寫了十幾份,又請學校老師幫忙複印了幾張。
第二天早上,宣傳單分發到了各個村口。村小學的黑板上,居然出現了幾張學生臨摹的漫畫,畫的是一個戴眼鏡的人拿著一本書在講道理,對麵坐著一群村民,表情各異,有驚訝的、有點頭的、還有笑嘻嘻的。
丁義珍看了忍不住笑了:“這比我畫得還生動。”
接下來就是組織法律知識競賽。這個主意是他提出來的,目的是讓村民們參與進來,而不是被動聽講。
可村委會那邊一開始不太支持,理由很簡單:沒人報名、沒人願意參加、沒人願意出錢買獎品。
丁義珍沒說什麽,直接掏腰包買了幾十斤肥皂、毛巾當獎品,又跑去鎮小學借了幾副羽毛球拍和跳繩,打算作為附加獎勵。
沒想到消息一傳出去,村裏的年輕人倒是挺感興趣,尤其是那些讀過初中的,都說“這玩意兒比打麻將有意思”。
傍晚的時候,一個叫李四的村民主動找到丁義珍,說願意讚助一袋花生油用於抽獎。
“你咋突然熱心起來了?”丁義珍笑著問。
李四撓撓頭:“俺媳婦說,咱家去年蓋房的時候要是早知道法律咋說,也不至於跟鄰居吵那麽久。”
丁義珍聽了,心裏暖洋洋的。
籌備工作緊鑼密鼓地進行著。白天他跑村入戶,晚上回宿舍整理材料,有時候寫著寫著就睡著了,醒來一看,手裏的筆還在紙上畫圈圈。
有一天夜裏,他夢見自己站在講台上,下麵坐滿了人,有的叼著煙,有的抱著娃,還有人偷偷打瞌睡。
他大聲念著:“各位父老鄉親,今天我們講的是婚姻法……”
結果台下一片哄笑:“哎喲,這不是教我們怎麽離婚呢?”
他一激靈醒來,發現窗外月色正好,屋外的狗還在叫,二胡聲也還在斷斷續續地飄著。
“看來,這事是真的要幹起來了。”他自言自語。
第二天一早,丁義珍就去了兩個試點村,跟村幹部開了個短會,確認了活動時間和場地。
回來的路上,他順道去了趟鎮小學,看看孩子們有沒有對法律產生興趣。
結果還真有幾個小學生圍上來,七嘴八舌地問他:“丁叔叔,你說講法是不是就跟講故事一樣?”
“差不多吧。”丁義珍笑道,“隻不過不是童話,而是現實。”
一個小女孩認真地說:“我要是學會了,回家就能幫我爸媽吵架的時候評理了。”
丁義珍一愣,隨即哈哈大笑:“好啊,那你以後就是我們村的‘小法官’!”
陽光灑在臉上,風有點涼,但心裏熱乎乎的。他知道,這場普法行動,就像種下一粒種子,能不能開花結果,還要看後麵怎麽澆水施肥。
但他相信,隻要開始了,就不會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