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監禁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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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是大人執意這般糊弄,小女就隻好去順天府衙門和都察院了!
    大人食君之祿自當忠君之事,如今大人吃著朝廷的俸祿卻對案子置之不理,說難聽點這何嚐不是屍位素餐,倘若今日在公堂上坐著的是一個木偶,估計也和大人今日的表現一般無二。”
    謝櫻繃著臉。
    今天這事兒必須得有個判決結果才行,她走來經過鬧市區,謝家大小姐帶了個五花大綁的男人去縣衙,這事不消一日就能傳遍京城的八卦圈子。
    更何況之前青雀和小嵐到處嚷嚷她的奸夫上門,要是縣衙不給判決,那她之前的證明全白費。
    官府都不信你是清白的,還怎麽能讓別人信呢?
    聽到“順天府”和“都察院”,公堂上的人才稍微嚴肅了些。
    縣令冷笑了一聲,喝道:“謝氏!你咆哮公堂,本官看在你父親的麵子上不追究你的罪,你倒還威脅起本官了。”
    謝氏。
    她討厭這個稱呼。
    謝櫻:“小女並非威脅大人,隻是想請大人秉公明斷,不要因為自己的偏見就胡亂了解此案。”
    縣令:“好,秉公明斷,本官就跟你秉公明斷,你未出閣的女子進縣衙,全然不顧自己父親的臉麵,是不孝;訴訟的人還是自己的表兄,這有悖人倫;你還胡言亂語咆哮公堂,威脅本官!”
    “本官大人有大量,不與你計較就算了,你還要糾纏!”
    他不信謝老爺會允許自家女兒在這裏胡鬧,就算謝遠本人在這,都是想大事化小,他的所作所為已經很給謝家麵子了。
    謝櫻在心中暗罵。
    這該死的世道!
    女人做什麽在他們看來都是錯!
    “謝大姑娘,公堂不是你小孩子過家家,不能由著你的性子胡來。”縣令“語重心長”的教誨。
    “公堂上都是男子,不好拉扯你,還請謝姑娘自重。”縣令再拍了拍他手中的驚堂木,陰陽怪氣。
    “自重”、“貞潔”、“名聲”,這幾個爛詞是她過來這短短幾個小時,聽到最多的詞匯。
    謝櫻冷笑,沒準兒回去找個尼姑庵落發為尼,比在這裏當大家小姐還清淨。
    但一想到古代許多尼姑庵都是兼著皮肉生意,謝櫻瞬間打消這個念頭。
    她依舊不動,不信這些人敢直接上來拉扯她。
    僵持之間,有衙役進來回話:
    “大人,外麵謝府門丁求見。”
    “快來,讓他們趕緊把自己小姐帶回去,最好再請個郎中給她瞧瞧,別讓謝大人的名聲壞在這個女兒身上。”
    縣令二話不說,給謝櫻扣上瘋子的名聲。
    謝櫻在一邊,看著來人。
    謝遠還是孫氏的人呢?
    進來的人共有三個,啊不,四人。
    三個站著的,一個被架起來的。
    來福走了進來,跟著的還有被兩個媽媽扶著胳膊架起來的小嵐。
    謝櫻讓人打了她板子,明顯有人替她換過衣服,做過簡單的包紮,但雙腿還是往外滲著血,很艱難的在喘氣,家中行刑的人沒有下狠手,但隔著衣物,仔細瞧瞧還是能看到隱隱約約外翻的皮肉。
    她第一次在現實生活中看見被打成這樣的人,第一次看見這樣的雙腿和傷口,而下令毆打她的人正是謝櫻自己。
    謝櫻覺得自己的行為有點過分。
    但這樣的想法也僅僅停留了一瞬,小嵐字字句句都是在說自己和孫成有一腿,上輩子自己那樣淒慘何嚐沒有她的手筆?
    這般下場是她咎由自取,一報還一報罷了。
    我隻是正當防衛,我在保護自己。
    對敵人的仁慈就是對自己的殘忍。
    謝櫻這樣安慰自己。
    來福進來,按規矩行禮,才開口說道:
    “我家大小姐和老爺都氣狠了,小姐走得急,在這檔子事上沒經驗,不知道要把證人帶上,老爺氣消了才反應過來,趕忙叫奴才把這侍女送過來,幸好奴才腿腳快,大人還沒判完。”
    謝櫻在一邊指了指小嵐:“大人,孫成到底有沒有偷小女的衣裳首飾,她都可以作證。”
    謝櫻鬆了口氣,不管謝遠在家裏怎麽厭惡她,至少在外頭都是父女一體,他必須跟自己站在統一戰線。
    今天要是謝櫻被送回去,謝遠教女無方的名聲是跑不了的,要是真的坐實了私通的名聲,她光腳的人無所謂,謝遠和謝家剩下的女兒會比她更怕。
    她堂堂一個長在紅旗下的現代人,要真的被這種貞潔、名譽之類的落後觀念搞垮了,那不是給祖國丟人嗎……
    她自己不在乎這些東西,但是謝遠和謝家的人可在乎極了。
    小嵐趴在擔架上喘著氣,艱難的說到:“奴婢乃大小姐的貼身婢女,表公子先是假意跟奴婢相好……”
    “大人,這賤人胡言亂語,小人根本沒做過這些……”孫成還想說話,被兩個衙役用棍子從肋下穿過,架起來,但他嘴上還在叫罵。
    小嵐後麵說什麽已經不重要了,真真假假也許隻有她自己知道,但來福和小嵐等人的出現,就意味著謝遠在暗示宛平縣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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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樣都是謝家人,先前謝櫻歇斯底裏也被認為是小孩子胡鬧,現在謝遠本人甚至沒來公堂,縣令就聽明白了弦外之音。
    “孫成,你偷盜財物數額巨大,還上門逼婚,實在是市井潑皮之舉,本官判杖責六十,監禁十年……”
    謝櫻挑挑眉?就監禁十年?
    那豈不是上下打點一番,很快就能出來?
    剪草不除根,春風吹又生,得想辦法要他的命才是!
    ……
    縣衙後堂
    來福從懷裏拿出一份禮單:“這是我家老爺托小的送過來的,感謝大人還我們家大小姐一個清白。”
    縣令摸了摸自己的山羊胡:“謝大人太客氣了,舉手之勞不足掛齒,你回去跟謝大人說,改日休沐時,我一定登門拜訪。”
    來福將手中的禮單放到一邊的桌子上,彎腰滿臉帶笑的退了下去。
    謝櫻在馬車裏閉目養神,等來福出來,掀開車簾跟他說話。
    “送禮去了這是?”
    來福:“小姐這不是明知故問嗎?”
    謝櫻笑笑:“縣令還提什麽別的要求了嗎?”
    要知道人情債是最難還的,今天這一出,算是謝櫻強拉著謝大人欠了人家一個人情。
    “沒提別的,就說是過兩日登門拜訪,”來福頓了頓,“其實估計也就是他家公子科舉的事兒。”
    “科舉?”
    “小姐您有所不知,禮部除了管那些祭祀什麽的,每年的科舉也是禮部主辦。”
    謝櫻:“啊?父親怕是接觸不到科舉的題目吧。”
    “小姐您想什麽呢?咱們家老爺當年可是金科探花,我估摸著是他想讓自家孩子在咱們老爺這裏學文章。”
    謝櫻不解:“學文章不去跟著翰林學,跑到咱們家做什麽?”
    “那誰知道呢?可能翰林老爺忙的顧不上吧。”
    來福這話說的倒是沒錯,雖說京城下轄兩個縣的縣令比地方縣令高一品,但在京城這個高官遍地走的地方,完全不入流。
    他們和六部官員完全是兩個體係,雖然辦公地點靠得很近,但實際天差地別。
    也就是謝遠自身官職不高,再加上女人進衙門這事兒過於駭人聽聞,所以縣令一開始根本沒當回事兒。
    一時之間,沉默無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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