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易中海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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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丁這次收獲也不錯,調查部同樣給了一個三等功。
對於小丁來說這是天上掉下來的功勞啊!在所裏好好的上班,李所長卻不過麵子讓小丁跟著宋遠跑了兩天,結果就跑出來了一個三等功!
這讓小丁心裏美滋滋的!
這天下班以後小丁特地拎了大包禮物來宋遠家感謝宋遠來著。
閻埠貴看著一身警服穿著大衣的小丁拎著大包小包去了宋遠家屁都不敢放一個,要是以前他早把人攔下來問個明白了。
宋遠也想交好小丁,之前和所裏協助抓賊的時候,宋遠就看出來交道口派出所在培養小丁了。
小丁帶來的禮物分量不輕,兩瓶陝西的西鳳酒、兩條牡丹煙,一個京八件的點心禮盒還有一包張一元的茉莉花茶!
別看現在西鳳酒名氣不是特別大,但50年代的時候那可是四大名酒之一。
52年第一屆全國評酒會在北京舉行,評出了全國名酒八種,其中白酒四種分別是:貴州茅台酒、山西汾酒杏花村、四川瀘州大曲和陝西西鳳酒。
自此老北京人送禮就喜歡送西鳳酒和杏花村。
兩個人為了禮物客氣著推讓了半天,最後宋遠收下了禮物,但也從櫥櫃裏掏出一隻青羊腿,說好了讓小丁走的時候帶回去。
小丁還不好意思,這個羊腿也有個五六斤了。
宋遠卻笑道:“丁哥,你也知道我是獵人,現在還有證呢!自己打的獵物又沒花錢!”
最後小丁才勉為其難的答應下來了,心裏暗讚宋遠講究!
坐下兩個人聊了一會,小丁問道:“宋遠兄弟,明天你們院的易中海開庭審判,你知道不?”
宋遠還真不知道這事,就問了起來。
小丁笑著說道:“本來正常這易中海還沒這麽快審判,這不是群眾日報的記者來采訪了嘛!”
“那記者采訪完說了一嘴,等這個案子審判完他們要寫個稿子,所以法院和檢察院那邊就都加快速度了!”
然後小丁看了看周圍沒人,小聲說道:“我聽在法院的朋友說這個易中海可能要判的重一點,群眾日報采訪完要報道出去的,判的太輕了害怕引起爭議!”
宋遠愣了一下然後啞然失笑,沒想到自己把記者招到95號院了以後還無意中坑了易中海一把。
想了想宋遠問清了明天易中海開庭審判的時間、地點,準備明天沒啥事的話就去看看。
第二天一早,宋遠還沒開口請假呢張漢主任就給他安排了一個任務:今天陪著黃記者和王記者去法院看易中海的開庭。
宋遠心想這正好,高高興興的陪著兩位記者往東城區法院走去。
上午九點,法院這邊準時開庭,宋遠也見到了被抓一個來月的易中海。
明顯能看出來易中海瘦了不少,頭發也白了一大片,比宋遠記憶中原劇七八年後的樣子還要蒼老一些。
開庭以後法官宣讀法庭紀律、驗明易中海身份以後,檢察院的人就開始公訴了。
檢察院的檢察官姓顧,是一個女同誌,說話的語氣十分嚴厲。
在法庭上顧檢察官直接說易中海長期隱瞞兩個孩子的父親寄來的生活費和信件,致使兩個孩子過的十分悲慘,與父親的聯係完全斷絕,罪大惡極!
說到動情處顧檢察官還停下來擦了擦眼淚,然後怒斥易中海禽獸不如!
宋遠看易中海被嚇得臉都白了,整個人也在搖晃,一副快要暈過去的樣子!
輪到易中海發言的時候,易中海也是會表演的,痛哭流涕的悔恨自己當時一時糊塗,並不是故意要截留何雨柱兄妹的生活費的。
而且自己家也常常給何雨柱兄妹吃的,幫助他們兩個人都健康長大了。
最後又說已經超額給何雨柱兄妹進行了賠償,請求法庭寬大處理!
易中海忠厚的臉和嫻熟的表演還是起到作用了,宋遠看到之前顧檢察官陳述的時候法官還一臉氣憤,等易中海說完法官的臉色已經好了不少了。
中間休庭半個小時,王記者興致勃勃的問宋遠:“小宋,你之前和這個易中海關係咋樣?”
宋遠翻了個白眼,把易中海在院子裏的一些作風說了一遍,聽的黃記者和王記者都嘖嘖稱奇,納悶易中海為啥不領養一個或兩個孩子,工資那麽高又不怕養不起。
何必為了養老在院子裏搞風搞雨呢!
半個小時以後,法庭這邊商量完了,法官一敲錘子:“經法庭商議,被告人易中海貪汙鄰居何雨柱兄妹生活費、損毀何雨柱兄妹信件情況屬實,違反了《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懲治貪汙條例》,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兩年零八個月!”
易中海一聽這話人整個軟了下來,他之前在看守所和易大媽見麵的時候聽易大媽說過楊廠長認為不超過一年,沒想到會變成了兩年八個月!
宋遠旁邊王記者還在那嘰嘰喳喳的說道:“這個易中海害得人家兩個孩子和父親斷絕了聯係,又貪汙了八百多塊錢,這個法官才判這麽點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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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記者皺了皺眉頭,低聲說道:“小王別胡說,光是貪汙的八百多塊錢這易中海最多判一年。”
王記者瞪大眼睛:“啊?”
黃記者笑了笑,說道:“你回去看看《中華人民共和國懲治貪汙條例》就知道了!”
宋遠聽到這心裏有數了,看來是兩位記者的威懾力讓法庭多判了一年多。
黃記者又在指點王記者:“回去以後別亂說,這個法官已經不錯了!”
看王記者不解,黃記者就講道:“上次我在某某地采訪,那裏有一名工人駕駛員酗酒後開車在大街上高速行駛,將路上一名騎自行車的軍官當場撞死。那駕駛員嚇得直接開車逃跑了!你猜最後怎麽判的?”
宋遠和王記者都很好奇,宋遠猜了個判了十年,王記者猜了個判了二十年。
最後黃記者揭開謎底:“當地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兩年,交本單位革命群眾監督執行!”
宋遠和王記者都張大嘴巴:“還有這樣的事?這本單位革命群眾監督執行和沒判有什麽區別?”
黃記者點點頭:“就是這樣!現在咱們國家正式的法律就一部《憲法》、一部《婚姻法》,原來聽說今年《刑法》要頒布的,結果又停下來了!”
說到這黃記者也有點黯然。
ps:黃記者所說的這個酒後駕車撞人又逃逸的案子是曆史上真實存在的,最終就是這麽判的!
作者君舉著個例子的意思就是兩年零八個月已經不少了,請大家少罵作者君兩句行不?
拜謝拜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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