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自證不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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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人瘋了吧?”
“偷別人媽媽還這麽大言不慚的承認了?”
“太不要臉了,怎麽有臉皮這麽厚的人?”
路翩的這個行為,理所應當的在法庭掀起波瀾。
不如說,要是沒有這幫人在嘰裏呱啦,路翩反而覺得自己很失敗。
但是他們的反應完全是一邊倒,幾乎所有人都在聲討路翩。
我勒個眼睛雪亮的群眾啊。我偷媽就是理所當然,自首了反而還要被罵???
路翩已經無力吐槽了,整個法庭上下似乎就自己和林芝兩個正常人。
沒事,反正自始至終路翩的對手也就是這個審判長一個人。
思索了一下,緩緩地開口。
“我承認我是欺詐師。而且有我的自述可以證明。”
“法官大人你剛剛說的那些都不能算數,倒賣試卷最後大家私了了,校園卡的事兒我自己都記不住,賣保健品可是正規工作。”
“但是我給出的自證可都是正兒八經的真例子啊。”
審判長閉上嘴,仔細聆聽路翩的發言。
“九歲的時候,騙我鄰居說以後要當太空人,從她那裏騙了好多果凍來吃。”
“十一歲那年,跟同桌吹牛說明天要帶炸彈來學校,嚇得她第二天沒敢來上學。”
“之前說我長大成年之後要娶她,結果一直沒兌現承諾,害她白白等了那麽多年。”
“不錯吧?這幾個例子。”
路翩聳聳肩,還挺得意。
你就說這些事是不是在騙人吧?
“不錯個鬼啊!”
“小屁孩吹牛皮也能被你吹成欺詐師?”
“聽上去就是瞎編的吧!”
法庭裏充斥著這樣的聲音。自然,是來自那幫聽眾的。
整的跟一群暴民似的,你們是比奇堡來的嗎?
“是不是真的,你們看看我的律師不就知道了?”
聽到這句話,大家都把視線投向坐在旁邊的林芝。
她一手捂著臉,另一手對著電腦不知道在打什麽字,很有可能是在掩人耳目。
不管怎麽樣,也掩蓋不了她臉頰已經飛起兩朵紅暈的事實。
路翩內心有點哭笑不得。剛剛舉的案例都是小時候和林芝一起發生過的事情。
騙果凍或者說有炸彈,事後每次都被她給按到地上暴打一頓。
她和路翩是從小一起長大的青梅竹馬,大學之後因為各種原因,分開了八年沒再見麵。
今天是這兩人八年後第一次重逢,就碰上這麽一個破事兒。
“所謂的欺詐呢,就是騙人,並且被騙的那一方得作出反應,上當受騙。才叫成功。”
路翩繼續自證不清白。
“不管是傻乎乎買了那麽多果凍,還是被嚇到不敢上學,都是被騙了之後做出的反應,對吧?”
“更何況是,像林律師這麽優秀的精英律師,二十七歲卻還是未婚......這些都是被我騙了的結果。”
林芝臉都紅到耳根子了,但她還是板著臉,盡量克製住自己的表情。
她算是明白了,難怪路翩這家夥剛剛說要自己配合一下。
是配合這丟人玩意兒啊!
林芝也艱難地點了點頭,“被告人說的,確實,屬實......”
法庭的空氣似乎凝結了一瞬。
然後徹底爆炸。
“人渣。”
“沒救了。”
“去死吧你!有罪!有罪!”
又是罵聲一片。
看吧,這就是這個世界沒有蟹黃堡的下場,大家都瘋了,沒幾個正常人。
瘋了也正好。
“囉,法官大人,民心所向,眾望所歸,您就判了吧?”
雖然很丟人,幹的是傷敵一千自損八百的活兒,但是正合路翩的心意。
這個法官是遊戲玩家沒跑了,又是表又是神經病審判的。
可是問題在於路翩對遊戲知之甚少,沒法及時作出相應的措施。
所以這其實相當於一次試探。
試探出自己的“欺詐師”到底能做到哪一步,試探這個法官又能幹些什麽。
至少欺詐師不可能直接騙到人就能殺人,不然的話這個房間隻能活兩個人,剩下的已經被路翩殺完了。
所以肯定是要像路翩剛剛解釋的那樣,“欺詐+對應的行為”。
於是路翩就提出了這個欺詐師有罪自證,想要看看法官的反應。
前麵兩條都是真的,路翩小時候確實也不懂事說過長大之後要娶林芝來著。
但是林芝並沒有為了路翩一直單身,純粹是因為當律師太累人的,林芝整天忙上忙下的,完全沒有時間浪費在談戀愛上麵。
再說她是不是喜歡自己都有待商榷。
所以這是謊言。
路翩在真話裏麵夾了一句謊。
那麽如果審判長真的想判自己有罪,那麽這種離譜的不能當真的小兒科自述,他也一定會利用。
這反而達成了路翩的條件,聽信了謊言並且用它來下達判決。
你是真的想殺我嗎?你是真的該死嗎?
看看反應,一試便知。
最好的結果當然是遊戲是真的,這家夥中招,路翩殺死他,一切開開心心的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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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判長看起來有些躊躇,一時半會兒沒有說話。
路翩也知道,他不是傻子,會猶豫是正常的。
畢竟路翩的態度轉變太大了,自己突然選擇自爆,傻子才看不出來有問題。
“嗯,被告人的自述已經很明白了,但是應該把所有該經過的程序走完。要把案件徹底調查清楚才行。還是把證人請上來吧。”
審判長這樣說著,招手示意把證人從門外放進來。
他會繼續審理,路翩並不驚訝。而且確實他的反應也給到了收獲。
路翩自證不清白之前,審判長一心隻想快點判有罪,可現在路翩自己自爆之後,他反而走起了流程。
肯定是審判長懷疑路翩自述的真實性,怕路翩靠著這些東西有所發揮。
畢竟路翩是“欺詐師”的事情,他肯定是清楚的。
所以事情已經很明白了。路翩已經徹底摸到了他的目的,或者說對於他來說,遊戲裏殺人的條件。
審判長的殺人條件是,判路翩有罪,並且是以“欺詐師”的罪名,別的罪名都不行。
“這孫子,操控法庭啊我去,這麽大手筆就為了坑我一個人?”
路翩小聲罵著,已經開始思考下一步該怎麽辦了。
怎麽自己就攤上這麽個破事兒了?
請來的證人已經走進法庭。
看起來估摸著也是二十六七歲,穿著警服,一步一個腳印走的特別穩當。
證人,用來證明路翩的罪行。
“證人,報上你的姓名和職業。”審判長繼續推進審判的流程。
“葉鴻博,警察。可以麻煩快一點嗎,我剛從執勤的地方直接過來的,還有任務。”男人語氣平穩地說著。
“沒問題葉警官,很快就會結束的。可以請問你要從哪方麵作證呢?”
“昨天晚上,我在那個原告人王浩的家裏,見過這個被告。”葉鴻博這樣做出了證詞,眼睛始終平視著前方,沒有看路翩一眼。
反倒是路翩,對著這個自己從來沒有見過的證人,端詳了老半天。
嗯,我壓根沒見過這個人。
假證人都出來了,這是要錘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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