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密室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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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出意外的話,這將會是法庭史上最濃墨重彩的一筆。
扯淡的證據,離譜的罪名,作假的證人。
還有最奇葩的,上趕著給自己腦門上扣屎盆子的被告人。
“有罪!有罪!”
“死刑!”
“下地獄去吧人渣!”
群眾的反應已經說明了一切,他們都對這個匪夷所思的被告,給出了激烈的反應。
路翩站在原地,感受著身後聽眾們的群情激憤。
你們就可勁兒叫吧你們。叫的聲音越大我越開心。
沒有辦法,麵對這樣的法庭,原本唯二的兩個正常人,路翩和林芝,也被迫加入了這場扯淡法庭的八嘎推理。
想來也是幸運,路翩自己在心裏感慨。如果對麵真的武力值特別高,或者手段高明,早就兩下把自己弄死了。
現在這個狀況那就是還有可以回旋的餘地,不幸中的萬幸。
對自己來說也是。但凡手裏有把槍啥的,兩下給他崩了,屁廢話都不用說。
不行,高低得給自己整上一把防身武器才行。
但是得等出去了之後,眼下還得先反殺這個審判長。
路翩向審判長望去,他麵露難色,底下的群情激憤是他壓根就沒有想過的。
“肅靜!肅靜!那個......我覺得被告人的自述還有待......”
他試圖掙紮,拖延時間。
“我反對。基於被告積極承認罪行的事實,辯護方會為其爭取到應當的懲罰,但是這不意味著我會偏袒被告人。人證和自述都有了,既然先前都可以準備下達判決,為什麽現在還要猶豫?在考慮什麽?”
林芝一番話,咄咄逼人。旨在配合路翩,讓審判長快點下達判決。
兩人一唱一和,把審判長弄得是滿頭大汗,手直哆嗦。
就是半天沒敲槌子。
“對啊法官大人,你在猶豫什麽啊?我都招了,還等著回去吃看守所的午餐呢,餓死了。”
路翩更是沒臉沒皮,完全不顧一些聽眾已經火冒三丈了。
但是心裏卻很好奇。
這幫人圖什麽啊?這麽賣力?這法官大叔給了他們多少好處?就盯著我坑?
所以還是快點按照遊戲規則,殺掉那個法官大叔才好。不然鬼知道事情會變成什麽樣子。
都到這一步了,路翩怎麽都不相信事情還能有反轉。
“等一下,這麽隨便就宣判,真的好嗎?”
哈?
這又是誰在插手啊?不要搗亂好不好啊。
路翩順著聲音,滿是怨氣地瞪過去。
好嘛,那個臭屁證人葉鴻博。
他胳膊抱在胸前,用他那低沉的嗓音說出了這句話。
“你特麽不會覺得自己很帥吧......放過我好不好哇......”
葉鴻博沒理睬路翩,反倒是像在解說一樣,對著審判長一字一句地開口道:“我們並不知道被告人到底說的是真話還是假話,被告人有罪是板上釘釘的事實。如果說的是真話,那麽自然,判被告人殺人罪理所應當。”
路翩點點頭,“那不然呢,你還想......”
“閉嘴。輪不到你個犯罪分子插話。”葉鴻博粗魯打斷了路翩的話。
我靠,他凶我?
“我靠,你凶我?”
葉鴻博繼續無視路翩,“可是如果被告人說謊了,那這可是做假證的大罪,那麽按‘欺詐師’的罪名來判,也無可厚非不是嗎?”
路翩越聽越不對勁。
又把話給繞回來了,結果還是死纏著“欺詐師”不放嗎?就這麽鐵了心地想讓我死?
“怎麽,你有辦法證明我撒謊了?”路翩問出來,底氣十足。
自己說的都是一些無從考據的和林芝的往事,“承認”殺人也是順著葉鴻博的假證說下去的。
怎麽可能找到撒謊的地方?不科學不合理啊?
等一下。
我靠。不會吧。
路翩馬上慌了神。
因為路翩好像知道了,現在怎麽做,能夠把自己將死。
不會吧,哥們,你不會要無情無義啊?
“別說出來別說出來別說出來別說出來.......”路翩王八念經似的在心裏默念。
葉鴻博接著路翩的話茬繼續下去:“大家回想一下。我打開原告家門的時候,門是從外麵反鎖上的。裏麵卻隻有被告人,沒有原告王浩的媽媽。這說明......”
這說明現在是一個密室!
靠!他說出來了!就這麽水靈靈的說出來了!
“這說明現場是一個密室。
告訴我,被告人路翩,如果人真的是你殺的,你怎麽進房間的?門是怎麽上鎖的?消失的屍體又去哪裏了?”葉鴻博擺出勝利的姿態,繼續追擊。
“如果你能說明白自然是好的,你說不明白,那麽你就是在撒謊,我們大可以以‘欺詐師’的罪名判處你。”
一段話猶如晴天霹靂打在路翩頭上。
我靠?這尼瑪還能反轉啊?當這是逆轉裁判呢?你個證人你反對個集貿啊?哪裏輪到你說話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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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有道理,那就請你說說看吧,被告人,你是怎麽實施犯罪的?如果不能證明的話,很遺憾,隻能按照‘欺詐師’來判了。”
審判長也搭腔繼續。現在換成這兩個人一唱一和。
轉眼間又是路翩被逼上了絕路。
路翩眨巴眨巴眼睛,像在做夢一樣頭重腳輕的。
就目前的情況來說,很有可能,按照“欺詐師”被判,就會死。
換句話說,現在如果路翩不能證明自己的殺人罪名,那麽就會死。
想要一把槍的心情愈發強烈,一人一槍什麽事都沒有了!
密室?密室!
死馬當活馬醫了。先瞎說幾句話。
“這還不簡單,翻窗啊。”路翩強裝鎮定,說了一句非常扯淡的解答。
“他們家在十八樓,你怎麽翻?”
“綁繩子爬上去唄。”
“說過了,辰光小區之前是打算用作寫字樓的,外麵除了一根豎直的光滑排水管,沒有任何可以利用的地方。”
路翩心頭一驚,吃癟退下。
唔,這家夥一點都不好糊弄。
搞半天,真正有威脅的,應該警惕防備的,反而是這個葉鴻博。
靠北啊!就不能讓我省點心嗎?
按照這場審判這個疑罪從有的狗屁道理,路翩自己是受審的那一方,必須自證。
不能指望用同樣的辦法反駁葉鴻博的證詞,說他在撒謊。
路翩咽了口口水,整理思路。
“哦,順帶一提,現場並未發現任何類似魚線啊,繩子啊,之類的道具。地麵上當然也沒有屍體,不存在把屍體從十八樓往地上扔的情況。”葉鴻博非常貼心地給路翩補了一刀,加上了許多限製條件。
下手真狠,斬草還除根是吧。
問題也沒別的辦法啊?
意思是,真的得按照他們給出的已知條件,現成編造一個合情合理的密室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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