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取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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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一早,b市早報就出現了兩條抓人眼球的新聞,一則是慕氏總裁私生女現身生日宴,另一則則是lin's總裁林亦南深夜與佳人幽會,兩人雙雙開車進山。
針對此問題,還引發了一場關於林亦南是不是喜歡野戰的議論。
更驚爆大家眼球的是,兩則新聞的女主人公居然都是同一個人!
這讓慕瀟一夜之間在網絡上躥紅,一躍成為熱搜榜第一。
對於她,網友的聲音也是褒貶不一,有因為她漂亮而成為她的腦殘粉的,也有林亦南的腦殘粉碎了一地的芳心,始終咬定這是她的炒作。
當然這些都與我們淡定霸氣的慕瀟無關,因為她壓根兒不看報紙與娛樂新聞。
她不看,可有些閑的蛋疼的人就偏偏愛看這些捕風捉影的事兒,比如慕湘。
一整個早上,慕湘拿著這份報紙前前後後看了不下三十遍,恨不得把報紙給吃了!
正當她準備再看第三十一遍時,話題的女主角華麗麗地就出現在她家門口了。
慕瀟身上還披著林亦南的黑色西服外套,一進門就旁若無人地開始在玄關處換鞋。
而慕湘在看到那件衣服時就已經完全不淡定了,她認得那件衣服,那是她送給林亦南的生日禮物,世界上僅此一件,而林亦南居然就這麽隨便地把它借給了其他的女人?這同時也說明,報紙上的話是真的,他們真的一起進山了,還孤男寡女地共處了一個晚上。
慕湘越想越覺得生氣,最後她泄憤地將報紙撕了個粉碎,拍案而起,尖著嗓子對著她吼道:“誰讓你進來的?”
慕瀟對於她的幼稚與無聊,完全不想理會,所以依舊是該幹嘛幹嘛,連頭都懶得抬一下。
慕湘一肚子的火沒處發,一把拉住了她,“站住,我跟你說話你沒聽到嗎?”
慕瀟身高一米七,而慕湘隻有一米六,所以當她看著她時,總是會有一種居高臨下的感覺。
“不好意思,我隻聽得懂人話。”她嫌惡地從她手中抽回了手,慢條斯理地掏出紙巾擦了擦手,仿佛接觸到了什麽髒東西。
“你罵我?”慕湘不依不饒道:“我告訴你,林哥哥是不會喜歡你的,我勸你還是少耍手段。”
“他喜不喜歡我,我不知道。”慕瀟輕笑著看著她,“而我可以肯定,他喜歡的一定不是你。”
“你——”慕湘被她一句話堵的不知道該如何反駁,急得臉都紅了。
“湘湘,你跟誰說話呢?”樓上傳來了一道溫柔的女音,一位麵容和善的中年女子扶著樓梯扶手,一步一步走下。
慕湘一看到自己的媽媽,立即撲上去哭訴道:“媽媽,這個瘋女人一大早就來我們家發瘋,還說林哥哥是她的,我勸她不要執迷不悟釀成大錯,她竟然還要打我。”
她哭的梨花帶雨的,不知道的還真以為她是受了莫大的委屈。
慕瀟冷哼,慕家人果然都是好演技。
慕媽媽一向看她不順眼,此時一聽到自家女兒哭訴,一張臉登時就拉了下來,口不擇言道:“你這個有娘生沒娘養的野丫頭,怎麽還有臉出現在我們家?”
慕瀟早已習慣了她刺耳的語言,也早就練就了一身反唇相譏的好本事,“你們這對破壞別人家庭的婊,子都還有臉呆在這裏,我還有什麽不好意思的?”
“賤人!”慕媽媽氣極,抬手就要打她,慕瀟卻死死攥住了她的手腕,將她推向了一邊。
“你以為我還會再讓你們像以前那樣,欺負我,折,辱我?”慕瀟冷笑:“李美雪,你做的孽夠多了,報應也該來了!”
慕媽媽被她大力的一推,踉踉蹌蹌地磕在了樓梯棱角上,霎時間鮮血汨汩地往外冒。
破碎的一些畫麵在她的腦際一閃而過,失控的汽車,滿地的鮮血,讓她忍不住失聲尖叫,“啊——”
她忽然瘋狂地砸東西,拿到什麽就砸什麽,完全沒了章法,隻是一雙眼睛死死地盯著慕瀟,歇斯底裏地喊著:“陸雲間,我要殺了你,我要殺了你……”
最後還是慕爸爸接到了電話,及時聯係了她的主治醫生,這才穩定住了她的情緒。
看著滿目瘡痍的房子,慕爸爸無奈地歎息了一聲,將慕瀟叫到了書房。
看著自己這個又愛又怕的女兒,慕爸爸隻能歎息道:“你知道她不能受刺激,她不願意看到你,就當是為了我,你還是搬出去住吧。”
慕瀟點了點頭,冷聲道:“我不是為了你。”
她從來都沒想過要和他們同住,她隻是單純地想刺激她一下,看著她歇斯底裏地痛苦的模樣,比起她媽媽所承受的,這些還遠遠不夠。
她從來都不是良善之人,欠了她的,她定要他們百倍千倍地償還。
而慕爸爸的態度她也早已習慣,無論對與錯,她始終都是最先被舍棄的那一方。
因為習慣了,所以不再抱有期待了,沒有期待了,也就沒有失望了。
在慕爸爸的幫助下,慕瀟很快就找到房子搬了出去,並且被任命為水慕雲間的設計部總監。
她在巴黎專攻的就是服裝設計,所以對這個安排毫無異議。
她先是翻看了近幾年來水慕雲間的服裝發布會的情況,一如既往地前衛,新潮,卻讓她總覺得有些平庸。
水慕雲間需要的,是一個驚天的大驚喜,打破所有人對水慕雲間的常規看法,帶給他們新的體驗與感覺。
她思索了很久,也沒有什麽頭緒,隻能無聊地在設計部轉悠,卻讓她無意間瞥到了一本雜誌。
那是lin's珠寶的宣傳雜誌,新鮮卻並不新奇,顯然lin's也需要改變。
一個計劃突然在她腦海中浮現,也許,他們完全可以合作。
慕瀟從來都是行動派,立即就打電話預約了和林亦南商談。
她約的時間是下午三點,而她兩點五十分的時候就已經在約定好的咖啡廳等候,她一向習慣早到,帶給對方無比的尊重。
可是對方顯然並不想給予她尊重,她從二點五十等到了三點二十,卻依舊沒能看著林亦南的影子。
她打電話向公司,秘書隻說是有事耽擱了,並且提議她到公司樓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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