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2章 這是強勢,是誌在必得

字數:6693   加入書籤

A+A-


    李主任笑道:“你看,說曹操曹操到。請進。”
    李明輝也好奇李主任口中的曹操究竟是何方神聖。
    隨後,他們的目光轉向門口。
    門扉開啟,一位舉止高雅的中年女士含笑步入。
    她身材修長,發髻高挽,流露出一股藝術家的風範。
    “老李,這就來打擾你了。”
    李主任起身迎接:“老朋友,你這是說的什麽話,來我這兒哪能算打擾呢,你以後得多來啊,好讓我這沉悶的辦公室多添幾分藝術氛圍。”
    “你太客氣了。”
    中年女士與李主任寒暄片刻後,留意到了李明輝。
    “真不好意思,你們在談事吧,你們繼續,我去會客室等好了。”
    李主任一笑:“不必去會客室了,他就是你今天想見的人。”
    中年女士微微一愣,隨即臉上綻放出驚喜之色。
    “你,就是李明輝同誌?”
    聲音中帶著驚訝與激動,仿佛李明輝對她而言意義非凡。
    李明輝起身道:“是的,我就是李明輝。”
    中年女士神色振奮:“明輝同誌,總算見到真人了。對了,老李,你跟明輝同誌提我要找他的事了嗎?”
    “正要提呢,你就來了。正好,我給明輝介紹下你。”
    “不必了,我自己來介紹。明輝同誌,我叫陳雅,你叫我陳姐就好。”
    女士溫婉的模樣,一看便是知書達理之人。
    “陳姐,那你找我有什麽事嗎?”
    李明輝問道。
    “坐下說,坐下說。”
    眾人相繼落座於沙發上,李主任吩咐人送來茶水。
    “明輝同誌,實話告訴你,我是為你的那首《家園之歌》而來的。”
    陳雅隨即坦誠相告此行的目的。
    一番深入交談後,李明輝方知,陳雅是一位歌唱家,同時在文化部任職,今日來訪是希望能成為這首歌的演唱者。
    眾所周知,歌曲的作者與演唱者各司其職,一個幕後,一個台前。
    李明輝雖已取得歌曲的版權,但這首歌尚未正式發布。
    而今陳雅主動找上門,意在購買版權,親自演繹,將這首歌推上電台,通過電波傳遍大江南北、街頭巷尾。
    李明輝思索片刻,他原本隻是想拿下這首紅歌的版權作為保障。
    而陳雅似乎的確更適合擔綱這首歌的演唱。
    一次出色的演繹,能讓歌曲的傳播更為深遠,這無疑增加了作品的內在價值。
    因此,他應允了對方的請求。
    “我願意支付兩千元購買這首歌曲的演唱權。”
    李明表達了自己的意願。
    兩千元,近乎是張強兩年薪資的總和。
    這數目已然不菲。
    然而,張強作為一個來自未來的靈魂,深知未來版權的昂貴,現在以兩千元售出,日後必定會追悔莫及。
    “李先生,若你真心欣賞這首歌,就應當理解它的真正價值。”
    張強的話語,讓李明與廠長王先生都為之一愣。
    這顯然是對報價的不滿。
    原本,李明此行至工廠,是懷揣著三顧茅廬的誠意,加之有王廠長的從中協助,意圖以優惠的價格獲得歌曲的演唱權。
    遺憾的是,眼前的年輕人過於聰慧。
    “那你認為多少合適呢?”
    李明沉聲問道。
    “張強,老李在文化部門可是有話語權的,這次你歌曲的版權能順利審批,老李也出了不少力。你就稍微退讓一步,給個友情價吧。”
    王廠長的話語,意在讓張強適可而止,賣個人情,以便日後行事更為順暢。
    張強自然心領神會。
    日後若有新歌申請版權,還需經過李明之手。
    “這樣吧,李先生,我可以兩千元轉讓歌曲的演唱權,但須設定一個期限,十年,你看如何?”
    張強所提的十年並非空穴來風,有了李明這樣的歌唱家為這首紅歌助力宣傳,那麽在風起雲湧之時,這首歌所能提供的庇護將更加堅實。
    李明問:“十年後,若想繼續演唱這首歌,是否還需另付版權費?”
    “沒錯,按十年後的市場行情支付即可,屆時你享有優先授權。”
    張強回答,這已是他的極大妥協。
    李明是業內人士,卻未曾料到張強更是此中高手。
    “好,就十年,我們簽訂協議,這筆交易便算達成。”
    言罷,他便從隨身攜帶的公文包中取出兩份協議。
    “李先生的準備真是周全。”張強不禁讚歎。
    李明笑道:“這也足以表明我的誠意了吧。”
    張強心中暗想,這可不是誠意,這是強勢,是誌在必得。
    然而,在強勢的李明麵前,他並未顯得弱勢,反而從被動中爭取到了一絲主動,最終完全掌握了局麵。
    協議簽署完畢,李明即刻支付了兩千元,張強爽快地收下。
    “張強同誌,日後若有新歌,直接找我,我會盡快為你審批。當然,新歌的版權若要出售,也可以考慮一下我。”
    對李明而言,今天的交易頗為劃算。
    “那是當然,日後或許還得有勞李先生相助。”
    張偉客氣地說道。
    李明離去後,王主任拍著張偉的肩膀笑道:“你小子真有兩下子,居然敢在她麵前議價,你可知,我在她麵前從來都是唯唯諾諾的。”
    張偉略顯驚訝,未曾料到王主任在李明麵前如此怯懦。
    “我不過是初生之犢不畏虎,以後在她麵前說話自當謹慎。”
    離開王主任的辦公室,張偉心中暗自慶幸,今日竟額外收入了兩千元,加上之前的獎金一萬元,手頭現金已逾一萬兩千元,穩穩當當成了萬元戶。
    “看來,得找個時間去古董市場碰碰運氣了。”張偉暗自思量。
    他決定,當天下班後就前往古董市場。
    再次踏入那家曾讓他淘到幾件古董的店鋪,張偉邁步而入。
    刹那間,他仿佛看到了趙靈兒的身影重現眼前。
    那位衣著時尚、與眾不同的少女,曾比他更早注意到一隻瓷碗。
    她留下合影,並言他日有緣再會,將照片贈予了他。
    一切,猶如昨日重現。
    “不知何時能再遇‘九二零’趙靈兒。”張偉心中默念。
    “同誌,想買些老物件嗎?”店員問道。
    張偉回過神來,環顧店中物品,皆顯得  無奇,即便留到未來,也無甚價值。
    他正欲離去,卻被店員叫住:“同誌,我記得你上次在我們店裏買了三件老物件,怎麽,今天沒看上什麽?”
    “對,你們貨架上的這些,都太過普通。”張偉直言不諱。
    “同誌,你果然是個行家,但別急,我們這裏還有更好的。最近新到了一件東西,你看了定會喜歡。”
    聽店員如此說,張偉停下了腳步。
    不一會兒,店員拿出一塊髒兮兮的破布,攤在櫃台上展示給他看。
    張偉初見破布,因過於髒汙,未及細看,便斷定其無甚價值。
    或許那店員是在故意捧殺他,後世許多推銷員常用此招,將人捧得天花亂墜,讓人糊裏糊塗地買下東西。
    但他可不上當。
    然而,就在這時,一個聲音在他心中響起:
    “檢測到任務環境,觸發以下任務選項:
    選項一:拒絕購買破布,獎勵四合院圖紙碎片十塊;
    選項二:鑒定破布價值,購買破布,獎勵四合院圖紙碎片十塊,心靈感應符一張。”
    嗬!
    張偉心中暗喜,心靈感應符又來了。
    回想起上次在劉芳家使用心靈感應符後的趣事,他毫不猶豫地選擇了第二項。
    隻是,第二項任務需要他鑒定破布的價值,這多少有些冒險。
    “同誌,你這破布,能讓我仔細瞧瞧嗎?”張偉問道。
    店員說道:“這可不是一般的布,上頭有字跡。”
    李衛民一聽,連忙湊近細看。
    果然,在那塊滿是汙漬的布上,寫著幾行字,筆力雄健,字形如銀鉤鐵畫,透出一股不凡的氣韻。
    他心中猛地一跳。
    這字跡,像極了失傳已久的王羲之真跡!
    接著,他細細研讀起來……
    最終判斷,這不是真跡,而是臨摹之作,但的確是王羲之《平安帖》的臨摹本。
    即便是臨摹,其價值也取決於年代,據他估計,應是初唐時期的作品。
    放在現在,也是價值連城。
    “朋友,你這塊布怎麽賣?”
    李衛民故意問道。
    店員道:“都說了不是一般的布,你要的話,五百塊拿走。”
    其實這布,是他從一個老農那裏收來的,私下在店裏出售。
    “朋友,看你們這店的樣子,不像是會收這種布,莫非其中有什麽故事?”
    店員被這一問,頓時語塞。
    若真有來曆,他自然能說得頭頭是道,但這顯然是個未經證實的東西,他隻是碰碰運氣,看有沒有  願意買。
    “嗬嗬,看來這不是你們店裏的貨,要不是看上麵有字,我都不會多看一眼。這樣吧,五塊錢賣給我,怎麽樣?”
    李衛民繼續試探。
    店員本想多賺點,但一聽李衛民似乎猜到是私賣,便道:“行,五塊就五塊,但你得替我保密,不然我可不賣。”
    李衛民二話不說,拿錢取布離去。
    “恭喜宿主完成任務,獎勵四合院碎片十枚,心聲符一枚。”
    懷揣著剛得到的寶貝,聽到腦海中係統的提示音,李衛民心中一陣歡喜。
    僅憑這一塊布,哦不,是王羲之《平安帖》的初唐臨摹本,其價值已遠超他之前撿漏所得的總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