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 搞事,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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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孟凡給的解釋,裏世界與表世界是類似於硬幣的正反麵的世界,但按照馮雪看來,也隻是類似於論壇權限隱身的功能罷了,高權限的人可以讓自己隱身,權限低於自己幾個級別的就看不到自己,並不是真的就處於兩個不同的世界。

    但是馮南所在的世界不同,明明處於同一個相位坐標,但卻是完全不同的兩個世界,要問馮雪為什麽知道,因為如果隻是裏世界的話,馮雪的精神應該能和自己的身體產生聯係才對。

    馮雪忽然感覺到,這可能是作者埋下的一個雷,說不定將來等自己以為自己天下無敵的時候,就會有一群神話級從那個世界裏衝出來……

    恩,就是這種傳統套路!

    然而,馮雪想過正常人的生活。

    所以他毅然決定——

    將濱海市的巨人驅逐出去!

    誒,等等,好像有什麽不對?

    啊,對了,不是巨人,是殺手……

    既然馮南讓自己小心四季,那自己就拿四季開刀!

    馮雪的臉上露出一個顏藝級的笑容,看起來就好像是在琢磨著如何坑錢的g胖。

    ……

    五月二十一日,星期日,陰曆四月廿五,正值小滿,宜祭祀、安葬、平治道塗(也就是修整道路的意思,當然,要是理解為路見不平拔刀相助什麽的也可以)……

    天空一輪下弦月細如銀線,仿佛隻要一縷微風,便能將其遮掩起來。

    月黑風高,卻正是殺人放火的良機。

    馮雪今天早早便已經睡下,直到淩晨兩點,確認家中三女都已經睡熟之後,才悄悄從床上爬起,穿上一身藏青色的夜行衣跳窗出門。

    很多人對夜行衣都有一個錯誤的認知,那就是顏色。

    古代的夜行衣是黑色沒錯,那是因為古代沒有現代這樣多的燈光,再加上古人多夜盲,才使得黑色夜行衣在夜間難以分辨。

    但在現代,若是穿一身黑色的夜行衣在夜間奔逃,看起來絕對不會比亮白色隱蔽多少!

    在這個年代,排除那些黑科技的光學迷彩和隱身類的超能力,最適合作為夜行衣的顏色應該是深灰色和藏青色,其次則是深藍色。

    而那些會穿黑色夜行衣出門的,不是被小說忽悠了的菜鳥,就是那些藝高人膽大,穿一身夜行衣隻為了表示自己是壞人的大佬。(所以要是有哪位讀者得到超能力想要行俠仗義,可別穿一身黑的出門啊!不然被抓去切片可別怪我沒提醒過。)

    奔走在黑夜之中,馮雪忽然沒來由的有了一種舒適感,似乎這樣的夜色下才是自己所應該存在的地方。

    但是他很快就將腦中的想法甩了出去,這顯然是前身記憶中的冗餘部分,雖然前身帶走了所有的情感,但是隨著記憶不斷被馮雪所融合,一些習慣性地東西仍舊在侵蝕著馮雪自身的人格。

    馮雪對此一直報以不支持也不反對的態度,一方麵他覺得自己既然擁有了前身的身體,就應該擔負起前身的責任,但另一方麵,他又覺得這樣有可能讓自己不再是自己。

    不過隨著他超能力的開發,這種擔心便多餘起來,因為隨著無數平行世界自己的知識的湧入,前身那一份記憶從最開始的對半分,變成了現在這種隻占很小一部分的情況,而其他能力中又沒有任何涉及人格的記憶,這樣一來,馮雪反而能夠輕鬆抵抗住前身的人格侵蝕。

    當然,一些小習慣上的變化卻也是難免的。

    時間已經是淩晨兩點多,即使是夜貓子也大都已經回家了,現在仍舊奮戰著的除去網吧裏的修仙黨,恐怕也就隻有各種可能會被屏蔽的酒店了吧?

    空曠無人的街道上,並不怎麽明亮的路燈並不能驅散多少夜色,反而讓沒有被光線照射的地方顯得越加的昏暗起來。

    不時間駛過的車輛將夜的寂靜打破,隨後又快速安靜下來。

    馮雪慢慢的走在街道上,開始尋找自己的目標。

    在這種一個人都沒有的大街上尋找躲藏起來的殺手,這聽起來似乎有些不靠譜,但馮雪卻有著自己的獨門秘技。

    要知道,這段時間以來,馮雪每天看到的頭上有字的人比比皆是,其中除了隻有一個職位的龍套之外,也不乏有著明顯陣營的家夥。

    而馮雪,此時,就走在某個殺手經常出沒的地方。

    是的,馮雪並不是來找人的,他隻是尋找一片經常有殺手出沒的地方而已。

    慢慢的放開氣勢,使自己在不被人察覺的情況下進入裏世界,隨後,掛著一絲壞笑,馮雪慢慢的搞起了小動作。

    殺手這種職業聽起來那是相當的神秘,但是對於同樣身處於殺手圈子中的人來說,這卻是一個非常好猜的職業,就好像同一家補習班裏出來的學生能夠輕鬆猜到同班同學的解題思路一樣,因為自己也是這麽解的。

    而馮雪此時,就是要故意留下某種似乎是無意間留下的信息。

    這不隻是聽起來很別扭,要想實施起來那更是相當難以把握,太過刻意的話會引起對方的懷疑,而太謹慎的話,又容易被對方忽略掉。

    不過有了裏世界這種之後,這一切就變得容易了許多。

    悄悄地拿出一小片碎布,這是從池原的屍體上弄下來的,別誤會,馮雪可沒有什麽奇葩屬性的戀物癖,收集超能力者的隨身物品是孟凡告訴他的小技巧。

    因為高等級的超能力者的氣勢會沾染隨身攜帶的物品,使之帶上超能力者的氣息。

    聽起來好像沒什麽卵用,但是這種沾染了氣息的物品是不會刺激到普通人的,所以如果做成護身符長期佩戴,就能讓普通人免疫物品原主人氣息以下的能力者的壓迫,從而感知到裏世界的住民,但也隻是感知而已,充其量不過是能感覺到身後有人在看你的程度。

    對於普通人來說可能是雞肋,但對於看不到超凡者的殺手來說,卻是有可能避免死亡的神器。

    不過馮雪此刻顯然並不是要用它做什麽護身符,而是要坑人。至於坑法嘛……

    馮雪在陰仄仄的笑容中,掏出了一團紙,然後將其一角與布片重疊,用一根絲線從頂端吊在一米二三左右的位置上,然後,站在大約十米開外的地方,丟出了一枚飛刀。

    灌注了馮雪精氣神的飛刀巧妙的撕下一小片布片,同時帶著些許紙屑紮進了小巷之中,也不知道究竟飛去了哪裏。

    接著,馮雪卻輕輕地在周圍踢起了些許浮土,才滿意的離開了這裏。

    他的行動還遠沒有結束,或者說,這也僅僅隻是一個開始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