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紐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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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
黑夜。
美利堅,紐約市。
陰暗狹窄,布滿了各種垃圾,盤踞著無數癮君子、流浪漢的街道上。
蜷縮在角落位置的周青山睜開了雙眼,發起了呆。
“這裏是什麽地方?我為什麽會出現在這裏?”
他是一個網絡作家,三十二歲,單身,宅,勉強能養家糊口。
他記得在睜開眼之前,自己正在喝著肥宅快樂水,聽著激昂的歌曲,玩著一款名叫夢三國的古老競技遊戲。
已經四殺,馬上要五殺了。
手一抖,醒來之後就在這裏了。
他剛複盤了前半生之後,腦子忽然一痛,龐大的記憶,被塞了進來。
“我竟然穿越了。不僅是1992年,還是一個似是而非的美利堅。”
周青山背靠著肮髒的牆壁,抬頭看著夜空發呆。
等平靜下來後,他才捋了捋記憶。這一世的他也叫周青山,華裔。
二十五歲。
父母已經死亡。
模樣英俊,五官很有立體感,身材也算強壯。美利堅名校斯坦福大學,計算機專業畢業。
畢業後就加入了大公司,領取豐厚的薪水。迎娶白富美,走上人生巔峰。
巔峰之後,就是陡峭的下坡路。
與白妞離婚,房子沒了,工作沒了。現在他的前妻正與新歡,住在他的房子裏,過著幸福生活。
而且根據判決,他還得每月支付前妻1100美元的贍養費。
當然,他現在已經是個流浪漢,贍養費是一個子都沒有的。
但他的前妻,也有權力起訴他。
“很好。這很美利堅。”周青山捋清楚了前世今生之後,伸手揉了揉太陽穴。
離婚就破產,是歐美男人永遠的痛。
所以歐美國家的結婚率普遍不高。尤其是法國男人,講究的是穿上褲子不認賬。
戀愛可以,浪漫可以,結婚滾蛋。
女性的地位大幅度提升,但男人也進化成為了渣男,也不知道到底是誰輸誰贏。
他搖了搖頭,收起了亂七八糟的思緒,思考對策。
靠寫小說勉強溫飽的肥宅,還能過日子。
但是流浪漢是不行的。尤其是在這種逼仄的,充斥著大量癮君子的小巷內。
什麽時候意外死了,都不稀奇。
“嗯?!”周青山苦苦思索對策,忽然眼睛一亮,想到了一個絕佳的辦法。
寫小說。
他穿越的美利堅是個似是而非的美利堅。都92年了,還沒有一部叫終結者的科幻電影上映。
如果他記得沒錯,終結者是84年上映的。
很多經典的小說,也沒有出現。
拍電影跨步太大了,既沒錢,也與他的專業不對口。但是寫小說……
一支筆,一些紙就可以了。
哈利波特的作者羅琳,就是在極為艱苦的條件下,寫出了哈利波特這本可能是曆史上市值最大的小說。
然後,周青山就怔愣住了。伸手把自己上上下下的口袋摸了個遍,卻沒有發現哪怕一美分。
真正意義上的身無分文。
“明天再說吧。”周青山歎了一聲,說道。
他想了一下後,蜷縮起身體,靠在角落處,閉上了眼睛,在寒風之中,試圖睡著。
但是紐約的天氣是真的冷,冷的他直打哆嗦。不僅沒有任何睡意,反而更清醒了。
我日。
周青山罵了一聲,繼續閉眼努力睡覺。
當周青山醒來的時候,頭有點發昏,伸手在額頭上感受了一下,可能是發燒了。
就算不看醫生,也該去買點藥,但他又身無分文。隻得強撐著。過了一會兒,他站起離開了這個小巷,依靠記憶去謀生。
在美利堅有各種各樣的救濟機構。隻要還能行走,一個流浪漢吃飽飯完全沒問題。
但美利堅的食物高熱量,蔬菜少。導致美利堅人普遍肥胖。
周青山熟練的前往各個救濟點,領來了一大堆食物,又想辦法薅了筆紙,回到了自己在小巷內的“據點”。
等吃飽喝足了,恢複了力氣。他才拿起了筆紙,開始寫小說。
抄襲的第一本小說很重要。
周青山考慮到自己沒有名氣,就不適合放出指環王、哈利波特這些大作。
作為一名新人作家,能與出版社談條件的餘地很小。
隻有大作家,才能跟出版社爭取到更多的稿費。
所以,第一本小說可以出一本短篇。
等有名氣了,再寫這些史詩級的長篇。別的不說,一本哈利波特,就足夠他在資本美利堅逍遙快活一輩子了。
周青山對各種歐美小說,經典電影十分了解。很快就找到了自己的目標。
在他前世,三十年代末。大作家阿加莎·克裏斯蒂筆下的懸疑推理經典小說。
無人生還。
故事內容是十個陌生人,被一位神秘人邀請前往小島上做客,然後全部死亡。
也就是無人生還。
當第一個單詞落筆之後,周青山驚喜的發現,自己的記憶力,與英文書寫的能力,都非常強大。
不愧是斯坦福大學的高材生的大腦。
可比他前世的大腦好用多了。
“有這樣的大腦,卻落得這樣的下場。可真是悲劇。女人算什麽?前妻算什麽?有錢還會差女人?”周青山心中暗道,搖著頭奮筆疾書。
一行行的字,出現在了白紙之上。就像是一張張新鮮出爐,還散發著墨水味道的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