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廝殺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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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個少年一路跌跌撞撞,接連撞翻了幾個路邊攤,扯壞了幾個過路商賈的衣服,少年也不管不顧,直朝珩山府衙而去。
    此人正是方後來。
    此時,他的眼睛不住的往兩邊瞟去。
    那街道的兩邊有三四個人,身著青衣,手按腰刀,麵色陰暗,緊緊跟在五六丈外。
    有好熱鬧、更有那平白受了損失的人,都開始追著往府衙去了。
    來集市的許多人,回去都要路過珩山,特別是那做生意的,帶著貴重物品的,大家都有些心驚。
    況且,這珩山多年來,一直頗有幾分神秘,其中不乏山妖怪力亂神之說。
    隻是誰也沒真見過什麽妖物。
    方後來到府衙門口,一手抄起門前鼓槌,卻猶豫了起來。
    他站在鼓前,回頭一看,很多人圍在府衙門前,驚惶地看著他。
    那人群後邊,幾個青衣冷麵的人,也混雜在其中。
    有好事的人聒噪起來:“你這少年,到底敲還是不敲。”
    更多的人起哄起來,這些人俱是來看官府打板子的。
    少年一咬牙,使出渾身力氣,狠命對著登聞鼓一頓猛敲。
    鼓聲響起,聚集的人更多了,更多人七嘴八舌議論起來。
    大家心中更是惶恐,敢敲這登聞鼓,怕這妖物之說不假。
    燕國律法規定,除了重大冤情與警情,登聞鼓不可亂敲。
    若論冤情,平日裏進堂遞交狀紙,等候排隊,按順序排到自己,方可申訴,但登聞鼓一響,州府縣衙必須即刻升堂理案。
    但事後,苦主依然少不得要挨上一頓板子。
    若論警情,除非遇到走水起火、匪人破城等等極重大之事,不得擂鼓。
    曾有鬥勇好事者敲鼓,亂說匪徒進城,十板子下來就折了性命的。
    這衙門前麵。邊少年正在揮腕敲鼓鳴金,那府衙後邊,張府尹正抬手舉酒宴客。
    今日來的這可是貴客,且不是一般的金貴,乃是京中驍勇衛李百戶與朱總旗。
    按照大燕官階,總旗不入品,百戶才從七品,而府尹乃戶部正式在冊的正六品,原本不應大事招待,也不會在飯桌上平起平坐。
    奈何,驍勇衛乃京中權勢正濃的李重疇李大將軍麾下,這二人乃是李重疇心腹,據說李百戶還是李重疇第七房小妾的哥哥。
    李重疇官居一品,領驍勇衛大都督。
    而驍勇衛是專替大燕陛下辦差的,理皇家宮外一切事物。
    外人眼裏,驍勇衛就是大燕皇在宮外的眼線,這必須得伺候好了。
    因此,款待好兩位京中來的貴客,是當下最重要的事。
    但這滿桌飯菜剛剛擺上來,登聞鼓的響聲卻不合時宜的傳了進來,張府尹的臉唰的垮了下來。
    進來稟報的衙役還沒說話,張府尹先抖了抖威風,開口了:“登聞鼓豈能亂敲,先賞他二十大板,待我陪二位大人用餐之後,再去理會。”
    然後滿臉堆笑著:“治下不嚴,讓兩位大人見笑了。”便舉杯敬酒。
    兩名驍勇衛與己無關,也不理會,隻是端起杯子陪著府尹抿了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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