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鬧市驚變各種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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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麽,這個在家人眼中桀驁不馴的楊子向,在被害者家人的眼中到底是一個什麽樣的人呢?
從江麗麗的證言中可以得出,楊子向個子並不高,一米七左右,身材也不壯,瘦瘦的,有點尖下巴,頭發有些黃。
楊子向經常騷擾李多晨的事情,除了有江麗麗的證言外,也得到了李多晨父母同社區居民的證實。有居民證實,有一個上述特征的年輕人經常來,看到人多的地方就湊過去,然後就說李多晨的壞話,說完就走,隔三岔五的還老來。被害人家屬這邊的證言也大致如此,在此不再贅述。
對現場證人的尋訪也有了一定收獲。由於案件發生在白天,市場上人比較多,目擊到案件全過程的人也比較多。
有兩名證人是父子倆,均證實在案發前距離案發現場一兩百米的地方,有兩輛摩托車—前一後地飛快馳過。爺兒倆往前走,發現有一輛摩托車倒在路口邊,還以為出車禍了,然後就聽有人在喊救人,這才知道出人命案了。還有案發現場的那個家具攤老板莫長生,他看到了凶殺案的整個過程,從李多晨在路邊摔倒,倉皇中逃入家具攤,然後被凶手追上砍倒。他看到砍人的刀長約五十厘米,寬約五六厘米,刀麵很亮,還帶著個木把手。因為當時太害怕了,沒敢看那個凶手啥模樣。另一名證人李正也是附近的居民,當時正在一旁坐著休息,他也看到當時的情況。被害人邊跑還邊說:“你還真砍啊!服你了行不行!”那個砍的根本不回話,一個勁兒地猛砍。砍完之後,那人一手提著長刀,一手拉口罩,騎上摩托車就跑了。還有一名證人喬雲也提到類似對話的細節。李多晨摔倒在路邊,他站起來還說說一句“給你砍!你砍啊!”不過,這些證人的證言有一個共同點,那就是都隻看到了有人殺人,卻看不清凶手是誰。這些外圍的調查是由大批下屬進行的,看來,這幾個關鍵的目擊證人還要繼續做思想工作。
幾天過去了,偵查工作陷人了僵局,列為犯罪嫌疑人的楊子向沒有被捕,而現場的這些證據都沒有直接鎖定楊子向的證明力,這不禁讓蕭雲天有點苦惱。
就在這時,李多晨的姐夫領著一個人過來了,說是此人看到了案發過程也知道是誰作的案。
李多晨有一個姐姐,叫作李多雨,找了個做生意的老公張曉坤,張曉坤來到刑警隊,告訴蕭雲天,他有一個生意夥伴名叫程威,昨天正好有事找他,閑談之中說起農貿市場殺人的事,程威突然說他認識那個砍人的家夥。張曉坤一聽,這不是很好的目擊證人嘛,原來都隻是懷疑是楊子向作的案,現在如果程威能夠認出來,那豈不是板上釘釘了?程威走後,張曉坤就和妻子及嶽父商量了一下,大家覺得還是讓程威到公安機關作證比較好。張曉坤就對程威提出了請求,沒想到程威很痛快地就答應了要求,跟著到重案偵緝隊來了。程威也是一個生意人,張曉坤是他的一個重要客戶
他說當天的確目擊到了凶殺現場。當時他正開著車經過路口,突然聽到人們騷動的聲音,看到很多人跑向一個地方,他就把車停下來,打開車窗向外看。
“隻見一個人拿著長砍刀正在一個家具攤裏麵砍另外一個人。砍人的也就是二十多歲,個子不高,長臉,深眼窩,臉上的表情一看就十分凶狠。隻覺得砍人的這個人很麵熟,知道他姓楊,原來見過麵的。現在張曉坤來找我作證,我覺得懲惡揚善、弘揚正義是每個公民應盡的職責,應該過來作證於是我就來了。”程威說道。
蕭雲天大喜,馬上安排人員組織辨認。把楊子向的照片從戶籍庫裏調了出來,又找了其他九個人的照片,混在一起,讓程威辨認。程威辨認後,準確地找出了三號就是他看到的砍人的人,而三號正是楊子向。將這十個人的照片打亂順序後讓程威再次辨認,還是認了出來。不過,即使這樣蕭雲天也沒有完全放下心來。因為證據的來源很重要,程威這名重要證人並不是公安機關主動偵查找來的,也不是他自告奮勇要求作證的,而是由被害人的親屬領過來作證的。而且程威與被害人李多晨的姐夫張曉坤之間有生意往來,這算不算是一種利害關係呢?
換句話說,證人程威會不會是因為受到了被害人李多晨家人的指使而故意出來作證辨認的呢?如果程威事先看過楊子向的照片,那麽他能夠認出來不是易如反掌嗎?總之,證人程威的突然出現還是有點可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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