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9章 神武維新(3)

字數:4259   加入書籤

A+A-


    返回乾清宮的路上,劉平命太監將局促不安的小郡主帶去了後宮之中由皇後李望舒安排。
    事實上,劉平並不是什麽變態,正好大女兒劉寧缺了個陪讀的侍女。
    這朱由瓊看起來十分聰慧,又認識字,讓她去陪侍,倒也是個不錯的選擇。
    回到了宮中,微微有些不適的朱由檢選擇了告辭回閑福宮。
    劉平當即準了,並讓十幾個黑衣衛負責保護朱由檢一路護送。
    倒不是真怕朱由檢跑了,劉平美其名曰為了他的安全。
    經曆了數月的軟禁,這位昔日的大明天子早已性情大變。
    從最開始的無奈、絕望,再到最終為了家人的妥協。
    朱由檢已經和曆史上的崇禎像是兩個人一樣,毫無以前的那種銳氣。
    “對了,明日開始便由你任勞工營的營官,那裏可有不少老熟人在等著你”
    朱由檢快要走出大門時,聽得劉平冷不丁的補充了一句。
    不用說,朱由檢已經猜到了劉平口中的那些老熟人是誰。
    除了京師中被俘獲的勳貴和官員,還能有什麽。
    想到了這些人,朱由檢更是恨的牙根癢癢。
    嘿嘿,想不到吧,你們這些家夥如今又要落在我的手上。
    臉上閃過了一絲笑容,朱由檢向劉平拱手告別。
    接過宮女遞來的一杯熱茶,劉平總覺得剛剛朱由檢的笑容有些不懷好意。
    不過這正是劉平想要的,要是他真的波瀾不驚,毫無反應的話。
    那劉平便要考慮讓不讓朱由檢任這個勞工營的營官了……
    如今大局初定,大漢朝廷以一種特別的方式在運轉。
    改革變法之事已經迫在眉睫,但想要複刻神武軍在河南的那種模式,卻是有些不現實的。
    因為那種一切為了軍隊服務的製度明顯不適用於正處在休養生息時期的大漢。
    已經經曆了五六年的戰亂了,山東、河南、北直隸三地的百姓迫切需要和平的日子。
    劉平也需要一段時間,將大漢打造成這亂世中的唯一樂土。
    但萬事都要一步步的來,改革變法之事是急不得的。
    想到了這裏,劉平喝完了一整杯茶水,朝著侍候在一旁的小元子道:“傳大理寺卿林凡和禦史大夫陳元登入宮覲見!”
    “既然想要變法圖強,那麽第一步便從立法開始吧!”
    篤定了這樣的心思,劉平沒等多久便見到了林凡和陳元登二人。
    這二人身上都穿著嶄新的官袍,頭戴著烏紗帽。
    “微臣拜見陛下!”
    二人一起出聲,神色激動的朝著劉平行禮。
    陳元登和林凡原本隻是跟在許青山手底下辦事的書吏,如今得了這般的造化 ,成了三品的文官大員。
    麵對提拔他們的大漢天子劉平,二人皆是感動無比。
    拂袖讓二人起身,劉平也沒有多話,當即就提出了要依據大明律立法之事,並要聽聽他們的意見。
    林凡身為大理寺卿,原本就對大明律熟悉無比,想了想後便道:“陛下,倘若要立法的話,大明律中的許多刑罰都可套用,不知陛下可有什麽想要改的?”
    回想著大明律中的許多酷刑,劉平思考了許久才回道:“大明律中嚴苛酷刑太多,雖能一時以重典治國,但卻不能根治犯罪,反而引發了民間百姓之間的互相敵視,以至於最後對朝廷的敵視,新法須以教化和刑罰並舉,方可改善民間風氣,行德政以安民”
    “陛下說的有理,就連朱家太祖皇帝當年也曾感歎,奈何朝殺而暮犯,可見大明律雖一時對百姓有震懾,但卻在德教上有失方寸,不可長治而久安”
    君臣二人統一了意見,一旁的陳元登因為寫得一手好字,便被迫當了二人的書手,負責起草新法。
    提筆在宣紙上要落筆,陳元登又看向劉平道:“請陛下為新法取個名字吧!”
    “就叫大漢新律吧!”
    點了點頭,根據劉平和林凡的意見,陳元登提筆開始寫著:大漢新律第一條——皇帝是大漢的最高領袖,神聖不可侵犯!
    新律第二條——天下百姓是大漢之基石
    新律第三條——官民同罪視作一事
    ……
    敲定了三十多條新律的總綱,接下來便是刑法和民法的分綱。
    陳元登筆走龍蛇,但還是給跟不上劉平和林凡口中的速度。
    無奈之下,太監小元子也成了代筆的書手。
    時間一點點的過去,直到天已經黑透了,這才罷手。
    看著已經堆成一疊的宣紙,劉平滿意的點了點頭,並讓幾日明天早些來。
    第二天淩晨,幾人便趕來了宮中。
    進了昨日的殿中,卻發現多了李信、孫可望、許青山以及三十多個穿著文士服的翰林院書吏。
    看著林凡等人一臉興奮的要施禮,劉平笑道:“無需多禮,這都是朕為你們尋來的幫手”
    君臣幾十人也不多廢話,當下幹勁十足的開始了編撰新法。
    李信和孫可望等人對立法也很感興趣,每當劉平和林凡提出,二人又會不約而同的給出意見。
    劉平思慮之後,又會采納其中的有利意見。
    三十幾個翰林院書吏則是最忙之人,一筆一筆的記錄每條新法。
    一連忙活了近兩個月的時間,以《大明律》為範本的《大漢新律》終於全新成書。
    望著桌子上裝訂成冊,厚厚的十幾本書冊,劉平終於是長舒了一口氣。
    這大漢新律中,與大明律最不同的就是劉平選擇性的廢除了淩遲、斬首、剝皮、抽腸、刷洗、錫蛇遊、連坐等酷刑。
    轉而變為以絞刑為主,苦力服役為輔的輕量化刑法。
    當然了,也不同於秦法之中犯了任何一點小事便去服苦役。
    在大漢新律中,對量刑的標準定的十分嚴苛,不會有那種模糊的界限存在。
    同時,為了加強對地方官員的監督和新律的執行。
    劉平將禦史台、大理寺的監督和提刑的權力增大了許多。
    遇到一些大案要案,大理寺卿和禦史大夫有權將提案送至總理衙門和皇帝審理。
    當然了,為了分權之事,黑衣衛有權調查這兩個部門的提案。
    這樣有一個好處,那就是不會出現因為官官相護導致一些大案將皇帝蒙在鼓裏。
    不過也是有一定的局限性,那便是這三個機構同時腐化,一同欺瞞的話,那皇帝也沒什麽辦法。
    但是,如果這種國家機構都直接腐化,說明這個國家已經到了病入膏肓、日暮西山的程度了。
    那時候皇帝知不知情,其實也改變不了什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