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鐲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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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禮記得,自己在外行走了將近五年,那五年裏,他確實學到了不少東西,除了安身立命的本事外,更多的是人性的險惡。
    在他準備返回易家的時候,途中經過江寧,也就是現在的南京時,遇到了一個女人。
    那時,易禮雖然不像現在實力強大,但由於自身異於常人的體質,他即便什麽都沒學過,還是能看到普通人看不到的東西。
    在南京城外的一座山上,衝天的白色光芒,在夜裏閃得他有些張不開眼睛,那地方就是唐杏曾經去過的觀音山,在那裏有一座神秘的高塔。
    易禮在觀音山下,看到了兩股力量,一個是靠近南麵一側,從塔裏發出的光芒,另一個是靠近北麵一側,與七星芒相似的陣法。
    他兩麵的路都蹭踏進過,但北側的陣法,以他當時的能力還無法破解,甚至他覺得再過個百年,他大概也無能為力。於是,他便選擇了從南麵進入。
    與唐末時期的唐杏一樣,易禮在從南側進入後,看到了一座六層的高塔,而他看到一個女人從塔裏走出,在她的左眼處,閃著一絲絲紅色的光芒。
    說到此處,易禮意味深長地看了一眼唐杏:“你想知道她長什麽樣子嗎?”
    唐杏白了他一眼:“你該不會是看到什麽絕世大美女,走不動道了吧!”
    易禮故作深沉,跳過這人的麵容,又接著說道,他們兩人相遇之後,那女人並沒有想象中的應激反應,她很從容地問起易禮的身份,在得知了他的姓名後,也沒有過多停留。
    易禮當然不會告訴自己的真實姓名,與那女人分別兩日後,又在江寧城裏見到了她。
    自從那晚去過觀音山後,易禮便暫時放棄了回京的計劃,他想看看那山裏到底藏著什麽秘密,於是幹脆在江寧城裏住了下來。
    易禮再次遇到那女人,是在城中的一間當鋪。那時,易禮離家五年不曾回去過,身上的錢早已用光,幾年之間當了不少東西。
    易家的東西不說件件價值連城,那也算得上千金難買,隨便拿出一件,便能讓一家普通人享受一輩子。但奈何,易禮過慣了大少爺的日子,出門在外也不願將就,於是在銀錢用光後,便把隨身戴著的幾樣飾品通通當掉。
    當鋪中,那女人似乎是想贖回什麽東西,但掌櫃卻說早已過了期限,僵持半天,還是易禮出麵,將女子勸說離去。
    易禮當好玉佩後,便追著女子的腳步。一路上,易禮問了她去當鋪的目的,但她卻隻能說出那東西是什麽,卻不記得是何時賣給當鋪的。
    後來,易禮又回到那家當鋪,問了掌櫃才知曉,那女子要贖回的東西,竟然已經超過了百年。
    那當鋪與顧客約定的贖回期限,最多隻有五十年,雖說當鋪還在,但一來當初經手的人已經沒了,二來超過了期限,再加之掌櫃也不能保證這庫房裏是否還有那件東西。
    那間當鋪曾經經曆過一次火災,大概是三十年前左右,那時,店裏的賬本都被燒了個精光,想要查閱過去幾十年的買賣記錄,根本不可能。
    易禮賄賂了掌櫃,那人才答應幫忙查閱近三十年的賬本。但不幸,這其中並沒有那東西的記錄。無奈,易禮又花了些銀錢,讓店家在庫房裏尋找了一番。
    那女子要找的東西,是一個鐲子,由赤、青、黃三條顏色的細環纏繞組成,相傳是女媧補天所用的五彩石剩下的三種顏色的石頭所製,能將世間所有的氣息轉化為攻擊的力量。
    這鐲子,她也不記得是什麽時候當出去的,但就是有這段記憶。她記得她和店家約定好將來會贖回,但沒想到會變成這樣。
    唐杏越聽越覺得離譜,這人說的分明就是三色鐲,但以她的推測來看,三色鐲的擁有者,大概每隔五百年才會出現一個,兩百多年前,不當不正的,還有其他人能駕馭這鐲子?
    易禮問過那女子,這鐲子是否是她親自當的,對方肯定地回答他,這讓易禮十分驚訝,隻覺得這女子和易家有一定關係,不然怎麽會有百年前的記憶。
    那時候,也是易禮見識少,覺得這世間除了易家,不會再有如此長壽之人。他對這女子的身份著實感興趣,手裏有了閑錢,就想將這事追查到底。
    於是,花了一大筆錢,讓那掌櫃找人再去翻一翻庫房。
    夥計翻找時,易禮和那女子也在場,最終在一個隱蔽的角落裏,找到了一個滿是灰塵的錦盒。
    那錦盒裏裝著的,確實是那女子所說的鐲子,當鋪的掌櫃是有些本事的,但他卻看不出這鐲子是何種材料製成的,此前的賬本已經不在,現在女子要贖回,掌櫃也沒辦法估價。
    最後,掌櫃叫來了老板,在易禮一再地討價還價之後,鐲子總算到手。
    但這還不算完,那女子計劃要去京城,那裏還有一件東西等著她取回。
    易禮那種打破砂鍋問到底的個性,是不會讓那女人一個人上路的,他本就要回京,與她也不過是順路。
    但那女子十分安靜,就算易禮幫她贖回了那鐲子,她卻仍舊沒有說出自己的名字。
    一路上,兩人相安無事,那女人隻簡單說了自己不大記得自己的姓名,但要拿回的那兩樣東西,在腦海裏確實記得十分清楚的。
    那女子很年輕,看上去二十來歲,長相標致,在易禮看來,這樣的女孩子一個人行走江湖,恐怕不是什麽簡單的事,她到現在能如此平安,可見這人本事不一般。
    到了京城後,那女子又重複了一遍在江寧城的經曆,她要找的那樣東西,同樣是被當了出去,同樣經曆了至少百年。
    至此,易禮對她的興趣已經達到了極點,京城是他的地盤,他利用自己的勢力,將那女子留在了京城。
    兩人打了兩個月的交道,他似乎能察覺到,這女人似乎在找什麽地方,但她的記憶就像她說的那般,有些混亂,又有些離奇,該記的的事情不記得,不重要的東西倒是記得很清楚。
    而當她從京城一家當鋪中,拿回那個東西時,易禮就更好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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