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5章 猞猁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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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幹!”
    說幹就幹,李天元立刻把步槍背在背後,拿出編織袋開始采摘。
    枸杞樹上的樹葉已經凋零,獨留已經凍幹的枸杞子,采摘起來比鮮果更方便,更省力。
    等到楊球娃和莊必凡布置完陷阱、放好捕獸夾回來,李天元已經把這一大片枸杞子全部采摘完了。
    拎起編織袋掂了掂重量,起碼有一百斤。
    隻是讓莊必凡和楊球娃不解的是,李天元采摘這些紅色果果幹嘛?
    “天哥,這玩意又不能賣錢,你摘它幹嘛?”
    “誰說不能賣錢了?”
    李天元把編織袋口係好,笑著說道:“這可是好東西,拿到城裏一斤至少能賣一塊錢。”
    “什麽?一塊錢,這玩意有這麽值錢嗎?”
    楊球娃大驚,似乎發現了一條隱藏的致富之路。
    一斤枸杞子能賣一塊錢,這一袋子一百多斤,可不就是一百多塊錢嗎。
    照此說來,采摘枸杞子和打獵一樣掙錢。
    “可是,咱們村的大人怎麽說這玩意有毒,從小就不讓我們吃。”
    “我們從小就被大人騙了,這玩意叫枸杞,有極高的藥用價值,主五內邪氣,熱衷消渴,周痹風濕。久服,堅筋骨,輕身不老,耐寒暑,養肝,滋腎,潤肺,補虛益精,清熱明目。對男人那是妙不可言。”
    李天元如同知識百科一樣給兩人普及枸杞知識。
    俗話說:人到中年不得已,保溫杯裏泡枸杞。
    “現在給你們解釋你們也不一定能明白,但是,等你們娶了媳婦,就知道這玩意有多神奇了。回頭我給你們每人留兩斤,等到洞房花燭的那晚再使用,我保證讓你們成為一夜七次郎。”
    “謝謝天哥。”
    楊球娃和莊必凡真的不知道枸杞還有這麽神奇的效果。
    要是早知道的話,他們早就去各個山頭采摘了,豈會等到現在。
    人們常說:這個年代遍地黃金,尤其大山深處,那是滿山都是搖錢樹。
    大通山有三寶,枸杞、鎖陽、冬蟲夏草。
    一到夏天,枸杞隨處可見,數不勝數。
    再加上這裏的人們並不認識枸杞,更不知道其藥用價值,還時常哄騙小孩說紅果果有毒,就更沒有人吃了。
    鎖陽主要分布在北部戈壁沙漠一帶,最佳采挖季是春、夏兩季。
    同樣的,此時的鎖陽還沒有體現出它的藥用價值,等到後世的時候,直接進了保護名錄。
    至於冬蟲夏草,那是馳名中外,天下皆知。
    不過,它的生長條件極其苛刻,必須生長在海拔2600米以上的草地中。
    冬天成蟲,夏天成草。
    每年的四五月份便是它的最佳采挖時間。
    當下一克不過兩塊錢,但在九零年以後,這玩意就像坐火箭一樣瘋狂暴漲。
    後世中,其價值堪比黃金,一克動輒大幾百,一斤少則幾十萬。
    李天元既然重活一世,那麽這些珍貴藥材都會成為他的經濟作物,今生發家致富的基石。
    采摘完枸杞,布置好陷阱。
    李天元抬手看了眼手腕上的手表,已經是四點來鍾。
    三人這才收拾好獵物和裝備,帶著金雕退出老林子。
    他們剛從老林子出來,大通山外圍就傳來一聲震耳欲聾的槍聲。
    砰!
    聲音如驚雷,在原野上回蕩。
    三人精神一振,異口同聲道:
    “老土槍的聲音。”
    “這個時候還有人敢在大通山打獵,他們不要命了嗎?”
    人盡皆知,大通山危機四伏,沒有豐富的打獵經驗,一般人根本不敢上山。
    李天元三人之所以敢進老林子,敢打熊瞎子,那是因為他們有半自動步槍。
    還有伴隨李天元重生而來的雷達探索異能,空中還有金雕預警。
    正是這般超乎常人的裝備與能力交織成的無敵外掛,賦予了他們前所未有的膽識與底氣,使他們在這片危機四伏的天地間,也能肆意馳騁,無所畏懼。
    而其他人想要靠老土槍進大通山打獵,簡直就是閻王上吊,嫌自己命太長了。
    三舅趙三娃不就是最好的例子,險些成了熊瞎子的腹中餐。
    “槍聲好像是從七道梁那邊傳來的,距離咱們應該有五六百米。”
    李天元指著七道梁的方向說道。
    距離肯定超過了五百米,不然他早就用雷達探測異能察覺到那邊的情況了。
    老土槍打兔子和野雞還行,若是碰到大型獵物,隻有殞命的份。
    “大家加快速度,看我們過去能不能幫上忙。”
    既然大家都是獵人,李天元肯定會能幫則幫,賣個人情總比別人踩你一腳要強吧?
    三人加快腳步,拉著爬犁在雪地中前行。
    遇到下坡,他們就直接坐在爬犁上一滑到底,放飛自我。
    五百多米的距離說近也不近,說遠也不遠,大概走了十分鍾就走到了。
    “天哥,快看那邊。”
    楊球娃指著下方的一塊大石說道。
    “我看到了。”
    早在進入五百米範圍的時候,李天元就已經注意到這邊的情況了。
    隻見下方的山坳處,一位中年人背靠大石,渾身是傷,雙手顫顫巍巍地裝填火藥。
    一頭體長不過一米,體重不過五十斤,形似狸貓的猛獸正在步步逼近。
    它呲著獠牙,兩隻耳朵高高豎起,凶狠的目光死死地盯著前方大石。
    哪怕它的下腹還在流血,都毫不在乎。
    仿佛它是這方天地的主宰,渾身散發著攝人心魄的氣勢。
    “是猞猁,那位大叔危險了。”
    李天元暗道。
    猞猁,是一種喜寒的貓科動物。
    適應多種棲息環境,狩獵能力強,聽覺發達,是所有動物中智商最高的凶獸之一。
    藏地稱它與雪豹、兔猻為三兄弟。
    別看它體型小,卻是實打實的食肉性動物。
    麅子、麋鹿、羚羊都是它的捕獵對象,它甚至能輕易製服比自己大三到四倍的獵物。
    它善於隱藏,經常巧妙地利用茂密的植被做掩護,悄無聲息地接近目標。
    通過精準地咬住獵物的脖子或鼻子,使其迅速結束生命,然後將獵物帶到隱蔽處食用。
    它還會躺在地上用假死的方式騙過獵人的攻擊,其危險係數能排進凶獸榜前十。
    “那咱們需要出手幫忙嗎?”
    楊球娃詢問。
    猞猁有多恐怖,他們比誰都清楚。
    今天若是不出手,下方的中年人必死無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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