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3章 做好事可以要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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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秋的傍晚,寒風卷著枯葉掠過青山縣的街道。小明牽著自家吉娃娃散步時,突然聽到綠化帶裏傳來嗚咽聲。撥開灌木叢,一隻渾身泥濘的薩摩耶正可憐巴巴地望著他,脖頸上的狗牌還掛著"主人:小王 138xxxxxxx"。
    "小家夥,怎麽跑這兒來了?"小明心疼地撫摸著薩摩耶蓬鬆的毛發。他嚐試撥打狗牌上的電話,卻始終無人接聽。天色漸暗,擔心小狗遭遇不測,小明隻好將它帶回家。家中的吉娃娃起初警惕地低吼,很快就被新朋友熱情的搖尾感染,兩個小家夥在客廳追逐起來。
    一周後,小明終於接到小王的電話。"太感謝了!我去外地出差手機丟了,可急死我了!"小王在電話裏激動萬分。當小明提出需要支付150元狗糧錢和500元勞務費時,電話那頭突然沉默了。
    在小區廣場,小明抱著薩摩耶等待小王。不一會兒,小王風風火火趕來,一把抱住愛犬:"寶貝可算回來了!"但聽到費用問題,他的臉色瞬間陰沉下來:"幫忙照顧幾天還要錢?你自己養狗,多喂一口飯能費多大勁?"
    "狗糧是我專門買的,這一周我每天早晚遛兩隻狗,耽誤不少時間。"小明據理力爭。圍觀的鄰居議論紛紛,有人覺得小明斤斤計較,也有人認為付出就該有回報。爭執聲引來物業工作人員,卻也無法調和矛盾。
    無奈之下,小明走進興華普法法律服務中心。渠成順聽完經過,目光落在《民法典》第979條:"這裏麵學問不小,咱們得仔細分析。"張忠民迅速調出相關案例,周萬全則開始整理證據材料。
    調解室裏,小王情緒激動:"做好事不就該無私奉獻嗎?這不是趁機賺錢嗎?"戴世龍推了推眼鏡:"法律保護善意,但也認可合理支出。小明購買狗糧屬於必要費用,你應當償還。"
    方梅的攝像機記錄下每個細節。張彩嬌展示購物小票和遛狗打卡記錄:"這些都是實際支出證明。但500元勞務費確實缺乏法律依據,屬於可主張可不主張的部分。"
    渠成順翻開法條解釋:"無因管理中,管理人有權要求受益人償還必要費用。就像你請人臨時照看孩子,對方買奶粉的錢你會拒絕支付嗎?"小王的表情逐漸緩和,但仍嘟囔著:"可這感覺變味了..."
    經過反複溝通,小王終於點頭:"狗糧錢我付,但勞務費真接受不了。"小明沉思片刻,主動讓步:"勞務費我不要了,但希望你以後能尊重別人的付出。"
    雙方簽訂和解協議時,方梅感慨:"這個案例的核心,是善意需要邊界,幫助也該被看見。"戴世龍補充道:"法律既鼓勵互助,也保障公平,這才是良性社會的運轉方式。"
    小王轉賬時有些不好意思:"之前是我狹隘了,這錢該給。"小明笑著擺擺手:"下次遛狗記得牽好繩子。"兩隻小狗在一旁歡快地追逐,仿佛也在慶祝這場風波的平息。
    方梅的報道《做好事能否求回報?法律給出答案》登上報紙頭版,配文寫道:"善意不該被道德綁架,合理權益值得被尊重。"文章引發熱烈討論,服務中心收到大量谘詢,許多人分享自己類似的經曆。
    興華普法法律服務中心趁熱打鐵,舉辦"無因管理與善意邊界"主題講座。渠成順用小明的案例生動講解:"當我們伸出援手時,既要有溫度,也要懂尺度;當接受幫助時,更應心懷感恩。"
    散場時,小王主動找到小明:"我報名了社區寵物走失互助群,以後咱們一起幫忙找狗!"兩個年輕人相視而笑,秋日的陽光透過窗戶灑在他們身上,溫暖而明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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