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1章 健身房退費

字數:2122   加入書籤

A+A-


    青山縣的清晨,陽光斜斜地灑在興華普法法律服務中心的玻璃門上,折射出細碎的光斑。渠成順推開辦公室的門,一眼就看到周萬發正戴著老花鏡,在調解室的長桌上整理卷宗,文件被碼得整整齊齊,像列隊的士兵。
    “老周,今天可得打起精神。” 渠成順邊說邊把公文包往桌上一放,“聽說有個健身房的糾紛,涉及的消費者不少。”
    周萬發推了推眼鏡,嘴角微微上揚:“放心吧,有咱《民法典》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撐腰,還怕解決不了?” 他翻開一本泛黃的法律筆記,上麵密密麻麻記滿了這些年參與調解的案例和法律要點。
    話音剛落,辦公室的門 “吱呀” 一聲被推開,張忠民大步流星地走進來,手裏還提著一袋熱乎乎的包子。“都別聊了,先吃早飯。” 他把包子往桌上一放,“我剛在路上聽說,那個健身房突然關門,好多辦了年卡的會員都沒處說理去。”
    正說著,戴世龍拄著拐杖慢悠悠地走進來,雖已退休,但眼神依舊犀利。“我在信訪局幹了大半輩子,這種預付式消費糾紛見得多了。消費者的錢可不是大風刮來的,咱們得管。”
    這時,周萬全也到了,他雖沒有律師證,可在司法局工作多年積累的經驗,讓他對各類法律條文爛熟於心。“我昨天晚上又把相關法律條文研究了一遍,這次一定能幫消費者討回公道。”
    幾人正討論著,方梅拿著采訪本急匆匆地跑了進來,她是《晨報》的記者,專跑民生新聞線。“我剛得到消息,有三十多個消費者正打算去縣政府門口聚集維權呢。”
    渠成順眉頭一皺,立刻站了起來:“不行,這樣容易引發混亂。張彩嬌,你趕緊準備好相關法律資料。咱們現在就去現場,先穩住消費者情緒,再談調解的事兒。” 張彩嬌迅速從文件櫃裏抽出幾本法律手冊,塞進包裏。
    一行人趕到縣政府門口時,三十多名消費者正圍在一起,情緒激動地議論紛紛。一位中年婦女紅著眼眶哭訴:“我花了五千塊辦的年卡,才用了一個月,健身房就這麽沒了,這不是騙錢嗎?”
    渠成順站到台階上,大聲說道:“大家先冷靜一下!我們是興華普法法律服務中心的,專門來幫大家解決問題。根據《民法典》第 577 條,健身房未履行合同義務,屬於違約,必須承擔責任;還有《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 53 條,明確規定經營者沒按約定提供服務,就該退回預付款。大家放心,我們一定會幫你們把錢要回來!”
    聽到這些,人群漸漸安靜下來。周萬發和戴世龍開始安撫消費者的情緒,收集大家的合同和繳費憑證。張忠民則掏出手機,聯係健身房老板。電話那頭,老板支支吾吾,一會兒說資金周轉困難,一會兒又說正在找新場地。
    方梅拿著相機,記錄下這一幕,她知道,這不僅是一個維權故事,更是普及法律知識的好機會。“大家看,” 她對著鏡頭說道,“遇到這種情況,千萬不要衝動,要相信法律,通過正規途徑維權。以後大家在預付式消費時,一定要選擇信譽好的商家,簽好書麵合同,把服務內容、退款條款都寫清楚。”
    經過幾個小時的溝通協調,法律服務中心和消費者代表選出了五人談判小組,準備與健身房老板當麵協商。在調解室裏,渠成順拿出厚厚的法律條文,逐條向健身房老板解釋。“你看,這些法律都擺在這兒,你要是不退還費用,消費者完全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起訴你,到時候你不僅要退錢,還得承擔更多責任。”
    周萬全補充道:“而且,如果消費者聯合起來維權,成功率會更高。你現在主動解決問題,還能減少損失,挽回一點信譽。”
    在法律的威懾和眾人的勸說下,健身房老板終於鬆口,同意退還消費者剩餘費用。當消費者拿到退款的那一刻,人群中爆發出熱烈的掌聲。
    方梅在報道中寫道:“在興華普法法律服務中心的努力下,一起可能引發群體事件的消費糾紛得到圓滿解決。這不僅是消費者的勝利,更是法治力量的彰顯。希望通過這個案例,能讓更多人學會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看著報紙上的報道,渠成順和同事們相視而笑。他們知道,在普法維權的道路上,還有很長的路要走,但每解決一個糾紛,就離法治社會的目標更近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