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7章 被冒用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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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秋的雨絲斜斜掠過青山縣興華普法法律服務中心的玻璃窗,渠成順正對著一份土地糾紛調解方案出神,突然被一陣急促的腳步聲打斷。抬頭望去,隻見一個臉色蒼白的年輕女子渾身濕透地衝了進來,雨水順著發梢滴落在地磚上。
“救救我,我的人生全毀了!” 女子聲音帶著哭腔,整個人搖搖欲墜。周萬發眼疾手快,連忙搬來椅子扶她坐下,遞上熱毛巾和溫水:“姑娘,先擦擦,慢慢說,我們一定幫你。”
女子顫抖著接過毛巾,自我介紹叫李芳。她哽咽著講述自己的遭遇:原本計劃和相戀多年的男友結婚,去民政局登記時卻被告知,自己早在三年前就已經 “結婚” 了。不僅如此,因為這個虛假的婚姻登記,她錯失了單位分房的機會,如今工作和生活都陷入了混亂。
方梅迅速掏出錄音筆記錄,張彩嬌立刻在電腦上搜索姓名權相關法律條文,戴世龍和周萬全則開始詢問細節。李芳回憶,三年前自己曾丟失過身份證,之後也沒在意,直到最近才發現事情的嚴重性。
“這明顯是姓名權被侵犯了。” 渠成順眉頭緊鎖,“冒用他人身份進行結婚登記,不僅侵犯了個人權利,還擾亂了行政秩序。張副主任,你聯係民政局調取相關登記資料;周萬發,你陪李芳去派出所報案;方記者,看看能不能從李芳的社交圈打聽線索。”
接下來的日子裏,法律服務中心全員投入調查。張忠民從民政局拿到的結婚登記資料顯示,冒用李芳身份登記結婚的是一個叫 “王娟” 的女人,照片被 ps 得模糊不清,但簽名處的筆跡和李芳本人相差甚遠。周萬全走訪李芳曾經工作的單位,得知王娟曾是同部門同事,後來突然離職。
方梅憑借記者的人脈,打聽到王娟的下落。原來,王娟為了和異地男友結婚並獲得單位分房資格,利用撿到的李芳身份證,假冒其身份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如今她不僅如願分了房,還打算出國定居。
調解當天,王娟在律師陪同下走進法律服務中心,臉上滿是不耐煩:“不就是用了下身份證嗎?又沒造成多大損失,至於這麽興師動眾?”
張彩嬌調出《民法典》第 1012 條和 1014 條,嚴肅道:“自然人享有姓名權,有權依法決定、使用、變更或者許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你冒用李芳身份進行結婚登記,已構成對她姓名權的嚴重侵犯。”
周萬發拿出李芳的單位證明和分房文件:“因為你的侵權行為,李芳失去了分房機會,直接經濟損失超過 20 萬元,更別提精神上承受的壓力。”
渠成順目光如炬:“根據法律規定,你不僅要登報道歉,消除影響,還需賠償李芳的經濟損失和精神損害撫慰金。若拒不執行,我們將協助李芳向法院提起訴訟。”
王娟的律師試圖辯解,但在確鑿的證據和法律條文麵前,也顯得蒼白無力。經過長達三個小時的調解,王娟終於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同意公開道歉並賠償損失。
當王娟的道歉聲明刊登在報紙上,李芳拿到賠償款的那一刻,她的淚水奪眶而出:“謝謝你們,讓我找回了屬於自己的人生。” 方梅在采訪本上奮筆疾書,她知道,這個案例將成為姓名權保護的生動教材。
渠成順看著窗外雨過天晴的街道,語重心長地說:“姓名權雖看似無形,卻關乎每個人的尊嚴與權益。扞衛每一個公民的姓名權,就是扞衛法律的尊嚴與社會的公平正義。”
